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云归何处寻(二)

第二章 不知何事萦怀抱

这一觉不知睡了多长时间,再睁开眼时,肚子又开始叽里咕噜地乱叫了。茉莉胡乱抓一把又脏又乱的头发,起身走出破庙。来到市集,茉莉找了家看上去还算干净整齐的小酒馆,伙计不屑地打量着她,差点把她轰出去。幸亏茉莉及时掏出银子,伙计这才堆上满脸的笑请她进店。依着在现代时的脾气,茉莉真想把酒馆老板叫出来好好投诉这个狗眼看人低的臭小子。转念一想,您这幅要饭的模样就别惹事了。

饿了这么久,再节约也不能亏了身体。茉莉咬咬牙,点了几样好菜,看着摆在桌上那几盘色、香、味俱不佳的菜,想起现代的馋嘴蛙、韩式烧烤、日式寿司,茉莉伤心得差点掉下泪来。

结了帐,抹抹嘴,茉莉问伙计:“这附近有卖衣服的地方么?”

“你?你要买衣服?”伙计忍无可忍地笑出了声。

“对!我要买衣服!而且要买好点的漂亮衣服!你给我介绍个正经品牌店!”茉莉摆出十足的顾客架子,不拿正眼瞧他。

“您沿着街往里走,走到头右拐,再走到头,有个锦绣绸缎庄,是咱们扬州城最好的,就看您出不出的起钱了。”伙计翻翻白眼,故意讥讽她。

茉莉狠狠白他一眼,转身出门。她听明白了,这小子是想让她丢人现眼去,可是,她确实很好奇,清朝的高档女装到底是什么样子呢?富家美女又是什么模样呢?有《甄嬛传》里好看么?这么一想,茉莉决定拼着再被人轰出来的危险腆着脸过去瞧瞧。

一路找过去,远远地看见了锦绣绸缎庄,店门口有迎客的伙计。茉莉畏畏缩缩地过去,站在门口向里张望,瞧见各式各样光鲜亮丽的衣衫,都是真丝的吧?正琢磨着,伙计突然满脸堆笑地招呼道:“沈小姐来啦,快请进!”

茉莉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盈盈走来,她淡青色的裙子上绣着青色荷叶、粉红荷花,衬得她的肤色越发白皙。茉莉细看她的脸:尖尖的下巴,弯弯的柳叶眉,细长的单凤眼,眉眼间有淡淡的轻愁。好一个清丽脱俗的女子!

沈小姐带着她的丫头缓步走进店中,迎客的伙计也陪着去了。门外再无他人,对美丽衣服的向往和对沈小姐的好奇强烈诱惑着茉莉,她壮壮胆,溜了进去。店里的伙计们只顾着招呼沈小姐,全没有注意到茉莉的存在,茉莉喜滋滋地细看起那些华丽的衣衫。

“哪来的臭要饭的?!”

忽听见一声叫骂,茉莉一愣,这才想起“臭要饭的”是在说她。回头看去,一个富家公子模样的男人正不屑地斜睨着她。

“我不是要饭的,我是来买衣服的。”茉莉瞥他一眼,不冷不热地说。

“刘公子,这是怎么了?”一个老板模样的男人一颠一颠地跑过来,陪着笑问。

“你们这锦绣绸缎庄里,怎么什么人都能进来呀?”刘公子端着架子问。

“伙计呢?怎么看门的?怎么让这样的进来了?快给我轰出去!”老板恨恨地瞪一眼伙计,没好气道。

“我来买衣服为什么不能进来?你们店门口没写着我这样的人不能进来!”自打穿越过来,遭遇了一次又一次欺侮和委屈,茉莉的小宇宙在这一刻突然爆发了。

“这、这还用写么?”老板气得直结巴。

茉莉的内在小孩暴怒了,“怎么不用写?你白纸黑字写出来了就是规矩!看见的人自然都要遵守。你不写就是没规矩,既然没有规矩,我就可以进来。你打开门做生意,进来的全是客。不管买不买、不管有没有钱,至少都是给你捧场的,只有客人挑商户的,没听说过商户挑客人的,你仗着店大欺客,就是砸自己牌子!”

沈小姐一直默默注视着茉莉,尽管衣衫褴褛,她的态度却是不卑不亢,说出话来更是句句在理,这个女子实在太特别了!

“行、行!你有银子么?拿银子出来,我亲自伺候你!”老板气结,半晌才道。

茉莉一咬牙,从身上掏出那锭银子,“够么?”

老板大感意外,“你、你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钱?”

“自然是偷的!”刘公子踱到茉莉和老板中间,突然抢了银子,喝问道,“说!你是从哪偷的!”

茉莉又惊又怒,瞪着他问:“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偷了?你有证据么?”

“证据?”刘公子冷笑道,“本公子不需要证据就可以送你去见官!”

竟然穿越到了这么一个草菅人命的鬼地方!茉莉欲哭无泪得说不出话来,听天由命吧!

“她不是贼,是我的丫鬟。”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回头看时,竟是那个白衣飘飘的沈小姐。

这样的年代,这样娇娇弱弱的女子竟能为一个素不相识的穷苦丫头出头,茉莉心头一热,沈小姐的形象在她心中瞬时高大了。

“她的钱是我给的,请公子不要为难她,”沈小姐又转向老板,“王老板,对不住您了!前几日她打碎了我最喜欢的花瓶,我一生气,罚她几天不许吃饭、洗澡。今日我出来逛逛,谁知道她就偷偷跟着来了。她冒犯了您,还请您原谅,她这是跟我怄气呢!”

王老板虽然生气,但也看不惯刘公子如此仗势欺人,当即赔笑道:“沈小姐太客气了,这么多年蒙您关照小店的生意,我哪敢生您的气呢?刘公子,您看,误会也解开了,就让沈小姐带她走吧。”

“既然是沈小姐的丫鬟,自然是交给沈小姐了,”刘公子殷勤地把茉莉的银子交给沈小姐,又换上一副脸孔,恶狠狠地瞪着茉莉道:“这个丫头这么蠢、又这么刁蛮,如果我是沈小姐,一定把她吊起来好好打一顿!”

“走吧。”沈小姐轻轻拉一拉茉莉,转身离去。

“沈小姐,过几日本公子一定去府上拜访!”背后传来刘公子的声音,和他猥琐的形象正相配。

跟着沈小姐离开锦绣绸缎庄,茉莉言词恳切道:“多谢小姐相助!我也不知何时才能报答小姐。”

沈小姐淡淡一笑,把银子还给茉莉,“你要报答我?那就跟我回去做我的丫头吧!”

“您要收留我?”茉莉大喜过望,流浪了这么久,能跟上这位白富美小姐,求之不得!求之不得!

“我瞧你也是独自一人,孤苦伶仃的,跟我回去吧,”沈小姐淡淡一笑,“你叫什么名字?”

“陆茉莉。”茉莉脱口而出道,速度之快连她自己都觉着惊讶。

“倒也雅致,”沈小姐指指她身边的丫头,“她是春红,以后你们就在一处吧。”

一路跟着沈小姐的轿子来到一处优雅、僻静的院落前,抬眼看去,匾额上书写着“幽竹园”三个字。看这名字茉莉就似闻见了一股竹林的气息,进得院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果然是几丛翠绿的竹子,这让茉莉想起了在现代时常去的紫竹院,鼻子不禁有些发酸。

进得院来,茉莉四下环顾,院子不大,房间不多,然整个院落精巧雅致,无一处不流露着典型的江南特色。

一个老妇人迎上来,沈小姐指着茉莉对她说:“陈妈,以后她就在这住下了,你来安排她的工作吧”。说罢,她独自回了房间。

茉莉有点失落,这一路上,她一直在温习、准备关于自己身世的故事,竟然没用上。看来,这个沈小姐也是个性情中人,随便捡个人回来也不调查调查。

陈妈热心随和,看茉莉的模样就知道她受了不少苦,先安排她洗了澡,换上一身干净的衣衫。茉莉低头看看,和春红的一样,应该是沈府丫鬟的工作服吧。茉莉把长发随便地在脑后绾成一个发髻,陈妈不禁赞道:“真是个美人胚子!”

茉莉向镜子里看去,简简单单的装扮反而衬得她更显丽质天成,她特不害臊地想起了一句诗——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她咧着嘴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嘲讽地笑了。

看看茉莉收拾的差不多了,陈妈问起了茉莉的身世,茉莉把准备好要跟沈小姐说的话说了出来,陈妈一边听一边不住叹息:“可怜的孩子,以后就好好在这住着吧,小姐是好人。”

茉莉很想借机探听沈小姐的身世,又觉着太唐突了,迂回地问:“咱家小姐如此清丽脱俗,名字也必是不俗吧?”

“小姐名叫沈宛,字御蝉,也是个可怜的孩子,从小就没了爹娘”。

嚯!还有字呐!沈宛?这名字似乎在哪听说过,茉莉仔细在大脑中搜索一番,还是没想起来。算啦,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了解这个“沈宛”。


茉莉就这样在沈宛家住了下来,虽然只是个丫鬟,她还是很满意。平时也就是做些简单的清扫工作,擦擦桌椅、擦擦花瓶、收拾收拾屋子,粗活有个叫“阿三”的下人做。春红的职责和茉莉类似,陈妈是沈宛的奶妈,既像管家,又承担着照顾沈宛的工作。阿三很实在,春红很单纯,陈妈很热心。他们都没把茉莉当外人,茉莉也喜欢他们,和他们在一起,茉莉觉得生活简单而快乐。

沈宛时常出门,不是带着春红,就是带着陈妈。偶尔,家里会来一些客人,看穿着打扮都不是寻常人。这样的客人来时,由春红负责端茶递水,从旁伺候。茉莉经常听见那些男人放浪的笑声从书房里放肆地传出来,茉莉很想听听沈宛的声音,沈宛却是一片寂静,只能听见她抚弄古筝传来的琴音。听着她的琴音,茉莉常常莫名地想流泪。明明是欢快的曲调,自沈宛指尖流出来,却总带着淡淡的哀愁。茉莉对沈宛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一个孤苦伶仃的年轻女孩子,在这样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能挣出这么个院子来,还能是做什么的?茉莉不敢深想,对沈宛,她有一种没来由的欣赏,她总觉着,在灵魂深处,她们之间有着某种连接。

沈宛不出门、家里也没有客人时,总是一个人待在书房里,或者读书,或者抚琴,或者写词。收拾房间时,茉莉看过沈宛的词稿,字迹清秀、工整,和她的人很像。但是,茉莉总觉着她的字体很飘忽,似乎没有根。她的词,更加哀婉,茉莉记住了一首《长命女》:黄昏后。打窗风雨停还骤。不寐乃眠久。渐渐寒侵锦被,细细香消金兽。添段新愁和感旧,拚却红颜瘦。

偶然,茉莉经过她窗前时,听见她发自肺腑的一声长叹,叹得茉莉的心都跟着痛了。

转眼间,茉莉到沈宛家已经三天了。这日一大早,沈宛带着陈妈出门了,春红招呼茉莉一起收拾打扫,阿三看上去也忙忙碌碌的。

茉莉疑惑地问春红:“怎么了?今天有事儿?”

“小姐要在家招待贵客!”春红眨眨眼,眼神里透着股子得意劲。

“什么贵客啊?”茉莉随口问,心中暗想,多半又是那些无聊粗俗之徒。

“都是当今的大才子,”春红激动得小脸通红,“顾贞观顾大爷和纳兰公子!”

“哪个纳兰公子啊?”茉莉一脸木讷地问,心中又惊又喜,难道就是传说中那个上马能骑射,下马能做诗的满清第一词人?

“唉呀,你真是的呀!还能是哪个纳兰公子呀,你没看过纳兰公子的《饮水词》呀?”春红嗔怪道,“咱们的好小姐呀,对纳兰公子的词喜欢的不得了呢!”

茉莉猛然想起了沈宛那一声悠长的叹息,难道,是为了他?啊,是了是了,沈宛不就是传说中纳兰性德最后的红颜知己么?关于纳兰性德是否纳了她为妾这个问题,也是有些争论的,据说她也是个小有名气的女词人呢。

忙了一个早上,茉莉把房间里里外外收拾的干干净净,简直就是纤尘不染啊!茉莉检查一圈,满意地笑了。春红在厨房里准备点心,阿三到门外迎沈宛去了,茉莉抓了一小碟瓜子坐在院子里惬意地吃起来。

要把瓜子吃的又快又好,这也是有技术含量的。门牙一嗑,两只手、四只手指灵巧地把瓜子皮剥开,瓜子仁就送进了嘴里。这样吃法,既保证了吃的速度和持续性,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唾液的浪费。随着流程从一个环节流向下一个环节,眼睛也要跟着走。比如从碟子里拿瓜子时,眼睛要盯着瓜子的形状,以确保准确无误地把瓜子尖尖的部分送到牙齿里;嗑瓜子的瞬间目光可以暂时涣散;把瓜子仁往嘴里送时,眼睛重新盯住碟子,准备进行下一轮的动作。

一碟瓜子吃完,茉莉把手心里的瓜子皮都倒干净,拍一拍手,抬起头来,先看见一片青色衣衫,再看见一双充满疑惑的眼睛,竟是那个青衫男子!不是没有想过能否再相遇这个问题,只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除了生存下去,茉莉已经不敢再有其他奢望了。他目光温和地望着茉莉,茉莉恍然觉着自己似乎穿透他的目光走进了他心里。茉莉的脸一红,迅速制止了自己的胡思乱想。

“生平第一次瞧见一个人吃瓜子吃得如此专注!”青衫男子由衷感慨,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笑意。

茉莉的QQ签名是“持续+专注=成功”,专注是茉莉最推崇的品质。因此,尽管青衫男子的语气里带着点调侃,她还是很开心,想不到在这300年前的清朝竟然遇见了知音!

“你是沈宛的亲戚?”青衫男子笑问。

“呵呵,”茉莉用傻笑掩饰内心的尴尬,“我只是不太习惯和陌生人交往。”

“瞧见你安全,我就放心了。你洗干净后,和那日……很不一样。”青衫男子仔细打量着茉莉,她虽然未施粉黛,却有种天然的光彩。她的肤色算不上十分白皙,却很滋润,没有一丝细纹,如同浸在浓浓的牛奶里。若说那种吹弹得破的肌肤令人我见犹怜,这种丰盈滋润的感觉则是一种最香甜的诱惑。一念及此,青衫男子颇有些羞愧。而她就那么从容地站在他面前,一双大眼睛坦白地迎着他的目光。

“你叫陆茉莉?”他把目光从她脸上移开,问。

“是,公子还记着我的名字。”茉莉很开心,为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又多了个认识人而开心。她在心里细数:沈宛、春红、陈妈、阿三,他是第五个。她把骗子李长风从“联系人列表”中删除了。

“你怎么会到沈宛家?”他问。

想起沈宛,茉莉的感激之情又涌上了心头。她把那天离开他以后的经历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唯独省略了她在破庙里为自己没跟着他走而懊恼的那段。说到沈宛的仗义相助,茉莉由衷地赞叹:“我家小姐虽是弱质女流,却比很多大老爷们儿还有担当!”

青衫男子笑一笑,调侃地问:“我现在不是陌生人了么?”

这句话提醒了茉莉,她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却对他说了这么多话!

茉莉赧然道:“我还不知道公子的名字呢。”

“容若,你怎么不等我,自己先来了?”一个中年男子大步走进院来,带着一阵风。

容若?茉莉怔住了,他就是纳兰容若?纳兰性德!茉莉傻傻地看着他,心狠狠地抽痛了。史书记载,纳兰性德于康熙24年夏因风寒去世,如今已是康熙22年春,他只剩下两年的生命了!不对呀,据说纳兰性德一生只在1684年,也就是康熙23年扈从康熙去过一次江南,现在应该是1683年,他怎么提前来了?难道,是因为她的意外出现而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Stop!茉莉狠狠地打断自己,他是沈宛,你的救命恩人的男人!

阿三跟在中年男子身后进来,一眼看见纳兰性德,立时慌了神,“哎呀,纳兰公子什么时候来的?小的怎么没看见呀?也没有好好招呼公子,小姐知道了要责怪小的了。”

“不教她知道不就行了?”纳兰性德微微一笑,转向中年男子,“早上起来没什么事,随便逛逛就逛到这了,瞧着门口无人,便自己进来了。说起来,不是阿三招呼不周,倒是我唐突了。”

原来这个中年男子就是顾贞观,江南才子,纳兰性德的忘年友,那一首著名的《金缕曲》就是赠予他的——共君此夜须沉醉。且由他、娥眉谣诼,古今同忌。身世悠悠何足问,冷笑置之而已。寻思起、从头翻悔。一日心期千劫在,后身缘、恐结他生里。然诺重,君须记。

“这位姑娘是谁?以前未曾见过。”顾贞观突然发现了茉莉的存在。

“我是新来的,叫陆茉莉,”茉莉落落大方道,“我爹刚过世,举目无亲,又屡次遭到恶徒的无耻欺侮,幸得小姐相救,带我来了这。”

“你识字么?”顾贞观看茉莉举止得体,说话清晰,知道她一定读过书。

“略识。”在这些大才子面前,茉莉学过的那点语文大概也就是个“半文盲”的水平。

“读过书?”

“读过一点点”。

顾贞观饶有兴味地打量茉莉,她的肌肤不似沈宛那般晶莹剔透,她也没有沈宛般漆黑的眼眸,更没有沈宛般乌亮的青丝,可是,她就是有种力量让人觉得她很美。若说沈宛是自画中走出的美女,她则是鲜活生动的。这是一个特别的女子,他突然觉着她和身后的背景似乎很不协调。

“小姐回来了!”阿三突然一声喊,“顾大爷和纳兰公子已经来了。”

茉莉望向门口,正看见沈宛的脸,她眼中有刹那间的惊喜,羞涩地垂下头,脸上泛起一片淡淡的红晕。茉莉不禁想起了徐志摩那一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她的心结果然是他!

沈宛引着纳兰性德和顾贞观进入书房,茉莉和春红在厨房准备茶水点心。茉莉佯装无心地问:“顾大爷和纳兰公子常来么?”

“顾大爷常来,纳兰公子是第二次来,”春红小脸一扬,“听说纳兰公子是因为喜欢小姐的词,才托顾大爷带着来拜访小姐的”。

他们之间果然惺惺相惜。

“我这还得会子,你先把茶端进去,我待会再送点心过去。”春红怕等的时间长了沈宛责怪,催促道。

茉莉端着茶盘走向书房,才到门口,就听见顾贞观说:“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容若真是用自己的心血写出这些句子,读着就教人痛彻心肺。”

茉莉暗暗计算他的年龄,纳兰性德死时虚龄31岁,现在应该是29岁。据说顾贞观比他大18岁,那就是47岁了。47岁的男人,应该早已历尽沧桑,心如止水了吧?这位顾大爷居然还能说出这么肉麻的话来,茉莉忍不住扑哧一乐。

正乐着,茉莉几乎同时听见了纳兰性德低沉的声音——“相爱的人不能长相厮守,却要阴阳相隔,怎能不教人心痛?”

听见他的话,茉莉突然想起那日他曾自称姓卢,这和小龙女在公孙止面前自称姓柳有一比了。难道真如世人所流传的那样,他对因难产去世的妻子卢氏难以忘情,因而伤心欲绝、郁郁寡欢?

沈宛不解地问:“茉莉,你因何发笑?”

茉莉一愣,思绪转回到她突然傻乐这件事上。满屋子都是一股愁情,只有她没心没肺地乐,不说有病吧,至少看上去很怪异。实话是万万不能说的,可是……不经意地抬眼间,恰好瞥见笼罩在纳兰性德眉宇间浓浓的愁情,茉莉无端难过,突然很期待看见他的笑。

“我刚才走过来的路上一直想着以前听过的一个笑话,因而发笑。”

沈宛期待地问:“什么笑话,可否说来听听?”

她也想教他开心吧?茉莉暗暗叹息,调整一下情绪,学着小沈阳的神态腔调说:“你们看我今年岁数小,但是我总结了,人这一生其实可短暂了,有时候一想跟睡觉是一样儿一样儿的。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哈啊~~眼睛一闭、不睁,这辈子就过去了,哈啊~~~”

茉莉自幼擅长模仿,每一次,她在同事好友面前模仿小沈阳这段经典台词,都能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这屋子里的三个人却不发笑,都愕然看着她。茉莉悲哀地想,清朝人哪听得懂现代人的幽默啊?还是别在这儿现眼了,趁他们都沉默着,茉莉抓紧替他们逐一上茶,退了出去。

回到院子里坐下,茉莉开始回味刚才顾贞观提到的那句“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大学毕业时,男友高飞攀上国企老总的女儿以后,茉莉经常一边流泪一边想起这句,明明是那么相配的两个人,却终究敌不过世俗中钱和前途的诱惑!

茉莉叹一口气,懒懒地趴在石几上,低声哼起飞儿的《我们的爱》:回忆里想起模糊的小时候,云朵漂浮在蓝蓝的天空,那时的你说要跟我手牵手,一起走到时间的尽头……

“这支歌很忧伤。”

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茉莉慌忙起身,“纳兰公子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我想和你说说话。”纳兰性德边说边坐下。

“纳兰公子想说些什么呢?”茉莉问。

他沉默片刻,问:“你很忧伤么?”

“没有,”茉莉慌忙否认,“是这首歌忧伤,我心里并不忧伤。”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你方才因何发笑?并不是因为你说的那个笑话,是么?”

“啊?”茉莉的脸蓦地红了,为自己被人看穿而尴尬。

既然已经被识破了,再装下去实在无趣,茉莉索性直言道:“是啊,我觉着顾大爷这么大岁数了,还说出这么酸的话来,挺有意思的。”

他不禁莞尔,“你觉着我也很酸么?”

“呵呵,有点。”

他垂下头去,神色黯然。茉莉心中不忍,问:“纳兰公子认为多长时间的相守就算是长相厮守了呢?”

他抬起头,疑惑地看着她,没有说话。

茉莉自顾自地接着说:“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可是在时间的长河里,一百年、一千年,甚至一万年、一亿年,都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和一日、一时一刻并没有分别。所以,一生相爱也好,一日相爱也好,即使只是刹那间的默默对望,只要是真心相爱,就是永恒。”

“即使只是刹那间的默默对望,只要是真心相爱,就是永恒。”纳兰性德重复着茉莉的话,目光很复杂。

“难道不是么?爱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感受,爱了就是爱了,没有人能夺的走。即便有一天分开了,爱的感觉仍将永远留在心里。”

纳兰性德狐疑地问:“你心里,当真是这么想的?”

“自然!”茉莉态度坚决道,“我们不能改变命运,只能改变自己的心态。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只要一息尚存,都该努力活得快乐,这才是对生命的敬重。”

纳兰性德无言地起身离开,看着他的背影,茉莉心中波涛翻滚起来。

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初见之后没有这再见,她不会知道他就是纳兰性德,也不会为着他未来的命运而感伤。自从穿越到这里,她从没有像现在这么渴望回到现代,她不知道,她想逃开的是他,还是他的命运?


一大清早,沈宛带着春红出门了,茉莉很快地完成打扫工作,成了一个闲人。

“茉莉呀,家里的菜就只够中午这一顿了,我还有些事情没做完,你去买些菜回来呀?”陈妈一直在皱着眉算账,瞧见茉莉无所事事,想给她安排点工作。

哦哈哈哈!终于从打扫丫头升级为采购了!是金子,迟早会发光的!

“没问题!”茉莉信誓旦旦道:“保证买的好好的!”

自打进了沈宛家,一直没有机会出门,茉莉早就憋坏了,提着篮子,带着银子蹦蹦哒哒地就走了。通过观察学习,优秀采购员茉莉迅速适应了菜市的交易规则,优质、高效地完成了采购蔬菜任务。看看时间还早,茉莉就想到处溜达溜达,此时正是“烟花三月”,扬州最美的季节,一定要好好赏玩一番。茉莉溜溜达达地来到一条小河旁,小草已经返青,树叶发出嫩芽,桃花、杏花、梨花开成了一片片花海。满眼的新绿、满眼的鲜艳、满眼的生机,茉莉的心也跟着季节一起生发、灿烂起来。

茉莉把绾住头发的簪子拔下来,长发像瀑布一样散落,微风吹动她的发丝,茉莉在河边坐下,深深呼吸着春天温暖的气息。此情此景,似乎就只缺少一把吉他了,如果能在这静谧的河边弹着吉他唱一首温馨、浪漫的歌,该是多么惬意!

有人在茉莉身旁轻咳一声,茉莉回头看时,一眼看见了纳兰性德清亮的眼睛。春天的空气中到处都漂浮着小小的躁动和希望,茉莉竟然没有觉得紧张,坦然望着他的眼睛,微笑道:“嗨!”

纳兰性德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无言地挨着她坐下。

“纳兰公子怎么也在这里?”茉莉问。

“这么好的天气,欣赏一下扬州烟花三月的美景,”他淡淡一笑,“你怎么也在这里?”

原来你也在这里?茉莉顿时觉得心中暖暖的,差点脱口而出——“我在这里,为了等你!”

茉莉定定心神,想起自己出来的本意,心中羞愧,嘿嘿一笑道:“我本来是出来买菜的,买完菜,偷跑出来玩会儿,您可别告诉小姐啊!”

“你怕她?”

“我不是怕她,是感激她!”茉莉呵呵地笑,“我可是好不容易才从打扫丫头升级为采购,我很珍惜这份新工作呢!”

他点头肯定,“你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当然!所谓贵人和伯乐,都只愿意帮助那些知恩图报的人!”

他投给她一个赞同的眼神,“你准备怎么报答我?”

“啊?”茉莉一愣,脑袋里打闪般地冒出四个大字——以身相许!

茉莉的脸腾地红了,支支吾吾地问:“您,您……想让我怎么报答呢?”

纳兰性德微微一笑道:“你给我唱个歌吧。”

松了口气的同时,茉莉觉得自己的脑袋好像真的残了。唱什么呢?茉莉看着纳兰性德的脸,此刻,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茉莉却觉得他的眉头似乎总也舒展不开,他的眼里总有一丝抹不去的愁情。她突然很想熨平他的眉头,赶走他眼中所有的忧伤,她想起了自己对他说过的话——我们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改变自己的心态。

是了是了,就唱个开心的歌吧!

许是春风太暖让人迷醉,许是春花太美让人忘了凡尘俗世中的牵绊,茉莉想起了林俊杰和阿SA对唱的《小酒窝》,那是一首轻松、浪漫、温暖的小情歌,每当茉莉感觉忧伤的时候,她会选择先听飞儿的《我们的爱》,让自己大哭一场,释放出所有的负面情绪。然后,再听这首《小酒窝》,当茉莉跟着林俊杰唱到一半时,嘴角就会露出释怀的笑。

这样的一首歌应该能让这个忧郁的男人露出笑容吧?茉莉深吸一口气,让自己沉入一种放松、自由、舒适的状态,在想象中让《小酒窝》的音乐缓缓响起,轻声唱道:我还在寻找一个依靠和一个拥抱,谁替我祈祷替我烦恼,为我生气为我闹。幸福开始有预兆,缘分让我们慢慢紧靠,然后孤单被吞没了,我俩变得有话聊有变化了。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我每天睡不着想念你的微笑,你不知道你对我多么重要,有了你生命完整的刚好……

一首歌唱完,茉莉期待地看着纳兰性德,他的脸上突然绽开了一个笑容,那一笑,就像一眼可以见底的小溪——干净、清澈、透明。茉莉暗自惊叹,他虚龄也有29岁了,作为康熙身边的近臣,权臣明珠的大公子,一定经历过不少尔虞我诈,看尽了世间百态,竟然还能拥有这样的笑,可见他的心也必是无比干净、清澈、透明的。这是茉莉见过的最动人的笑,她傻傻地想起了一句歌词——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纳兰性德很认真地看着茉莉,“你并没有小酒窝啊。”

茉莉一愣,顿时有点后悔唱了这首歌,他不会认为她在刻意挑逗吧?一念及此,茉莉仓惶起身,结结巴巴道:“我,我得赶紧回去了,不然,小姐要怪我了。”

纳兰性德也觉着自己方才那句话说得有些轻浮了,忙道:“我送你?”

“不用不用!”

茉莉连连摆手,转头就走,一个不小心,脚下一滑,跌坐在地上,差点出溜到河里,幸好纳兰性德及时拉了她一把,一只脚还是沾了水。纳兰性德将她拉起来,哭笑不得地问:“好好走着路,怎么又摔了?”

“小脑不发达。”茉莉红着脸道。

纳兰性德憋着笑道:“还是送一送吧,若是再摔着了,好歹还能拉你一把。”

就走了,才摔过,不敢走的太快,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唯恐在他面前再露怯。这样闷不做声地走路实在尴尬,总要找点话说才行,茉莉没话找话道:“纳兰公子待会又能跟小姐见面了,实在是可喜可贺!”

“嗯?”纳兰性德纳闷地看着她,“为何?”

“因为……”你们不是情人么?时间未到,是不能提前说的,茉莉只好以“呵呵”回应。

他不再追问,随口道:“听你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倒像是来自京城。”

茉莉一怔,道:“我小时候在京城长大的。”

“你知道很多事?”

“呵呵……”茉莉扭扭捏捏地笑,“还行吧。”

他微微一笑,“你很有趣。”

嗯?什么情况?看上俺了?!呸!呸!茉莉在心中暗骂,神经病!书上不是说了么,沈宛是他的最后一个红颜知己,可没说他身边有个“陆茉莉”或者“陆晓枫”!

茉莉研究地看着他,他这会儿好像挺高兴,眼里的愁情淡了,眉头也舒展了。茉莉心中暗暗高兴,人生如此短暂,还有什么比快乐更重要呢?她略一思忖,问:“纳兰公子,您知道十七年蝉么?”

纳兰性德疑惑地摇摇头,茉莉心中暗笑,十七年蝉是一种生活在北美地区的昆虫,他知道才怪了!

“十七年蝉是一种昆虫,它们自出生开始,就以幼虫的形态生活在地下,终日不见阳光,靠吸食树根的汁液得以成长。十七年的时间一到,所有的十七年蝉会破土而出,来到地面,羽化成成虫。它们的一生似乎都在等待钻出土壤的那一刻,这一刻也是它们生命走向终点的时刻。可是它们无所畏惧,数万亿只十七年蝉从地下涌出,前仆后继地奔向死亡。树叶上、草地上,到处都是它们褪下的壳。您知道,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纳兰性德若有所思地问。

“为了繁殖后代,幼虫钻出土壤、羽化成成虫后,就要进行交配、产卵,然后死亡。”

“繁殖后代……”纳兰性德自语道,显然十七年蝉打动了他的心。

“您知道它们为什么要在地下等待十七年,而不是十四、十五或者十六年么?”茉莉自问自答道,“因为它们要为自己繁殖后代选择一个最安全的时机。如果蝉的天敌的生命周期是两年,它们在十四或者十六年出来,就会遭到天敌大量的猎杀。如果它们的天敌生命周期是三年或者五年,它们在十五年时出来,也会遇到天敌。并且下一次,经过又一个十五年再出来时,它们还会遇上天敌。而十七年,即使这一次出来时,遇上了生命周期为三年的天敌,那么下次再与这种天敌碰面的时间就在四十二年后了。中间还有两次机会可以安全地钻出土壤,好好地繁殖下一代。这样,它们这一物种在自然界存活的机会将大大增加。”

纳兰性德被这些复杂的数学计算搞糊涂了,但是他听懂了一件事,自然界如此巧妙的安排,是为了让这些十七年蝉安全地繁殖后代以后再死亡。

“很奇妙,是么?它们十七年来始终活在暗无天日的地下,生平唯一一次看见太阳竟是为了赴死。它们活着只有一个目标,就是为了繁殖后代,让自己这一物种永远存在下去。”

纳兰性德沉默地望着茉莉,这个故事带给他太大的震撼,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觉得很难过。

“我第一次听到十七年蝉的故事时,感动得哭了,这真是造物的神奇!它们是不懂得爱的,也没有思想,可是一只傻傻的虫子,却知道生存和繁衍生息的意义。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平日里的烦恼、忧愁都变得不值一提了。”

纳兰性德笑问:“你想说什么?”

聪明如他,还需要说么?可是,既然他问了,那就说出来吧——“我想说,我们活着其实就是为了将人类这一物种永远地繁衍生息下去。爱,其实并不像我们想像得那么重要。”

纳兰性德微笑望着茉莉,这真是个特别的女子,她的脑袋里似乎装着数不尽的奇思妙想,每一个,都令人惊喜不已。他好奇地问:“你读过什么书?”

“啊?”茉莉愣一愣,“您读过的书,我都没读过。我读过的书,您也没读过。”

这算是一个回答么?纳兰性德从来不是一个喜欢勉强别人的人,他无奈地笑,“看来我们很不相同。”

“嗯,是的!”茉莉用力点头,“您来自地球,我来自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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