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天写作的第一天,我坐在去往杭州的大巴上。大巴车摇来晃去,想着下午还有满满的一堆事要做,便赶紧掏出手机写作文。脑袋里并没有完整的构思,只是突然想起外婆坐在房门口的画面,于是决定写外婆。
每天写500字并不困难,就这样写了3天,令人困惑的时刻到来了——我不知道我想表达的是什么。文章没有清晰的线索,素材的选择也略显混乱,最后只能不明不白地结尾。反思之后,我决定写作之前必须想好要表达什么。
思来想去,最想记录的大概是实习期间发生的事。为了寻找灵感,先看了纪录片《人间世》。没想到第一集就这么催人泪下,于是抹了两把眼泪,躺在床上开始慢慢回忆那一桩桩一件件远去的事。就这么想着想着,原先很多以为被自己遗忘的事也浮现了出来;对同一件事的价值评判也有了不同的角度和态度。第一次发现写作原来是一件这样神奇的事,那个晚上,失眠了。
然而,即便是想清楚了自己所要表达的东西,码出来的结果有时还是会与开始的想法背道而驰。想来写作是潜意识外化的结果,那些零零散散的记忆碎片最后真会拼凑出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故事。这真是写作之于人的惊喜,这样的惊喜会驱动你表达的欲望,让你继续深层次地窥探自己的内心,看看那冰山下面究竟藏了些什么不可告己的秘密。所以,写作时的自己是最接近上帝的,你拷问自己的内心和人间的那些事,你就是自己的上帝。
这么想着,读书也便成了一件有趣的事。作家的作品本质上是他们对生活的表达以及对人的认识。其中透露出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看一本书也许可以了解一个作家的性情。因为三十天写作而更有了读书的欲望,这何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呢?
于是,一天之中时不时想起要写点什么;若是发生什么不太开心的事,也能用调侃的语调诉诸笔端。有时出门在外没有电脑,只能用手机码字,不知不觉也会消耗掉几个小时。这几个小时,是写作在教人思考。虽然思考是一件很累的事,也可能会让人不那么快乐,然而人不能永远醉着,偶尔也要醒过来想想,生而为人,为什么?
写作这件事,真是痛苦并快乐着。神经递质拉起电动马达在神经突触间奔波,有时它跑累了,你便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这该用哪个词;有时它兴奋起来,你便是赶着急事快步走在路上,也想拿出手机敲下几个字。
嘿,写作这回事,最重要的是开始。庆幸自己被“赶”到路上,从今往后,不论是跑着,跳着,甚至是爬着,希望自己能坚持得久一些,再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