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坚持”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党员是党肌体的细胞、活动的主体、活力的源泉,党员队伍建设是党建设的基础工程。不合格党员严重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因此,不合格党员,是立党兴国之大害,其动摇了党的组织基础。
但是,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社会财富极大增加,党员干部所能操控的资源比以前更多,面临的诱惑也更多。在诱惑面前,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组织纪律涣散;由于未能得到及时的处置,有的进一步发展为思想蜕变,腐化堕落,严重侵蚀着党的健康肌体,严重影响到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必须坚持处置与教育并重。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处置不合格党员只是一种手段,教育提高才是目的。片面强调教育,对不合格党员不进行处置,就会使党员民主评议流于形式,达不到鞭策后进、教育中间、激励先进的目的。片面强调处置,忽视教育转化,就没有抓住根本问题和主要矛盾,中间状态的党员就有可能转变为后进。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做好标本兼治,整体提高党员队伍的质量。
必须坚持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抓支部建设并重。正确处理个体转化与整体提高的关系。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只抓不合格党员处置而忽视支部建设,就没有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将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寓于支部建设之中,通过支部建设促进不合格党员的转化,才能收到个体与整体同步提高的效果。
必须坚持慎重发展与从严处置并重,处理好“严把入口”与“疏通出口”的关系。尽管处置不合格党员是疏通“出口”,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但这只是一种被动的保证措施。必须认识到,“入口”不严也是产生不合格党员的重要因素。为此,必须要建立健全党员纳新的工作机制,才能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不合格党员的产生。(新隆镇人民政府骆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