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基本的理智和思考、分析能力的人都应该能够认识到:故事有可能是编的,某些人单方面陈述且毫无依据的事例、观点也有可能是纯属虚构或者不可信的。
因此,很多足够理智的人会选择相信证据,而不是相信某些人单方面宣布的观点、事例乃至个人情绪。在正常情况下,这种做法往往会是相对可靠且相对不容易犯下较大错误、出现较大偏差的方法。因为,某些人的个人主观想法乃至个人情绪很可能与现实相差甚远、完全不符合乃至截然相反,基本符合事实真相且能够被证实的证据则往往不会和现实乃至真理相差太大。即使是片面的事实,也比完全与事实相悖的偏见、妄想的错误程度更小。
在诸多可以被证实或者证伪的证据之中,统计数据往往是相对比较常见也相对比较容易让大多数人信服的一种证据。
在正常情况之下,几乎所有正常或者表面上正常的统计数据都是通过一系列特定的方法来得出的,其中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计算、统计、归纳、列表和分析。在不同的现实情境或者不同的领域之内,对某一群人、某些现象或者某些行为进行调查和统计的具体方法往往是不完全相同的。但是,几乎所有通过正常或者表面上正常的方法得出的统计数据都往往会比任何毫无依据的个人观点、个人情绪乃至偏见更加可信一些,其证伪手段也往往是比较明确的。这也正是足够理智的人选择相信统计数据而往往不会轻信某些个人观点的重要原因。
只不过,有些人可能会想不到或者容易忽略这样一点:在某些情况下,数据也是可以造假的。
因为,正确的数据必然有可证实的出处,也必然有可证实的调查和统计的方法。想要证明统计数据的正确性,自然就需要证实它们的出处和统计方法,并允许有能力核实它们的人都尽可能地核实它们。
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主动或者被动地接受他人或者某些平台所公布的统计数据的人往往没有主动鉴别和核实数据的能力,有的甚至还没有鉴别和核实数据的意愿。这就意味着,他们往往不会去核实他们接收到的数据的出处,从而无法鉴别也不愿鉴别他们接收到的数据的真实性,更无法判断他们接收到的数据是对是错、是全面的还是片面的。
这正是某些看上去足够理性的人仍然有可能轻信某些偏见、谬误,甚至受骗并遭受实际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统计数据造假的成本往往由多种不同的因素共同决定。
从本质上来看,编造数据的原理和编造故事的原理没有特别大的差别,无非只是其中一种主要以语言的形式呈现出来、另外一种主要以数字的形式呈现出来。实施这两种不同的造假行为的人之间也几乎没有多少本质差异,无非都是能力较强的人能够使用高超且难以被揭穿的伪装手段、能力较低的人只会随心所欲地胡编乱造。
而且,除造假的具体手段、造假者的能力强弱、造假所耗费的实际成本、造假被揭穿之后必须付出的代价之外,还有一项因素有可能相对最重要却往往会被很多人忽视。它就是造假行为的目标群体的实际能力和意愿。
当造假者不得不面对拥有足够强大的能力和求真意愿的群体的时候,他们造假的成本往往会是足够大的,造假被揭穿之后会付出的代价往往也会是足够大的;但是,当造假者面对没有能力乃至没有意愿辨别真假、只会对自己愿意接受的任何数据或者观点无条件接受的群体的时候,他们便往往不需要在造假的过程中付出足够多的成本,还大概率不会在足够短的时间之内被发现、被揭穿,即使被揭穿也往往不会在足够短的时间之内付出应当付出的代价。
无论是没有能力鉴别统计数据的真假的人,还是没有意愿鉴别统计数据的真假的人,都根本不需要统计数据的出处,更不需要统计数据的统计方法。在很多情况下,这两种人需要的,只是符合他们的个人想法或者个人情绪并能够为它们进行佐证的事物。只要有人表达符合他们的个人需求、个人想法或者个人喜好的内容,他们便会对其表示赞同乃至拥护,无论那些内容到底是真是假、能否被证实或者证伪。在这些人当中,又有一部分人是只会相信符合他们的观点、喜好、认知范围的数据而不相信不符合他们的观点、喜好、认知范围的数据的。这样的人相信某些统计数据的目的不是求真,也不是让自己变得更好或者让自己把事做得更好,而是让自己的个人观点、喜好乃至情绪获得表面上更高级的佐证。只要有统计数据来迎合他们的观点、喜好乃至偏见,他们便会因此而自以为高明或者自以为得到足够多的人的认可,继而更加相信自己的观点乃至偏见。
也就是说,只要能够接触到不追求真相、只接受自己愿意接受的事物和观点的人,且能够迎合这样的人的喜好,进行数据造假的人的造假成本就会变得很低,被揭穿乃至受到惩罚、付出代价的概率也会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不需要专门证实自己给出的数据,更不需要主动地交待自己给出的数据的出处和统计方法。
无论是在数据造假者看来,还是在只接受自己喜欢接受的一切的人看来,真相全都是不重要的。造假者重视的是利益,被造假者利用的人重视的则是情绪上的满足。在这两种人的数量或者比例多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正常人还有可能被他们排挤,正常的思考方式和求真行为还有可能被他们污蔑乃至打击。
所有不想被骗、不想被利用、不想被煽动的人都应该明白:除极少数难以用常理来衡量的特殊情况之外,“只给数据、不给出处”从来都是一种重要的、具备一定隐蔽性的骗人手段。
真正的理智,是能够尽可能地认清披着理智的伪装的非理智行为,更是能够尽可能地认清披着真理的伪装的偏见和谬误。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