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
何谓宠辱若惊?
宠为下,
得之若惊,失之若惊,
是谓宠辱若惊。
何谓贵大患若身?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
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
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译文(参考李若水译)
受宠和受辱都令人担惊受怕,重视大祸患如同重视生命。
什么叫宠辱若惊?
当得宠的人地位卑下时,
受宠就会使他惊喜不安,失宠会令他恐惧害怕,这就是宠辱若惊。
什么叫作重视大患如同重视生命?
之所以我怕这个大祸患,是因为我有这个身体。
如果我没有此身体,我还怕什么呢?
所以,像重视自身一样重视天下的人,可把天下重任托付给他。
像爱护自己一样爱护天下的人,可将天下重任交付给他。
个人体悟
在看书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其实一开始没太懂这里面前后语句的逻辑关系。参考了一下评论区觉得有些不太妥当,译文、后面的古人感悟及微信阅读评论区觉得和我的想法不太一样。
在思考这一段时我首先是进行了原文的层级分析。第一级是总起,提出人会在受宠或受辱时害怕,同时也会重视自己的所面临的祸患。进而分散开对宠辱和大患分开成为二三级进行陈述,这里我的理解是老子将宠辱作为大患之一,故呈包含关系,由一个祸患概括到其他所有祸患上,这才能解释最后在经过第三级结尾引入的本章节结尾上为什么只说到了由大患引出的有关“身”的问题。
整个章节中,从前到后所有的陈述应当是引出最后的观点,即“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对于网上和微信阅评论区中强调要“无身”,我觉得会不太自然。以下是我对这一观点的反驳:①从章节题目来看,老子并未对得失给出直接的总结性建议,也并未提出自己观点,只是陈述人在有得失时会内心惊慌,就此而言他并没直接否定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产生的惊慌,他只是在客观陈述观察到的人的规律,而若是让人违背自身存在的客观规律,去做到强迫自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则实际上失去了“无为”的内涵。这一点在前面的章节中也有很明显的文章主题和标题的对应。②结构上来说,老子在前面几个章节中,若是有明显的表达个人观点的句子,其必然是位于章节的结尾处,故若该章节是直接提出个人观点的章节,那么思想精华应该位于最后两句,由“故”引出。
而网上另一个观点则是集中在最后两句的“以…为…”的翻译上,这点上参考了一篇论文我觉得李若水先生的翻译中为是动词,而以则更多偏向于“像”的解释,故直接解释来是“以爱护身体的程度去爱护天下”,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这种“贵”与“爱”是否会与“无为”相矛盾。评论区当时提到的翻译方式是“把(以)身体当作(天下)去爱护”,强调自爱,但这样解前后逻辑就变成了,因为对象具备爱护天下的能力而可以将天下托付于他,则更贴近儒家的入世哲学,有其能则担其责。这里我更喜欢李若水先生的翻译,更多则归结到了人的德上。
综合完所有内容后,我的观点其实更倾向于在这一章节中,老子在向我们陈述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人在面对荣辱和困难时,内心必有所动,而这种“无”的内核有赖于“身”的“有”才得以存在,借此老子引出一个观点——要将天下托付给那种可以把天下当成自己身体去爱护的人,因为这种对待天下的祸患会像对待身体的祸患那样去。
至于标题中“得之若惊,失之若惊”则更多只是前面同类的世界之道的阐述,而非自我观点的输出。
(PS: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各位有兴趣的朋友在评论区友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