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俗对于维持社会安宁,自有相当价值,我们是不能否认的。可是以维持安宁为社会唯一目的,则未免大错特错。习俗是守旧的,而社会则须时时翻新,才能增长滋大,所以习俗有时时打破的必要。人是一种贱动物,只好模仿因袭,不乐改革创造。所以维持固有的风化,用不着你费力。你让它去,世间自有一般庸人懒人去担心。可是要打破一种习俗,却不是一件易事。物理学上仿佛有一条定律说,凡物既静,不加力不动,而所加的力必比静物的惰力大,才能使它动。打破习俗,你须以一二人之力,抵抗千万人之惰力,所以非有雷霆万钧的力量不可。因此,习俗的背叛者比习俗的顺从者较为难能可贵,从历史看社会进化,都是靠着几个站在十字街头而能向十字街头宣战的人。这般人的报酬往往不是十字架,就是断头台。可是世间只有他们才是不朽,倘若世界没有他们这些殉道者,人类早已为乌烟瘴气闷死了。——朱光潜
“从来如此,便对么?”——鲁迅《狂人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