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大清早,一位先生就要赶往妻子和孩子所在的地标。这千里迢迢的赶赴,已然觉得生活早已同化。而我在凌晨一点醒来是该为这风尘仆仆的即将相见感动还是觉得这太寻常,不足挂齿呢?
如果选择只有两种,那我选择第一种。我宁以凌晨的梦作马,我与这位先生交好并意重情深。他心里有我不在时的巨大空缺又有对孩子一望无垠的碧海云天。他知我们所在的方向并大步向前,无论荆棘丛丛或万象险生,他都坚定一个目标,就是要与妻女相聚。
这样的先生,我们要前去迎接。并视这场“欢聚”为千年修来的福分,我和孩子与他都有解不尽的缘在里头。
这样我可以用更多美好来加持自己的修罗场。我爱这平凡世界里一草一木,也爱这大千世界固有的构架和形散神散。我写书写人写物,写凉薄之人又写一代枭雄。我呀揣着平生那点学识到山溪林间,可能就是为叙述我们间这点夫妻情分的事。
起初,我心也多有不甘。嫁以这锅碗瓢盆的稀粥,人与世所的繁杂。执拗,争吵,谁都撅那么高的头而不可一世。以为两个人的输赢就是谁的头抬得高来决定胜负的。素不知我们都输了这昭昭年华,忘了最初的两情相悦。
我想我与先生挺合。都是无过之人的锲而追逐。我看到过他的飓风之锤,在护我与周全我时不作权衡。又看到多年之后他鬓毛縗白,耳目混浊。原来我呀是陪伴在他身边月久年深的人,知他如己。喜欢吃什么,厌恶什么气味,想对谁好,我都知。
只是我们都太羞于表达自己的感受和爱了。在工作中,我们以为有各自的事业才是相伴的根基。我们可在菜场相遇,却不愿在相同的岗位中朝夕相处。我们都倔强呐,各自朝着自己工作的方向走。我说sir,随我吧。认认真真给我招生,做广告,我们也可以过得很好。可是他说他更喜欢做建筑。于是有了我们早上各自扑棱外出的情景,又有傍晚相遇菜场的尴尬。我们不是约好的,可生活给了我们相遇的理由。
我以为回乡与父母团聚是我一个人的事。我习惯了先生的忙碌,又习惯了自己孤军英雄。过去我带孩子去远足,不管前路颠簸。这次我与孩子回乡,途中三个小时的航班,五个小时的大巴。我们辛劳而至,父亲见过外甥女无比欣喜。母亲在厨房轱辘般转,急急地问先生何时抵达。我们都不说,都不敢说,先生是否抽得空过来。公司一大堆事尚未完结,年迈的公婆也需要喜闹。因此他来与否,我们不作预算。
然,先生来了。也是风尘仆仆,赶在除夕之夜抵达。我们去接,开着长兄的车。从熙攘的人群去辨认,去拥抱。
我的先生他还是来了。为着那份心理的巨大空缺,寻他的妻他的孩来了。他像个故人说故事一般说他一个人的半月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