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莫言 十

              莫言的爱好

    莫言小时候学过几天“写仿”,就是在字帖上盖上一张透明的白纸,然后用笔墨将字描写下来。

    后来得了诺贝尔奖出名了,经常有人要他提词写字,才重新拾笔磨墨。

    他钢笔字写得很好,加上有小时候“写仿”的基础,毛笔字写得也不错,可朋友说他的毛笔字怎么看都像是他用毛笔写出来的钢笔字。

    为了改变这种写法,写出独一无二的毛笔字,他改用左手书法,果然不同凡响。从此,用左手写毛笔字,成了他的一大爱好。

    莫言说,“相貌丑陋那是没有办法的事,而只要字写得好看,即便不名一文,亦可走遍天下。”

    他的一位先祖,身穿破棉袄,可他能在墙壁上龙飞凤舞的写字,词也写得好,成了县太爷的坐上席。

    莫言认为,“毛笔书法不仅仅是一种书写方法,而且还是一种民族文化心理的养成方式,更是一种审美的训练。

计算机要学,不学不能与世界同步;毛笔书法也要学,不学不能很好地传承中华文明。

计算机要从娃娃学起,书法也要从娃娃学起。”

    我是连钢笔字都写得不好的人,毛笔字更是不行了。就像莫言说的那样,好多年连钢笔字都很少写了,全部依靠电脑和手机。

    莫言说:“能用毛笔书写的人,更像一个中国人。”

    因此我感到悲哀!

          想给李白当挑夫

    有人问莫言:“如果能够穿越,莫言老师最想穿越到什么时代?”

    他回答说:

    “最理想的工作就是给李白当挑夫。”

    因为李白需要一个挑夫,挑着一担酒,李白走到那喝到那,喝完以后就“唱”诗,莫言说:

    “我在后边给他做记录,我想我也等于参加了伟大经典的创造。”

    莫言认为这是他的最理想的时代,也是他最理想的工作。

    对于古代,他有想穿越的时代,在当今,他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

    而我,连当下的事情都看不清楚,想不过来,没想过“穿越”,也谈不上抱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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