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所经营遇冷的这些年,很多合伙人反复感慨:“案源越来越少,客户越来越难搞。”有的甚至干脆断言:市场不行了,客户没了。
可我们冷静一想:客户真的少了吗?还是说——你遇到的那种客户,正在变少?你的客户结构,本就撑不起现在的律所?
很多律所寒冬难熬的根本,不是市场骤变,而是旧有客户结构与信任机制已经无法支撑律所向前。而这恰恰不是靠“跑客户”能解决的,它需要对客户结构的再理解、对合作机制的再设计。
一、当下最真实的困境:不是没有客户,而是客户无法形成机制性连接
一些律所合伙人其实并不缺客户名片,也认识一堆人,可真正带来持续案源的客户,却屈指可数。要么是来一次走一次的“过路客”,要么是价格敏感型“只谈价格不谈专业”的一次性买卖。
而那些原本合作还不错的客户,随着市场转型、业务收缩、内部流程强化,也逐步开始“去依赖化”,甚至启用自己的法务团队、自建合规系统,不再单点找律师。
结果就是——
• 你的人脉还在,但业务没了;
• 你还有客户群,但转化不动了;
• 你还有团队,但只能靠“临时拼凑”活着。
这时候,合伙人说“客户都变了”,但其实,问题在于:
你依赖的是客户个体,而非客户机制;
你服务的是一次性事务,而非长期需求;
你卖的是人情专业,而非结构化价值。
二、回到本质:什么才是“结构化的客户”?
什么样的客户,才值得我们花时间、搭机制、做产品去服务?
不是客户“越多越好”,而是客户能不能形成合作路径、反复链接、结构嵌入。这种“结构化客户”,至少具备三种特征:
1. 需求持续:客户的业务本身有周期性或结构性的法律服务需要,比如常年顾问、合规监管、商业合同、投融资尽调等,具备“可持续”的使用场景。
2. 服务匹配:客户对标准化、流程化服务有接受度,认可律所的专业流程、响应机制与交付节奏,不以“价格最低”为唯一衡量标准。
3. 信任可积累:愿意在服务之外建立更深的信任连接,逐步形成“授权式协作”,让律师从被动响应变为前置参与。
换句话说:律所真正需要的,是“战略型客户”——能被战略性服务的客户,也能反过来推动律所战略落地的客户。
三、重建客户机制:从随机接单到战略协同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律师“接单”的逻辑是:有案子就干,有人找就谈。客户结构是靠时间积累出来的,客户信任靠人情堆起来的。
这种随机生成的客户结构,在市场好的时候还能勉强过得去;但一到寒冬,就露出了根本性的短板——缺乏机制,没有协同。
如何重建?
1. 从“接项目”变为“筛客户”
律所要有“筛选客户”的意识,而非“谁来都接”。筛选标准包括:是否愿意持续合作、是否接受结构化交付、是否有匹配的服务空间。优质客户要靠判断,不是靠价格驱动。
2. 从“做一次”变为“建关系”
不要只盯着案子的结果,更要关注服务过程中的信任积累与关系黏性。好客户不会因为赢了一场官司就留下,而是因为过程体验好、互动顺畅、服务结构清晰,才愿意继续合作。
3. 从“靠个人”变为“靠团队”
客户关系不能再只是某个律师的“私产”,要通过制度、项目平台与服务标准转化为团队资产。这样客户才愿意信任律所,而不是死绑某个律师。
4. 从“等客户”变为“设计客户”
什么是“设计客户”?不是客户设计我们,而是我们先设计服务,再去找到与之匹配的客户。把服务产品化、流程化、标准化,就能锁定那批真正“合得上”的客户。
四、寒冬不是客户减少,而是倒逼你选对客户
真正的寒冬,不是客户全没了,而是市场开始要求你“选对客户”——那些旧式客户关系、松散客户结构、依赖人情维系的客户系统,正在被淘汰。
而你必须主动重构:
• 重构你的客户认知,不是所有客户都是“好客户”;
• 重构你的服务逻辑,从“个案应对”到“系统嵌入”;
• 重构你的组织能力,从“个体驱动”到“机制支撑”。
这不是你客户少了,而是你的客户结构“断层”了。
五、真正的客户机制,是律所最强的免疫力
一旦你有了机制性的客户结构:
• 不再靠运气接案,而是有节奏地展开合作;
• 不再担心谁离开就业务断掉,因为客户关系是组织接住的;
• 不再陷入“拼价格、拼人脉”的恶性循环,而是靠产品与机制构筑护城河。
这才是穿越寒冬的底气。
当别人还在苦苦追问“客户去哪了”,你已经在设计客户、重建机制、升级信任,并且稳住了组织的基本盘。
寒冬之后,不是看谁活下来,而是看谁先修好了“客户这道桥”。
因为服务会变、产品会变,甚至组织都会变,
但客户机制一旦建成,就能成为律所穿越周期的真正底层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