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权利开除孕妇吗
昨天晚上完成百日写作之后,女票翻看了其中一些文章,一篇关于孕妇的文章在我们之间引起了一场讨论,关于公司是否有权利开除孕妇。
我认为是有权利的,因为公司没有义务养着不能创造价值的人,孕妇更没有权利强迫别人承担自己的生育成本。女票认为我这是屁股坐在资本家那边,替资本家说话。我在这里详细理一下我的思路。
公司没有义务养孕妇,和公司没有义务养任何一个不产出价值的人,是一样的道理。孕妇如果强求公司发工资,不能开除自己,就是在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侵犯了别人的权利。这和神族一旦出现,就不允许别人吃猪甚至说猪是一样的。但是,孕妇本身又和其他手脚健全却不创造价值的人不同。因为生育这件事,本身是有利于全社会的(仅限于一国之内,不讨论全世界,全人类)。也就是说,虽然选择生育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但是,其最终结果是有利于全社会(注1),所以社会应该为之承担一定的成本。那么,虽然公司没有义务养着不能创造价值,或者创造价值比不上其薪资的孕妇,但是,国家有义务用税收返还,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来帮助公司做这件事。
那为什么不把开除孕妇的权利交给公司,然后国家直接补贴孕妇,让孕妇在家安心生产呢?因为,在现代社会,除了少部分体力劳动者之外,大部分的职场孕妇,直到分娩前都还是可以工作的,虽然可能会因为怀孕需要产检、身体状态变化导致产出的价值会降低一些,但并不是毫无价值,让孕妇继续工作,可以减轻国家补贴的压力。同时,这样也能够减少孕妇职业中断的时间,可以让孕妇在生产之后,更快速地恢复工作状态,不至于中断职业生涯,因为一旦中断,想要再拾起来就很难了。
这是100天原创100篇的第03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