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八年八月
○丙申 朔。升狭西布政司·右参政 王绍 为山西按察司·按察使,山东按察司·副使 柳尚义 为狭西布政司·左参政。
○免山东王家冈等七场拖欠盐课一万六千九百余引,折盐布二千九百余疋,以兵荒灶户多死徙故也。
○广西宣化县地震。
○丁酉 释奠先师孔子,遣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 费宏 行礼。
○都督·同知 张洪 自陈山东、河南功多,乞如 张椿 例升职。兵部覆奏:“椿 出特恩,难以例论。”诏:“如 椿 例,升一级。”遂为右都督。
○以水灾减免苏松等府并所属州县存留税粮有差。
○戊戌 总兵官·咸宁侯 仇钺 奏:“虏寇万全卫沙河境,同参将 昌佐、副总兵 陶杰、游击 张勋,引兵会战,斩首三级获马十匹,器械杂畜千计,阵亡官员二十余人,马百四十余匹。”奏至,诏:“赏 钺 羊酒,阵亡官军兵部查实奏闻。”钺 在诸将中,最号智勇,所失亡十倍所获,乃以捷蒙赏,议者恉之。
○升凉州都指挥·佥事 徐谦 为署都督·佥事,充总兵官,镇守四川地方。狭西都指挥·佥事 周诚 充副总兵,协守狭西地方,仍在汉中等处讨贼。初,兵部举 谦 及都指挥使 张洪,堪充四川总兵。既用 谦,复传旨责问,兵部谓:“洪 及 江彬、许泰、白玉、温恭 已命留京,不许别用,何乃复举?”洪,四川,其自陈状。于是,尚书 何鉴 等引罪,各夺俸两月。盖 洪 等四人,皆领边军,供事于豹房者也。
○南京管理操江·怀宁侯 孙应爵 奏:“新江口原设操军万一千六百五人,战船巡船三百四十艘,今操者止七千人,船损坏过半,盔甲之类亦皆不敷。屡移文内外守备衙门拨造给领,皆为所遏。又将管操·指挥 周大伦 等取回,杂差占吝不发。臣奉敕谕凡事与守备参赞内外官员共议而行,今事多掣肘,且臣有宿疾,实不胜任,乞罢还。”兵部覆奏:“内外守备与操江官,当思协恭共济之义,不可以小嫌致误大事,宜循旧规。其操江军缺者,请以科道各一人,会守备官选补。船损坏者,南京工部修造,仍令南京法司今后官军犯罪立功、瞭哨带俸差操者,俱拟发新江口操备。其余杂差,毋得拨取。大伦 等,宜逮治。”诏:“操江重事,其令南京科道会操江官选补。大伦 等,姑宥之。再犯者,必罪。仍调外卫内外守备及操江等官,务循旧规,协和行事,余如议。”既而,守备·太监 黄伟 等复奏:“应爵 及操江·都御史 张津 为指挥 赵山 所诱,欲事纷更,语侵臣等。”诏:“责 爵 及 津,令自陈状,山 下南京法司逮问。”
○己亥 升四川按察司·副侯 王崇文 为山西布政司·右参政,淮安府·知府 罗循 为山东按察司·副使。
○赐给假中书舍人 袁王□赞 驰驿还乡。王□赞,以书办官而有此恩,僣亦甚矣。
○升兵部·左侍郎 石玠 俸一级,通事 马俊 升署一级,辽东镇巡官并都督 张洪 各赏银十两、彩币一表里,余各赏劳有差。以抚夷有功,故也。
○兵部奏:“海西卫夷人 竹孔□ 等四人听抚入贡,輙求升袭并给印与敕。从之则示弱,不从则兴怨。臣等会廷臣议以为 竹孔革 之父 的儿哈亻□尔 本鲁木卫指挥佥事,以入寇被杀,今 竹孔革 既悔罪归顺,宜免勘暂准袭其父职,以敕付辽东镇巡官收贮,俟一年以上不扰边境,方许给之。老鼠乃留,旧无职事,未可輙授,宜于常赐外量加赏赉,亦以五年为期,无所侵犯。”镇巡官议奏:“加 哈义 暨其子 逞得革 等求易赐敕,恐冒名而来,未可輙易宜,令镇巡官勘实。如无职事,亦如 老鼠乃留 例。”诏:“如议,仍令大通事省谕各夷知之。”
○庚子 武靖伯 赵弘泽 坐罪,南京闲住。至是,以母老乞北归侍养兼省坟墓,许之。
○初,庆阳伯 夏儒 奏:“乞广平府·清河县庄田三千三百余顷。”有旨:“赐之。”县民 葛振刚 等言:“前地,皆其祖父奉例开垦者。”复命司礼监·太监 张淮、户部·侍郎 王琼 等踏勘,仍以赐 儒。既而 振刚 等复奏愬,下巡按御史 钱如京 再勘。如京 因奏:“国初直隶等处空闲地土,听民开耕,永不起科。此祖宗惠民之令典。弘治十八年五月,诏书各处庄田,不许管庄人等倚势生事。又陛下践阼之大恩,清河小县空闲地土,既已起科,管田人等又复吞并,岂惟违戾恩典,抑恐激变地方。况一县正粮止千余石,而戚畹子粒银过万两。重困民力,崇殖私门,或生他变,亦非戚里所以自全者也。乞将沙薄硝鹻并加增办,纳不敷者悉与除豁。惟以先年德府退出民地七百余顷,与 儒 管业,仍革管庄人,止令有司徵解户部转发。”户部议覆,诏:“仍如 淮 等所勘原数,令□管业,不许纷扰。”
○寿王以妃徐氏故无嗣,请于德安及邻近各府选继室。礼部谓:“其非例,止听于德安境内选之。”上以 寿 互懿亲,特从之,不为例。
○江西贼 刘昌三、蔡六二、柳三十 等奔入玉山县怀玉山寺,据险屯栅。总制·都御史 俞谏、巡抚·都御史 周南、任汉、都督 李鋐 等,集三省兵四路邀击,前后共斩首二百余级,生擒五百余人。刘昌三、蔡六二、柳三十 走匿西源,为知县 陈揽 所获,余贼千余人复奔姚源。谏 等及纪功给事中 黎奭,俱以捷闻,赐敕奖励,奏捷者升赏如例,其余事情兵部覆议以闻。
○壬寅 命翰林院侍讲·学士 吴一鹏、左春坊·左中允 刘龙 为顺天府乡试考试官。
○诏:“给两淮盐三千引,助寿王婚礼。”从王请也。
○赠江西瑞金县·知县 万琛 为光禄寺·少卿。初,贼攻瑞金,琛 率兵拒之,以力寡被执,骂不绝口,遂遇害。事闻,诏:“赠官,赐祭葬,附祭乡贤祠,仍荫其子为国子生。”琛,直隶宣城县人。
○甲辰 升广德州·知州 刘节 为四川·按察司·佥事,提调学校。
○广东雷州府流星大如月,起东南没于西北,声如雷。
○升赏朔州等卫有功阵亡官军锦衣卫指挥·佥事 张明 等八十三人有差。
○乙巳 遣顺天府官祭宋丞相文天祥。
○遣户部·尚书 候观 祭京都太仓之神。
○命都督·佥事 冯大经 充左参将,分守延绥西路地方。
○丙午 命狭西署都指挥·佥事 柳勇 充右副总兵,分守凉州地方。
○丁未 都察院议奏:“沿江守备领兵都指挥等官失事,情罪轻重。”得旨:“指挥 杜昂、杨勋 处斩,郭锐、王立 充军,蔡玉、徐永、陈勋、余鉴、马辅、欧阳英、郭玉、孙瑛、靳德、施献、沈祯、黄宪 降级有差,杨玺 等七十七人赎杖还职。”
○夜,月犯罗偃上星。
○戊申 晓刻,金星犯轩辕右角星。
○罢守备保安旧城都指挥·佥事 张经隆、庆州城都指挥·佥事 安洪,以抚按官劾其不职也。
○己酉 给楚府·故辅国将军 荣涎 夫人上氏养赡米,岁五十石。
○罢守备柴沟堡·都指挥 秦洪、守备新开口堡·指挥 赵蓬,以云州堡都指挥·佥事 余震、长安岭都指挥·同知 都勋 代之。从镇巡等官奏也。
○命兰州卫署都指挥·佥事 杨义 充甘肃游击将军。
○庚戌 旌表蔚州卫军 李镇 妻雷氏之门曰:“贞烈”。初,镇 疾笃,雷 誓与同死,镇 止之曰:“我无父母兄弟,汝死后事谁理。”乃勉营葬事,哀号骨立。亲族知其志不可夺,共防守之居半载,镇 冢为盗所发,乃夜抱木主缢死,遂同穴。巡抚都御史 孟春 以闻,诏:“嘉其贞烈。”不俟覆勘,即旌表其门。
○狭西南哈等族·番人 劄吉牙 等贡马及刀铠,赐宴并彩叚等物有差。
○初,巡抚南赣·都御史 周南 奉旨会兵剿贼,因命知府 朱谏 率新民 朱贵 领千余人、通判 徐圭 率土巡检 何积玉 领九百余人至南昌,两军疑惧,鼓噪而还。谏、圭 不能禁,纪功给事中 黎奭 以闻,且劾 谏、圭 并兵备副使 戴敔 罪。兵部议覆,诏:“提督·都御史 俞谏、总兵官 李鋐,会 南奭 及镇巡等官议处。”后 南 请回南赣,许之。敔 等姑不究,待事宁之日通查功过以闻。
○四川会州卫地震声如雷。
○辛亥 免湖广、郧阳等府,均州及郧西、上津、竹山、竹溪、保康、榖城、南漳等县正官来朝,以地方多事故也。
○以怀来卫都指挥·佥事 吴钺 守备保安旧城,金吾卫·指挥·佥事 司铭 守备隆庆州城,宁夏·都指挥使 郑卿 协同分守宁夏东路兴武营地方。
○壬子 行人司行人 傅楫 先奉使德府为济宁王治葬事,以葬期尚远,而母氏在京疾笃,奏乞暂回省视。礼部为请,诏:“许暂归,不为例。”
○直隶巡按·御史 吴漳 劾:“保定都指挥·佥事 王详 违法害众,宜革其任。”命:“详 回原卫带俸差操,罪状仍令勘实以闻。”
○都督同知管锦衣卫事 朱安 援朱宁例乞封赠三代,许之。
○癸丑 命开平卫指挥·佥事 耿山 守备云州堡,龙门卫指挥·佥事 张铠 守备长安岭地方。
○准夷人双城等卫指挥同知等官 舍勒 等六人各升一级。兵部奏:“夷人受职,率二十五年所部无寇边者,议拟升职。舍勒 等俱景泰、天顺、成化间所授职,宜如例升级。”故有是命。
○甲寅 致仕南京太仆寺·卿 张贲 卒。贲,四川成都人,成化丙戌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弘治初,擢南京光禄寺少卿,累选通政司参议、太仆寺卿,致仕。至是卒,赐祭葬如例。贲,朴雅有长者风,归老十数年,每与乡邦耆彦结会以诗酒白乐云。
○命密云后卫·指挥使 李秉 提督古北口等营。
○升南京龙江卫·指挥使 杨锐 署都指挥佥事,守备九江等处。
○自庚戌至乙卯,金星皆卯刻昼见于巳。
○丙辰 升国子监·祭酒 石珤 为南京吏部·右侍郎。
○山东·巡抚·都御史 赵璜、巡按·御史 李玑 奏:“各处兵备副使佥事等官,所辖地方多重复并窎远,难以责成,乞将地方各就附近人马,各就所辖为便。”兵部覆议:“以济宁、东平、鱼台及邹滕、峄郯七州县,宜辖于济宁兵备。开州、长垣、东明及单县,宜辖于曹州兵备。”从之。
○祭太岁风云雷雨山川之神。
○夜,月犯附耳星。
○丁巳 宪宗纯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命驸马·都尉 马诚 祭茂陵。
○升河南布政司·右布政使 杨子器 为本司左布政使。
○夜,月犯司怪南第二星。
○己未 荫赠太子少保南京礼布·尚书 江澜 子 曜 为国子生。
○巡抚延绥·右佥都御史 吴世忠 奏:“粮草匮乏。”户部议:“以狭西各边年例银一十三万两,预输每镇。又各益银五万,就彼籴买备用其延绥边粮。狭西每岁二十八万余石,河南折银料豆三万石,宜令所司催纳,如再不敷,则以两淮运司正德九年盐课十万引、河东运司余盐十万九千一百八十六引,听 世忠 召商中纳。”从之。
○南京刑部奉旨以天气暄热,审录死罪,可矜者四人以清。诏:“皆从未减释一,人杖而释者三人,充军者二人。”
○庚申 升河南·按察司·按察使 陈璘 为本布政司·右布政使。
○南京兵部·右侍郎 吕献、大理寺·卿 茆钦 致仕。以御史 杨奉 劾其昏耄,也。
○辛酉 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邓璋 为刑部右侍郎。
○兵部奏:“各处种马,每三年一次差官查点印烙。今各处盗贼灾伤,疮痍之民未起,乞暂免差官,仍令各巡抚督守巡并太仆分管等官催补。”从之。
○壬戌 命故·保定侯 梁任 子 永福 袭爵。
○罢黄花镇守备·少监 范琪、指挥·同知 宋琦。以为巡按·御史 丁楷 所劾也。
○以淮安卫·指挥使 丁辅 把总江西粮运。
○癸亥 南京御史 徐盈 上请:“留户部·尚书 孙交。”礼部·尚书 傅圭 且言:“南京·大理·卿 茆钦 临事弗达,顾视属僚太常·卿 张芮 素号白丁,久乖清议。交 与 圭 不可去,钦 与 芮 不可留也。”诏:“以 盈 妄言当罪,姑宥之。”
○以永宁卫指挥·佥事 康节 守备黄花镇地方。
○乙丑 兵部覆给事中 傅钥 所奏备边事宜:“一 辽东锦义等城堡圈废坏,是以寇至莫御,宜令修补,并河东等处皆添设之。一 各边军士贫难,锐气销耎,无以御敌,宜令官为婚娶及置办军装,仍每军复余丁二人专令耕种,以资助之。一 选择总兵不必侯伯,凡都督以下素有威名、未曾委任或在下僚及诖误闲住者,宜名简用。一 各边被虏人民在虏日久,每遇征剿之时跽,而请命官军贪功一概妄杀。宜定格例,凡获被虏男妇老小,俱准升级,仍令本家出银充赏,如仍前妄杀,斩首示众。一 广宁开原旧设马市,所以羁縻诸夷。互市之日,宜严为之禁。其各城索赏夷人,俱出百里外,使之驻牧。或近塞垣者,即驱逐之。则在我无取衅之端,在彼知潜入之戒矣。”诏:“是之。”且令:“马市验放夷人入市,务依期出境,禁其夹带弓箭之类。非互市日,不许辄近塞垣。管马市官并备御军士,有诱取夷货,纵令入境,及私交通漏泄者,罪不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