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在图书馆借了两本高晓松的书,一本是人文篇,一本是世界篇,世界篇里他讲到美国的有色人种歧视和有些州不允许美国人与有色人种通婚,他提到严歌苓写的小说《扶桑》,他说这是严歌苓小说里他最喜欢的,读完他泪流满面。
严歌苓和高晓松一样都是在美国生活了很多年。
小说是围绕扶桑,大勇,和克里斯三个人来讲的,他们爱恨交织在金山这座城市。扶桑是一个名妓,但她的出名大不是因为她如何淫浪,如何地让男人不可自拔,对,是让男人不可自拔,但这份不可自拔,多来自她神秘的东方色彩,另外便是她对于发生的一切都是微笑的,淡然的态度,尤其在12岁的小白人克里斯眼里。
小克里斯来自犹太家庭,家里人都很有成就,也很注重教育,但这样的家庭注定会有像《百年孤独》中奥雷里亚诺上校一家一样,都各自忍受着各自的孤独,机缘巧合之下,他随同伴来到唐人街这家东方妓馆,第一次便迷上了这个终身都无法忘记的女人,严歌苓在小说里说,他常常想把她解救出来,把她从来自东方的忍让,东方的残酷中解救出来,但是他没有想过,正是这些,构成了扶桑,也包括那个神秘的男人,大勇
大勇只是他死时的代号,他可以叫任何东方的名字,度过一次劫难,便改一次名字的传统,在和扶桑结婚之后便彻底随他的生命消失了,扶桑是茶乡的闺女,早早地被嫁到远在广东的婆家,但后来被叫三叔的男人卖到了美国,也注定了要遇到在金山唐人街称霸到男人,扶桑嫁的广东人家,儿子从8岁就跟随家里的长辈逃往美国,依靠着每年往家里寄钱来维持着心里的念想,大勇在金山人眼里是一个彪悍的男人,但她也有软处,便是那未曾谋面的妻子,但这些秘密在大勇听说自己的妻子被人卖到美国之后并决定将自己手下的妓女都捐赠出去,在最后一刻把那个他们小时候代表婚约的手镯送给扶桑时,她便知道了,但她没言语,直到大勇被枪决的当天,扶桑决定和他办这个婚礼
克里斯在晚年回忆起大勇被枪决的前一晚,扶桑到救助会去等他,晚上他向他坦白他曾经因为种族的仇恨侵害过她,扶桑都知道,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从来不说,但她都知道,克里斯想他和扶桑一起去其他州市结婚,但扶桑还是离开了。
严歌苓在小说里写到,克里斯在晚年和女儿一块吃饭,仿佛看到过扶桑,但他们都没说话,我觉得这样的结尾很美,就像有时候看到日落美丽的余晖一样,说不上来,思绪万千。
严歌苓的作品,我时而爱不释手,时而竟没有耐心读下去,这本《扶桑》也不例外,短短266页,但我读了断断续续读了将近20天,她在写故事的时候,喜欢把自己浓烈的感情掺入进去,读来甚而有读古典著作的乏味,我喜欢她,大部分是因为她讲的故事都很细腻,人物情感描写的多面又准确,同张爱玲写房子,衣饰一样,这是严歌苓擅长的地方,但多年从事编剧工作的她,对于写小说,人物难免脸谱化,都不具体,但又很容易找到这样的形象,很难说戏剧工作不会影响到小说创作。另外今天在看到侯孝贤和贾樟柯的访谈中侯孝贤说,东方和西方的对于艺术的态度本就是不一样的,拿绘画和诗歌来说,西方更注重戏剧化,东方呢,更注重意境,比如《诗经》,很简短的东西,却是无穷的意境。这是一个更大的话题,留作之后写。
对于这本小说本身而言,我读到结尾处,很感动,恰好在一个安静美好的下午,我在五楼的楼梯坐着,不刺眼的阳光也恰可暖我的身,我想留住那个时间,像看到美丽的日落时,说不上来,思绪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