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机开,关,开,关,开,关......关?
胡小宇这个蠢货,连打火机都弄个劣质的,林青一阵骂骂咧咧,揪住胡小宇的耳朵狠狠拧成麻花。胡小宇连声怪叫,惹得路人纷纷侧目。林青一眼看穿胡小宇的佯装伎俩,猛地一用力,胡小宇差点没背过气去,他这回反而老实了,脸涨的通红,憋着没再叫唤。
“小王八蛋你这点蒙人的功夫还敢来跟我现?老子真是平时管你管少了。”林青借着好不容易打燃的火,点了根烟。
胡小宇是去年才跟着林青的小弟,看起来呆呆傻傻,满肚子坏心眼儿。唬小学生还行,如果真遇上动真格的茬儿,准怂。按林青以前收小弟的标准,胡小宇这样的还真不够格。可惜最近越来越少有当年兄弟那样讲义气的人了,所谓世风日下就是这个道理吧。
“嘿嘿,老大,下次我一定去搜贵点儿的打火机,这次都怪那店老板净搞些伪劣产品。”
“你也别每次都顺手牵羊,这种小东西花钱买得了,几块钱的事儿,说出去也给我丢人。你也求点进步,搞点有技术含量的事情啰。”林青本还想再说什么,但及时收住了,多说无益,现在这光景已经不是从前,反正自己也快收手不干,懒得去讨这个嫌,光看胡小宇那俩空洞的眼珠子就知道这家伙什么都听不明白,只晓得点头一通乱答应。
林青仰头试着吐了俩烟圈,升腾起的烟和着刺眼的阳光糊住了眼睛。收债收债,天气不赖,马仔太菜,真他妈无奈。林青心里陡然生出这么个句子,忍不住一回味,还挺押韵。胡小宇扯了扯林青的袖子,示意远处走来的一对男女,林青想起今天还有正事要办,也懒得再瞎扯淡,把烟屁股往湖里一扔,拎起胡小宇往前走去。
男人突然停下来,像大白天撞鬼似的撒腿就跑。胡小宇这回倒是机灵,一个箭步往前冲,一脚踩住对方的裤脚,那男的顺势就摔了个狗吃屎,沾了满嘴泥。林青抓住那男的衣领,拿出口袋里的军刀,往男的脸上直比划。
“大哥,有话好说。”吓得那男的声音都发抖。
“我不是你大哥,我是你大爷!”林青说完给胡小宇使了个眼色,胡小宇心领神会,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借据给那男的看。
“还钱还钱!别废话,老子没时间跟你耗!”
那男的脸上全是汗,头顶几根毛耷拉在额前,一副小眼登时皱得快看不见了,这模样,林青可没少见,饱时不知饿时窘,这种时候,平时再威风的人都跟孙子似的。林青只觉好笑,看来刀子压根儿不需要亮出来。
“大哥,我正在筹钱呢,再容我两天,保证还!保证!”
“今天!就今天!不还钱,我看你这命也别要了吧。”
“千万别,我的命不值钱,我肯定还钱啊,你知道我的吧,我以前可没少给你们油水,再宽限宽限吧,再说我跟你们炮哥也是老交情了,给我个面子吧!”
林青突然笑出声来。
“你当爷爷我哪个档口的人啊,还炮哥,那傻逼早跑路了,现在这条街往南全归老子管!反正今天没钱就按老规矩办!”
那男的一听这话差点没尿裤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作揖求饶。林青没想吓唬他,那家伙都准备好了,只是看这周围环境倒不太合适。正琢磨着,不远处一阵骚动,好像有人来。
“什么情况?”林青让胡小宇去看看。
只见一堆穿制服的人走过来,胡小宇惊呼,“不会是警察吧。”
“他妈的你敢报警!”林青往那男的猛踹一脚,心想一定是刚才那女的,看那女的跑了就没追,反正林青不对女人下手,没想到竟然还是个脑子有病的,道上的事情向来道上解决,敢招惹警察,非得废掉他半条命。
那男的脸色煞白,气都不敢喘大了。
“老大,我们赶紧走吧!条子来了不好收场啊!”
林青闻声回头,胡小宇这家伙已经预备跑了。林青心想,这时候少点麻烦最好。只好甩下那男的跟上去,发现胡小宇这家伙身长腿短跑得却不慢,那一身腱子肉还有点体育细胞,林青边跑边喊他,胡小宇居然头也不回。
耳旁的风呼呼往后跑过湖边,跑过矮楼,跑到林青面前试图吹散他沾满发蜡的刘海。林青好像从胡小宇的后脑勺看到了自己当年上体育课的模样,又好像看到了自己第一次跟人火并时的模样,反正都是同一年的事情。
林青当马仔的那段时间可没少练习跑步,几乎两天一跑。印象最深的那次是跟着老大跟人抢球场,对方哐哐上来七八个大高个,当时只有1米6的林青愣是撂倒两个人,谁知人家又喊来一堆擎天柱似的壮汉,还带着武器。林青只好跟着老大撤退,哪知对方追了过来,拔刀就砍。林青只听到老大在身后不停让自己快跑,林青头也不敢回,使出吃奶的劲儿狂奔。不知过了多久,熟悉的街道消失,老大的声音消失,追赶的壮汉消失。拖着半残的身躯回到家,林青只觉得耳鸣,眼花,头疼得快炸掉。那一刻,林青仿佛被关在一个大罩子里,只听得到自己肺部发出风箱似的震动声。他连喝五大杯冰水,倒在地板上昏睡了一夜,第二天高烧入院。然后接到电话,老大成了植物人。
都说人死前能看到跑马灯似的人生回顾,林青想到这儿突然清醒过来,感觉自己脑子缺氧,再跑下去真得挂了。他哑着嗓子叫停胡小宇,没应,立马刹车,抓起地上一把石子,使出全力对准那后脑勺扔过去。
“啊!”胡小宇被这散弹砸中,脚步一乱,以前滚翻的姿势扑向地面。
“他娘的,你,你吃错药啦?老子让你停,聋了吗!”林青干呕了几声。
胡小宇揉揉腿,瘫坐在地上好半天,晌午的太阳照得他满面油光,额头痘痘里的脓水呼之欲出。林青瞟了一眼周围,这地儿怎么这么熟悉,那花坛,那凉亭,还有那片湖!
“操,你个傻逼,怎么带路的,怎么往回跑啊!!”林青气得青筋直暴,跑了那么久,居然给绕回起点。好在那群“警察”已经不见了,也算走了狗屎运。林青站起身,对着胡小宇屁股就是一脚,然后快步走到旁边的小店,店老板也是老相识了,看到林青心领神会,甩过去一瓶矿泉水,继续津津有味地看她的韩剧。这时,忽然发现刚才那群制服中的一个竟然还没走,在小店拐角处一颗大树下站着,旁边好像还有几个人,就是那男的,那女的,还有一个陌生人。
林青目测对方离自己大概十五米左右,隔着玻璃门,林青依靠广告立牌探头望去。原来那个制服只是附近的保安,林青忍不住骂娘,难怪那群“警察”来的那么快,都怪胡小宇瞎咋呼。
等到制服走了,林青可算是气得血冲头顶,撸起袖子快步冲出去朝着那男的抡起一记重拳,吓得那女的一声惨叫。这时陌生人转过脸来,刚好跟林青视线撞上,林青正准备第二拳,手挥到半空中突然停住。
“怎么是你?”
这回该轮到沈浪惊诧了,杵在原地良久无话。那男的见状又想跑,林青用余光瞟到,一把揪住他小拇指往背后一拧,那男的又跪地上了。女的也想跑,林青对着一旁的沈浪大吼,“沈胖,给我抓住她!”
沈浪被吼得失了魂,下意识抓住那女的胳膊。这时,胡小宇终于踉踉跄跄跑来帮手,在林青的指挥下,三人将他俩制服,堵在角落动弹不得,随后林青打电话叫来几号人,给胡小宇交代了几句,那俩人就被带走了,前后也就20分钟的事情。
沈浪一直插不上嘴,等那些人走了终于敢开口问一句,“他们要被带去哪里?怎,怎么回事?我只是个路过的。”
林青一改愠怒的表情,“没事儿,就是请他们喝杯茶,有些事情得解决,你就别管了。”
沈浪当然知道这是假话,但是基于现在这状况,最好别多事。“哦,那没什么事,我先走了。”
“别呀,上次匆忙没跟你多说,今天我可要好好跟你聊聊。”林青拢住沈浪肩膀,卡位准确,看来是走不成了。
“咱们找个地儿喝杯茶吧,我最近可有许多话要找你说呢!快快,走吧。”这话说得沈浪心里很是异样,双腿僵直,只得顺着林青挪步。
林青带着沈浪到了一家茶楼,这旁边刚好就是他俩曾就读的二中。沈浪以前常来,竟不知道其实林青也一直在这里活动。沈浪看了一眼四周,生意萧条,根本不及以前周末的热闹劲儿。对于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来说,时间耗费在茶盏谈笑上最自然不过。今天人虽然少,但是却都不约而同频繁瞄向沈浪这边。
“哈,你还是老样子,不怎么爱说话啊!”林青打断了沈浪的沉思,发现他有些不自在,继续说,“今天那男的欠债不还,不是什么好人,我也跟他没仇没怨,就是按行内规矩做事而已。”
“行内?你不会真的......”沈浪忍不住好奇,但又觉得不好说出口。
“看来你也知道我的工作,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找了个活吃饭而已。你别想那么恐怖,我这人向来是讲道理的。”林青一脸坦然。
“也是,也是。”
“那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沈浪想换个话题。
“哦,对,我写了些东西,想让你给看看,修改什么的。我想出本书。”
“啊?”沈浪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啊什么啊,老子不能出书啊。”林青竟有些不好意思,“我可没开玩笑,你不是高考作文满分,还学中文的吗,老同桌,帮哥们儿个忙呗。”
沈浪仔细看林青居然一脸真诚,跟刚才打人那样子判若两人,但是,“你怎么知道我学中文的?”
“问同学的呗。”林青漫不经心地抿了口滚烫的茶,然后补充道,“潘嘉豪说的。”
这个名字好熟悉啊,沈浪突然反应过来,“你当年不是把人家给揍进医院了吗?怎么会跟他有联系,而且他怎么知道我的事儿?”
“那都是小时候的事儿了,现在我们是同事。”
沈浪对林青的用词有些不适应,但是又好像没什么不对。当年潘嘉豪跟林青在课间操时因为站队问题起了冲突,两人扭打起来,潘嘉豪被林青用指甲划成了大花脸,那件事太过出名,后来还有人在学校贴吧戏称为“6.11事件”。只不过,人生的境遇真是难以置信,沈浪显然无法理解这样的两个人居然还能成为——“同事”。
“那他怎么知道我呢?”沈浪继续发问。
“这地方这么小,想知道你点子事情怎么都能知道的。”林青轻描淡写地回答,“我说,你别老岔开话题,到底愿不愿意帮我这个忙啊。”
“我,我得想想,你怎么想起要出书?”沈浪觉得这很荒唐。
“你可别忘了,我当年成绩比你还好呢,要不是老子不学了,分分钟考北大清华!”
沈浪猛地想起,的确,林青的成绩在班里排前三,而且英语常年满分,作文也经常被拿来当范文。当年他出事再到辍学几乎让所有人都难以置信,直到现在,这样的传奇人物也没有第二个了。所以,问题就来了,“你既然不学了,怎么还想起现在写书?你不是干那行的吗?”
“哪行?咱不需要遮遮掩掩的,黑社会,白社会,那都是社会,没什么不一样的。我都说过,就是个吃饭的工具。你看韩寒那小痞子都能辍学当作家,怎么就不允许我这混混干点有文化的事儿?你可别歧视混混!”
“呃,倒也不是歧视。”沈浪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沈大胖,说实话,我上学那会儿,觉得你跟那些家伙不一样,脑子里有点货。所以我现在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我其实一直在写东西。我总觉得我跟其他混混不一样,我想得很多,现在只不过是想把我脑子里的东西留存下来。如果有天我死了,好歹这些东西能证明我活过。”林青突然严肃起来。
“我还记得我离开学校那天,我爸跟我到学校办完手续,走出校门的时候,他问我会不会后悔,我特别坚定说不会,其实那会儿我就有点后悔,但是我又想想,万一我不走,是不是更后悔。”
“你当时就那么痛恨学校吗?”
“我不恨学校,我只是恨自己太弱而已。”
“怎么可能,你当时那么......”
“嚣张是吧。”
“嗯。”
“哈哈哈,我才不是你想的那样呢,我胆子很小的!甚至我连苍蝇都不敢拍死的!你不信也对,只怪我当时演技太高超了。”
“你是说你都是演出来的?”
“小时候,我一直都很内向,包括现在也是。”林青看到沈浪一副“你胡说”的表情,换了个说法,“当然现在好很多,其实当时是懦弱得不行,别人稍微一吓唬你就准尿裤子的那种。我小时候没少受人欺负,比方说.....嗯......”林青瞟了瞟左边墙上的装饰画,回过神继续说,“小学毕业那天回家路上,我就遇到一伙儿人,专抢小学生的那种中学生,他们威胁我,我不从,然后他们就把我抓到墙跟儿,对我拳打脚踢的。我哪经得住这个,就把身上所有钱都给他们了。我一路哭回家,跟我爸说这事儿,你知道他怎么回答我的吗?他居然说让我以后一开始就别反抗,把钱给他们。他居然这么跟我说,可笑吧?”
沈浪没回答。
“我听完我爸说这个,哭得更厉害了,我爸还不让我哭,说哭哪里解决了问题。我当时就想,又不帮我报仇,还不让我哭,这什么爸爸啊。我妈心疼我,但也劝我以后学乖点儿,还说我爸说得对。”
“那你后来就决定自己报仇喽?”
“当然不是,我那个时候还没你壮实,又瘦又矮的。我小学最后一个暑假就没出过门,不敢,那会儿还经常做噩梦吓醒。所以上初中后,我每天上学都带一把小刀,就美工刀那样的,我给自己壮胆。但是我怎么就那么倒霉,初一开学没个把月我就又碰上之前那群人了。”
“同样一群人?”
“是啊,他们好像是升高中了,觉得小学生抢起来不过瘾,就开始抢初中生。所以看到我这‘熟脸’,肯定不会放过的。”
“那你那小刀派上用场了吗?”话音刚落,沈浪就后悔了,因为这问题简直太蠢。
“并没有,我当时也想着拿出我那小刀,哪知道那破美工刀一拿出来,人家直接给我上匕首了。我顿时就觉得完蛋了,早知道就该像我爸说的那样乖乖拿钱。那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快要死了。”林青瞪着大鱼眼,一副惊恐状。
“然后呢?”沈浪问。
“反正最后我没死,他们倒是残了一堆。”林青露出一丝笑意,开始故弄玄虚。
“这怎么回事?你别卖关子呀!”
林青喝了一大口茶,继续说,“不是有句话吗?天无绝人之路。我那会儿真觉得自己要死在那儿了,眼泪巴巴的求饶,但是怎么可能有用,他们又开始揍我。反正我记得当时胃都快被他们踢穿了,嘴巴里都是血沫腥味儿。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就不打了,我纳闷儿自己是不是幻听了,居然他们在向人求饶诶。”
“有人来救你了吧!”
“是的,你说这事儿神奇吧,居然有人能一个人把他们五六个人都打趴下。”
[if !supportLists][endif]“好厉害,谁啊?”
“当时我就记得他长得特别高,你知道你那种感觉吗?背对着夕阳,只看得到人的剪影,真的像神降临一样,特别像电影里的画面。后来等那群人跑了,我被那个人送到隔壁小诊所里处理伤口,一路上那个人都不说话的,特别酷!”
“究竟是谁呀?”沈浪迫不及待想知道下文。
“那个人其实是青龙帮的二把手,大家都喊他龙哥。”
“青龙帮?”沈浪喝着茶差点呛出眼泪。
“是啊,我当时也这么想的,觉得他在骗我。但是后来我入会了就知道,龙哥厉害的地方还不止这名头。当时他看我一个小屁孩被欺负,把那群人给收拾了,就跟我说,以后都报他的名字,就不会有人再欺负我了。”
“他为什么要救你?”沈浪觉得这故事脚本很是熟悉。
“他说是因为看不得别人欺负小孩儿,龙哥说,没本事的人才要靠欺负弱小来显得自己强大。龙哥说过很多有道理话,他算是我的启蒙老师吧。我胆子那么小,龙哥见我可怜兮兮的,就跟我说,要让自己变得强大才不会被人欺负。”
“真励志。”沈浪挤出一句感叹。
“你看这区别,我爸只会告诉我息事宁人,可是这个世界上,你示弱就会让坏人更长志气。人就是贱,只会踩弱小的,屈服强大的。所以龙哥说的没错,只有自己强大才不会被人欺负。所以从那时候开始我就跟着龙哥了,之前我只会读点破书,考再高分有什么用?还不是被人揍。”
“所以你后来打架都是为了保护自己?”
“当然,我从来不主动挑事儿,也不欺负别人。但是只要别人惹我,我当然就不客气。你看效果很好不是吗?反正我按着龙哥说的做,自己变得强大,真的就没人敢欺负我了。”
“但是也没人敢跟你交朋友了不是吗?”
“你是说班里那些人?别搞笑了,他们比我还弱,这些人根本不值得交往。他们只会抱团搞些没意义的事情,每个人都希望有人替他们做主,或者说是背黑锅。一旦发生什么事情,谁都觉得跟自己无关。”
沈浪不由得点头,这话倒是不假。
“你就跟着龙哥一直混到现在了吗?”
“没有。”
“他死了。”
沈浪倒吸一口气,怔住,这剧情发展太快。
“这也没什么,反正混这行的,生和死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他五年前死的,其实也没死,不过跟死了没两样。植物人。”
“然后呢?”
林青的脸上划过一丝黯淡,两秒过后,又恢复成最初那副笑脸,“哈哈哈,我讲故事的能力怎么样?可以出书吧!”
沈浪忍不住白眼,果然这小子话里有诈。
“是编的啊!”
“当然不是,但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要是把这些东西写下来,是不是特别有看头?”
说实话,沈浪平淡的生活里从来不可能听到这些东西。看林青满脸戏谑的样子,还真一时不知真假。回想读书那会儿,林青写得一手好字,样貌也清秀,成绩优异,一副奶气书生的模样。直到他最终作出那个决定,沈浪虽然漠不关心的样子,但也感到惋惜。只不过看着现在眼前的林青,即使感到错愕,究竟还是觉得有趣。明知林青满口歪理,但也觉得他说的在理。这种既害怕又好奇的感觉,让沈浪很矛盾。只是,想来想去,沈浪都找不到拒绝他的理由。
大概,生活无聊到一定程度,好奇心会增长。
“你一直写的就是这些事情吗?黑帮的?”
“当然不止,这只是个背景,我还写了很多其他的,我也写诗哦。像泰戈尔那种生如夏花,死如秋叶之类的,我也写过好多呢。”
“哇,你连泰戈尔都知道?”
“当然知道!我又不是文盲。”林青这话挺滑稽的。
“哈哈,当然不是说你文盲,不过很多读了书的人也不一定都知道泰戈尔啊。”沈浪想到周边很多人,现代社会的文盲绝不是靠认不认字来决定的。
“你还知道什么?”沈浪来了兴致。
“你这是考我啊,我还知道我这种情况就叫做‘原生家庭’毁一切!”
沈浪这回真有点吃惊了,没想到林青连心理学也知道。
午间阳光从林青背后的窗帘缝隙透过来,勾勒出一副少年羸弱的身形。不难想象,当年那个更加弱小的少年是多么寄希望于父亲的力量。如果不是当年林青爸爸说的那番话,也许林青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沈浪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在同情他,哪儿来的优越感作祟?真虚伪,沈浪突然对自己感到一阵厌恶。
沈浪的大脑一方面正告诫自己,这多半是个麻烦,尽量远离。一方面又忍不住去想象这个人还有什么有趣的地方。
“行,我帮你。”
林青眼睛眯起来,笑着点了点头,露出一副赞许的神情。沈浪突然发现,林青只起了个故事的头儿,自己就顺着他布下的线索,一步步上了套儿。人一旦起了好奇心,百头牛都拉不回。林青开始敞开心扉聊起来,一晃就到了午饭时间,沈浪乐得能避开跟亲戚寒暄的麻烦,也没打断,而且听得入了神,像相声里的捧哏,一直给林青丢话引子,林青这下越说越起劲。
“社会上所谓的成功人士跟混黑社会的没两样,唯一的区别在于,我用拳头,他们用钱。目的都一样,都是告诉别人你得听老子的。”
“听上去,你对人性很失望。”
“没有。我只是觉得人性很有趣,比小猫小狗有趣多了。明明不想做的事情,却拼了命去做,明明想做的事情,又要假装自己不想做。总想让自己不一样,又怕自己变得太不一样,你说好笑不好笑?”
“好像是这样的。”
“都说我们这行是干些见不得光的事儿,我倒觉得我们干的事儿都挺光明正大的。谁强大谁就定规矩,破坏规矩的人就该受到惩罚。要是你比定规矩的人还强大,那你来定新规矩,多简单直白。”
“这也是自然界最基本的法则。”
“是啊,可是那些体面人可就自作聪明多了,喜欢定了规矩再暗地里行另一套规矩。”
“你是说潜规则吧。”
“是,这不就是扯淡吗?既然潜规则比明规则更符合实际,那为什么一定得两套规则呢?明面儿上给谁看的?还不是骗人骗己。所以比较之下,我们这行是不是更敞亮些?”
“但暴力也不是每次都有效。”
“的确,但是暴力是让人屈服最简单的办法。人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才会真实那么一小会儿,这就够了。那一刻,人才最可爱。”
“好灰暗的想法啊。”
“哈哈,你难道喜欢虚假的人?”
“不喜欢。”沈浪斩钉截铁地回答。
“说到底,我比你幸运,我能比你看到更多真实的人。”
“按你说的道理,人类岂不是就没有文明的必要?大家都处在野蛮社会不就行了?”
林青停下筷子想想,“嗯,你这问题倒是问到点子上了。我也想过,你看啊,大家都没饭吃的年代,反而人都还单纯,可越是发达了,人就越复杂。尽管是这样,但也没人愿意再回到没饭吃的年代。所以,这算是一种代价吧。”
“所以你还是觉得文明是有必要的喽?”
“这是个很矛盾的问题,虽然文明和科技带来了不小的好处,但是不见得人就比原始社会过得更开心,不是有本书说,人类进步根本就是个谎言。”
“这个想法挺,特别的。”沈浪好像听过哪个人说过类似的话。
“正所谓时代的潮流不可逆,得先吃饱饭才有空管别的吧。所以现在要看到人类真实的一面,就必须制造危险。这事儿就像是婊子装雏鸡,骨子里风骚的很,偏偏得装矜持,所以就得有人把衣服给扒了,这件衣服就是文明。我就是去扒衣服的人,你看,是不是觉得我挺伟大的。”
沈浪觉得这话很逗趣,“果然就怕流氓有文化,我服。”
“承蒙夸奖!”
茶楼一阵窸窣,来了几个下午来打牌的人。林青说这茶楼也算是他的根据地,老板倒是挺乐意林青在这里一呆就是一整天,这样就没人敢来闹事儿。
“你看看这周围的人,哪个不是闲的慌。人啊,一旦太清闲自在,就总得想找点刺激,所以我在这儿他们就不敢造。”
“可他们现在不是挺和睦的吗?”
“待会儿你再看,一言不合就能打起来,打牌输了也要怀疑别人搞套路,反正屁大点儿事儿就要弄出个动静。”
“为什么?”
“因为他们想让别人觉得自己牛逼呗,就怕别人不理自己。不过,这也正常,人都害怕没人理,所以拼了命想证明点什么。你要问他想证明啥,他也不明白,反正就是得弄出声响,引人注意。只不过身后这些个人,脑子里没东西,只会用些蠢办法。”
沈浪很同意这句话,人从出生开始就想尽办法在世界上留下点什么痕迹,好证明他到此一游。他们都害怕死了之后没人知道自己,好像这是比死还可怕的事情。无论他需要与否,他都得努力弄出点动静,至少也能让别人多记住自己一秒。
所以,名利,权势无论怎么被唾弃,看来还是有它独到的魅力。但人总是用道德欺骗自己,绑架别人,一边觉得这些东西很俗不可耐,一边又忍不住向往。往往道德教的布道人最后都成了道德的背叛者,而那些道德教的信众则成了这些人的垫脚石。
林青的话惹得沈浪一阵神游,沈妈的电话突然打过来,坏了这胡说八道的节奏。林青见状,把烟屁股在烟灰缸里摁熄,说道,“你有事就去忙吧,反正咱也不急在今天,以后没事儿就来这儿找我,刚好下次我把写的东西拿来,咱再详聊。”林青点燃了饭后第二根烟。
沈浪跟林青简单告别,忙不迭从茶楼出来,打了个车回家。或许是茶楼里有些闷,又或许是刚才聊得太多需要消化,沈浪觉得喉头有点发紧,忍不住要深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