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2:
当Sam十三岁的时候,他并不真的想抽烟.但他的朋友怂恿他这样做,他只好地接受了,感觉更像是一个叼着烟的家伙。随着他从偶尔抽烟变成每天一包烟的习惯,买烟的费用也变得高得吓人,他开始从父母那里偷钱买烟。“嘿,不是那个,就是没有,”他解释道,“我不会,也没有。”
现在Sam四十岁了,结婚后有几个孩子,还在吸烟。他得了哮喘病,但把它归咎于过敏。每一位新的外科医生关于吸烟危险的报告都让他大发雷霆。“他们无法证明吸烟会引起任何疾病,”他争辩道,“所以要由个人来决定是否吸烟会伤害到他。”
最近,当烟草公司被指控添加尼古丁并抑制不利的检测结果时,Sam为他们辩护。“那些高管很有钱。他们没有理由伤害数以百万计的男人、妇女和儿童。”最令他恼火的是在工作、机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非吸烟区。“我不告诉别人该做什么,何时何地去做,所以没有人告诉我。”
Sam的第一个错误是被从众所害。他思考的理由揭示了。(除了偷窃——找份兼职工作之外,还有其他选择。)他把哮喘归因于过敏症是面子保全的表现,而且他对这位外科大夫的报告的喋喋不休的喋喋不休中包含了一个不必要的假设,即个人吸烟者被告知足够的信息来决定他们是否会受到伤害。他对高管的推论认为富人不想做错事。但是,除了财务收益之外,还有其他需要考虑的诱惑,比如保持声望,并被纳入内部管理层。最后,Sam过分强调了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问题,而忽视了二手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