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德经》第七十九章,本章是说,在执行天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过程中,必然会与百姓产生怨恨,就算调解那些重大的怨恨,必然还会有细微的怨恨。用好的德性来回应这些怨恨,怎么能是妥善的办法呢?只不过是在尖锐的石头上铺了一层砂子,在水冲或者受到压力之后,必然会重新出现,对统治形成威胁。那么怎么消弭这些潜在的危险呢?本书没有直面回答,因为的确没有彻底有效的办法。依然只有不断地对百姓施以仁德而不求回报,这样他们在产生怨恨之初就会想着君主的恩情而消弭。
有道的君主就像手握借据的人那样,百姓能够体谅他;无德的君主就只能管理税收,不断加剧地剥削压榨百姓。城邦国家,其兴也忽焉,其亡也忽焉,这些都是自然规律,并不会偏袒任何一个人,不过善人行善事得善果而已。
作者在本章最后认为,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会以人意志的转移而有所偏向。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君王尽好自己的职责,而不用过多理会最后的结果如何,这就是最大的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