统计癌症病患的存活率、治疗方法的优劣,常用到“五年生存率”这个指标。而评价指标本身,就会影响人们现实生活中的实践。
最近在 Nassim Nicholas 的《Skin in the Game》一书中,读到医疗上的几个有趣的例子。
激光治疗和放疗都可以治疗癌症,同时也会对患者本身带来伤害。激光治疗的五年生存率比放疗低,但从长期来看,放疗之后的癌症复发的可能性更大,20年期疾病相关存活率更低。考虑到一般评价患者生存率的指标是五年生存率,对医生而言,当然更倾向于选择放疗。
另一个例子。假设你的心内科医生发现你的心血管略微异常,它不会真的提高你换心血管疾病的可能性,但一旦日后真的患病,出现危险的时间会提前。如果医生不进行干预,小概率的情况是几周后你因此去世,那么医生将面临潜在的法律责任。而如果医生就此给你开出他汀类药物,便可规避掉医生可能面临的短期的法律风险,将过度干预和服药的长期风险留给患者。
其实这就是代理人问题在生活中无处不在的体现。你和你的代理人(如医生、律师、员工等),本质上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因此,代理人的所作所为常常更多地出于他自己的利益。
前两天看到一名男孩在注射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后,仍不幸去世的噩耗。被狗咬以后,如判断为三级暴露,或虽然是二级暴露但位于头面部,打疫苗的同时,还需要在被咬伤的局部浸润注射和肌内注射免疫球蛋白。该男孩眼眶处被咬,还需在该处进行浸润注射,但据说由于怕伤到眼睛而没有进行这一步,实在可惜。
我并不是说要质疑一切,而是,多积累一些主业以外的知识,可以更好地识别问题和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