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记者,英姿飒爽,铁笔正义,奔波记录着有新闻价值的人和事。幼时从电视里看到的他们总是如此光鲜,于是常说:“我要当一名记者。”爷爷听之,皱眉叹道:“你看看那些战地记者……”老人之言,若听之,任之,常有苦头吃。
随着年岁的增加,我懂的不在“真的看见”之前,给人,事或者是自己下定义。可是“眼见不一定为实”,尤其是在视觉感官被大量视觉信息占满的当下。许多事情,站在任何角度,又岂是说得清,道得明的。«大事件»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冷眼看现实中的媒介乌托邦逐渐揭开它的真面目。
警匪交锋,免不了斗智斗勇,枪林弹雨。这是他们一贯的作风,但是在《大事件》中警匪却用媒体打响了舆论的拉锯战,这令我不由得怀疑“正义是做出来的,还是它本身就存在”。我看到的“正”与“邪”,警与匪在较量中的合作,目的直指《大事件》的曝光。另《大事件》中有许多灰色地带,而被报道出来的却是非黑即白的现实。我猜想导演许是以灰色地带为大事件,揭露媒介乌托邦。此为个人观点,姑且弗论。
电影中的许多细节常是情节发展的关键。首先,警方在缉查中,疑犯想趁乱转移,但不料车内的带子却让警方起疑,于是疑犯神情大转,迅速掏出手枪,枪战由此拉开。疑犯在开场无疑是占据优势的,许多警员不幸身亡,红色液状道具触目惊心,可惜了车子被打得面目全非。当劫犯用手枪对准一个警员时,警员举起了双手。该事件被曝出后,引起了社会民众强烈反响,成为警匪舆论交锋,或称警匪联合作秀大事件的序幕。
有港民说:“我不知道我们香港安不安全,如果连警察都举手求饶的话,我不知道市民该怎么办?”言论一经报道,警署立即做出讨论,女警提出“形象很重要,我们要做一场秀,以牙还牙……”的建议即被通过。于是部署随即展开,执行者在不被告知时,不会知道他们是这场秀中的形象。
其实,我有被一个细节吸引到,当警方一对人马冲入大楼实施抓捕时,一个妇女从中走出来,一见情形。警官即回道“我们正在抓捕犯人”,而妇女却一脸茫然样“发生了什么事,怎么那么多人?”正常的反应不是大惊失色,然后转身闭门吗?而妇女却格外淡定,不得不令我想到在咨询时代,人们宁愿相信电视上的,而不在意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或者是对这些事,已然司空见惯了。我不知道,但是当时媒介一定是个乌托邦的存在,因为人们相信它胜过了亲眼所见。
劫匪们闯入民居,劫持了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女,父亲表现极为配合,却在紧要关头选择从窗户逃亡,留下一对儿女,这是一个正常表现吗?个人觉得他不是一个自私的父亲那么简单,只能说其中有深意,欲辩已忘言。他的行为,可是电视直播。他是一个机智的求生者?不偏不倚,是灰色地带的典型,于是还能幸存。难得有人在媒介乌托邦中能有份清醒。
我想其中最清醒的是警匪头子,那作秀的设计人。警方让民众看到他们英勇神武的抓捕工作,匪徒曝出警方被打得节节败退的照片;匪徒曝出他们善待人质,警方则发给工作人员盒饭……无疑是在为彼此拆桥。在这场大事件中,匪徒曝光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赢得逃生的一点时间,而警方却赢得了人心。较量的结局一早就注定,因为媒介的乌托邦本来就是大多数人的乌托邦,无关谁的舆论战的策略精彩,可惜我还想着警匪头子私奔,唉,为现实道义所不取。
最后,邪不胜正。帅酷的匪徒死在了一个坚守正义的警员手中,或者间接的说死在了跟他绑同一手铐的女警官手里。他中了一弹后,拿枪对准了她,却迟迟不扣动扳机。我想用剧中女主的一句话说“会用媒体的就是英雄”来解释男主的行为:他算是作秀的英雄,英雄难过美人关。他转而举起手,朝天扣动扳机……后被一个执着正义者的枪弹穿膛,倒地。
我是终记得他们的一只手绑在一起,另一只手各执一枪,男主问她:“你为什么不举手?”女主没有回答。可能黑与白的界限在她心中,某一刻动摇过。然而在《大事件》中,在媒介中,在多数人中仍然界限分明。所谓的灰色地带,只是用于指代某一特定的时空,“黑”与“白”何曾走到一起,正如太极八卦图。所以,媒介的世界不是乌托邦,真正的乌托邦是每个人都平等,自由的活着,而媒介不是,作秀更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