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处理了一个案件,被告方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原告方是两名凶悍的中年妇女,原告主张向被告索要一些工资,还有被解除的补偿,被告在开庭前找到我们,向我们哭诉,告诉我们她们三个人只是合作关系,两个原告只是为了钱,背弃了多年的感情,甚至在我面前哭的很伤心,其实我是一个很感性的人,被告很聪明,给了我们一个先入为主的感观。
事情过后,我只能感慨一句被告真的很懂得人心,演技不错。
通过庭前调解,看到了原告一点点拿出来的书面证据,我们对被告说的那些话开始产生质疑,通过我们的侧面了解,她并非是不知道她和原告之间的关系,她曾经有五十多个店铺,处理过类似的情况,我立刻反应到,她在误导我的判断。
我不能因为原告的表面行为和被告的动之以情来影响自己对案件的判断。
在审理案件前,我必须同时听到两边的声音,这样对双方都是公平的。
在案件中,我要把我的感性小心翼翼的收起来,用法律的角度去看待所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