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公,执法为民,而每一次的执法,也都是在普法,那么普法到底为谁?普法不是普及法律本体的不可侵犯,而是要普及法律存在的意义和目的,引导社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这样毁三观的执法,是践踏公平正义、助恶抑善,引导了人们在需要伸张正义之手、维护社会和谐秩序面前保持沉默、避而远之;这样的执法不惩治小恶,反而引导这个社会走向了更大的恶(重庆公交坠河事件就是这个社会病变的典型案例)………
推进法治建设,不只是为了完善法律本身,更重要目的是要推动社会美好发展!
一次次这样毁三观的执法事件,只会使这个社会的治理成本越来越高;这到底是执法者的不作为?还是体制的难作为?
新闻事件如下:
导语:是法律出了问题?还是整个社会出了问题?不要总觉得事不关己,听之任之的话,社会必将崩盘。
有两个新闻,特别刷新我的三观;
01、我先说第一个
一个11岁的小孩子,捅开了共享单车的密码锁,骑着车在大街上发生了交通意外身亡。
然后小孩儿的父母将共享单车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死亡赔偿金760多万元。
索赔的理由很简单,家长认为共享单车公司的车锁太容易被打开,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才导致了孩子出现了安全事故。
02、先别激动,另一个新闻更无耻。
一个成年男人在KTV酒后乱性性侵同行女子,在女子受伤流血之后仍不停手,最后此男人遭众人殴打。
这男人还不服气非要追到二楼,怒踹房门想要找别人报复,结果门没踹开,自己被反弹回来掉楼下摔死了。
然后这个男人的全家(父母妻女)告上法院,要求打他的人赔偿经济损失130万元。
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已经出来了,打人者承担30%的责任,要赔偿这个死者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