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拜读了由费孝通先生著成、北京大学出版的《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一书,颇有收获。系统来说这本书分为“乡土中国”和“生育制度”两个部分。初看目录时我以为后一部分是对前面的补充,但后来却发现,其实两个部分是分开的。
(一)乡土中国
在中国的文化中,有许多是与乡村有关的。《道德经》第80章中,曾有这样的描述:“领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而在众多的山水田园诗中,对乡村生活的描述更是唯美的让人向往。“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诗句无时不透露出乡村生活的美好。然而从文化里走出的乡村,其实是蒙了面纱的,而这本书,恰恰揭开了人们给予乡村生活的那层面纱。正如费孝通先生在序言中所说,“它(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本书所描绘的不是乡村图景,而是从文明及现代社会的角度去对时间沉淀后乡村文化进行系统的梳理。
书中有一句话,“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让我尤为感触。虽然现代文明的冲击已经产生了所谓的“北漂”一族,大多数农村人背井离乡,外出打工,乡村貌似在一天天消失。但其实每年的春运期间人山人海,却还是证明了出去的人依旧依附着故乡,依附着乡村的事实,无可否认,衣锦还乡其实仍是人本身寻求出路的真正原因。而在老一辈人的观念里,出去的人也是要落叶归根的,就算离开人世,也要在故乡土里埋葬,生于斯死于斯是必然的结果。而这,便是书中所说的乡土本色,而所谓的乡愁,其实多多少少都来源于这种本色。毕竟,对于目前的国人来说,大多数城市人都是从乡村走出来了的,所以骨子里仍有那样一种乡土情节。
费孝通先生在文字下乡一文中其实谈到了城里人与乡下人的区别,他说在城里人眼睛里乡下人是“愚”的,这种“愚”具体体现在不识字,不懂怎么应付汽车等方面。当然,这是当时那个时代的情景,目前的乡下人基本也都知道那些大城市的玩意儿,但当我们提到乡下人时,仍无可避免的认为他们就算不是“愚”,也是俗气、笨手笨脚的。然而先生却说,其实这只是知识问题,不是智力问题。也就是说,两种生活的不同其实便不代表谁比谁笨,而是差序格局导致的结果。否则,当城里人应付不了狗时,使不动锄头时,乡下人也可以称其是“愚”的。我其实是对这样的说法很赞同的,论能力,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实目前乡下人与城里人并不差多少,我们听过许多寒门学子考上好大学山沟里飞出金凤凰的故事,也见到过许多出身农村却身家百万的。这的确说明乡下与城里,只是地域上的不同,并非智力上的差异。
在传统的乡村生活里,文字其实并不是必须的。这也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文字下乡困难的原因之一。的确,五千年历史,文人虽说不少,但白丁更多,可文明却未曾中断,历史也仍在前行。这其实就是乡村的形态与生活方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习惯让乡村的人觉得,比起柴米油盐文酱醋茶,文字并不是他们所必需的。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没上过几天学的他,连自己的姓名都不会写。我和妹妹多次想教他,却被拒绝了,理由是他不需要。年轻时曾走过四方的他,固执的认为,只要用大拇指按个手印就行了,无需如此麻烦。可当今年在城里办手续时,办理人员要求他必须亲手签名才能办理时,他有些妥协了,甚至后来都主动让我们教他写字了。我想,父亲曾经的思想大概就是文字下乡困难的阻碍吧。但事实也说明,其实文字下乡是必然的,就如今的年代,其实已早没有了书中所讲的困难,因为不仅文字要下乡,城里文化也要下乡。乡村对城市文化的需要,乡下人观念的改变,其实已经让文字下乡成功了。
当然,城里文化下乡却仍来日方长。在某些方面,乡下人仍旧无法理解城里人的思想。比如乡下人仍坚持男女有别,而城里人却相对比较开放了。费孝通先生说稳定乡下社会关系的不是感情而是了解,并且说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简单来说,我理解的这两种社会的差别其实是前者追求定,后者追求变。乡土社会无疑是几千年生活累积的下的习俗,而现代社会所追求的变其实对于我们来说其实是有利的。虽然先生在男女有别这一篇中并未提到重男轻女这一思想,但我想,这应该也算做是乡土社会里男女有别的一部分。毕竟曾根深蒂固在几辈人脑海里的思想,如今虽有减弱的趋势,但也存在着。我曾听说过一家五个女儿,一个儿子的故事,不是七八年代,是现在,就是当下。说实话,在独生子女成堆的年代,先不说罚金多少,六个孩子又有几个家庭承担得起呢?。而相对开放的城里人追求的男女平等,更加公正的看待了男女的区别。
最后,关于乡土中国这一部分,最喜欢的一部分,是对“家族”这一名词的解释。它不同于家庭,不是人数上的区别,而是结构上的区别。费孝通先生说,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其实这句话更好地替我们解释了家庭关系。家族之所以称之为族,其实是由于一个家的事业太大需要更多的人手来帮忙。当然,在中国,通常一个家族都是指的父系亲属,也就是一族的通常都是同姓的。中国姓氏文化也与家族息息相关,大概这就是孩子一般随父姓的原因吧!一个相同的姓其实应该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亲人之间的血缘关系。
最后,其实我觉得乡土中国,其实很大一部分都与中国的传统有关。作者从更深的层次去解析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其实很大意义上,是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些定义。毕竟乡村其实是更有可能保持中国传统文化的地方,而城市,往往是现代文明的产物。
(二)生育制度
“当前的世界上,我们到处可以看见男女们互相结合成夫妇,生育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这是费孝通先生对生育制度的定义。虽然起初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制度,但根据先生的解释,根据B·马林诺斯基在《文化论》一书中关于社会制度的定义:社会制度“是人类活动有组织的体系。任何社会制度都针对一种基本需要;在一合作的事务上和永久团集着的一群人中,有它特具的一套规律及技术;任何社会制度都建筑在一套物质的基础上,包括环境的一部分及种种文化的设备。”人类繁衍生息的过程,确实是符合他对社会制度的定义的,这么说来,我也理解了生育制度一词的含义了。
从书中所介绍的来说,生育制度首先满足了人类对性的需要,而其基础是“种族需要绵续”。根据马斯洛的人类需求金字塔,人类确实是有性的需要的,而生育制度确实是保证了人类在地球上的繁衍生息。
我所理解的生育制度,其实是婚姻关系有关的。在古代的中国,男子虽然可以三妻四妾,但也必须经过八抬大轿娶进门,两人才算成为夫妇,生育才能得以合法的进行。而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现代中国,更是需要法律来认可两性关系。其实不难看出,这就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一套传统的规则和一套相关的物质文化的设备活动的结果。当然,由于我知识的有限性,也仅仅只能从本国的文化中来理解生育制度。
无可否认的是,生育制度其实有效的保证人类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夫妇的结合也不仅仅只是生理上,更包含精神上的契合。我想,如今倡导自由恋爱的时代,就说明生育制度其实也是两性之间的一种配合。夫妇双方配合好了,有了爱情的结晶,从两个人变成三个人,甚至多个人。而随着这种变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在变化,社会角色也在改变。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一个循环,在生育制度的保障下,得以有条不紊的进行。
而生育制度的产物,更是从精神上形成了一套道德体系。费孝通先生在文中所提到的“结婚不是件私事”以及“乱伦的禁律”恰恰便是这套体系中好的一部分。而“内婚”“童养媳”一说,其实则是不好的那一部分。当然,从从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如今的自由恋爱,也在说明着这套体系的完善。其实,在当下,费孝通先生对生育制度的解释,对我们有着很大的启发。它不仅解释了婚姻的神圣性,其中更包含了一些对婚姻关系、两性关系以及社会关系的一些处理。毕竟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传宗接代,不是一件事,更像是一个仪式。它不仅涉及夫妻双方,而是从夫妻延伸出了一个叫做亲属的圈子,这其中也必定涉及关系二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对当下青年,特别是即将进入婚姻殿堂的青年,有着指导意义。
同时,生育制度本身也涉及伦理。当费孝通先生在谈及生育制度那套传统的规则以及它的功能时,我想到了当下打破这一种规则的一种关系——同性恋。毫无疑问,这种关系是做不到种族的绵延的,但有趣的是,它又满足了人们对性的需求以及人类精神上的对伴侣的渴望。我不知道它是不是算生育制度的一部分,虽然这种关系在有些国家已经获得认同,但是它肯定不符合人们传统的那一套规则,至少在中国是不符合伦理观念的。我想,可能我曾经把爱情等价于婚姻,而婚姻等价于生育的观点是错误的。不知道我现在的理解对不对,我想爱情是精神上的需求,婚姻则是固定的人生步骤,生育则是一个社会性的程序。三者有关系,可以彼此融合,但同时,又能独立存在,就比如说有爱情的人不一定会结婚,而有婚姻的人也不一定想要孩子。
而更重要的是生育制度涉及的是一个社会体系,说明在这套制度下,社会群体其实都有一定的共同特征。不难发现,生育制度确立亲属关系,确定了社会角色,甚至围绕它,人们建立起来了一个个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群体,开始自己的社会生活。我想这应该也是它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作用吧。而从社会完整的观点上生育制度,费孝通先生说过几句话:"人类中非得有活着的别人才能有活着的自己。""人类有死才有生""人类有孩子才有婚姻。"我其实不太懂这几句话,想必我也读不出与生育制度太大的联系,还需继续体会,但其中人与人之间社会性的联系依旧是能够读出来的。
以上大概就是读完整本书所能想到的,其实这次读此书的感受不仅是对乡土中国以及生育制度的一个了解,更在于阅读过程中的思考理解。不同于以往直接式从书中得到某种类似价值观式的引导,这种从内容延伸出的对社会现象的思考,更包含了许多以前不曾有过的感受。而视角的改变,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乡土中国,看到了基层的乡土性社会。并且同时,对社会关系有了更深的思考。而大概,这也是作者所要传达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