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人生的基本规则1

(一)幸福与痛苦

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里说过:“快乐不是贤者的追求,他们只追求因痛苦产生的自由。”这是人生最高的智慧。它告诉我们一个真理:所有的快乐都具有否定特征,而人生拥有的痛苦却是绝对的。

一些常见的事实就可以对此真理加以说明,比如人在健康的时候,并不会意识到健康一事,而疼痛总能使我们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那里。我们在生活中,同样会受困于一小块伤痛:在各种事情都照着我们的想法进行时,如果有一件——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不如意,它就会进入我们的大脑。我们会惦记着这件事,忽略了那些更重要、并且已经如愿的事情。在这两种情况中,意志成了我们的阻力,它在前者中体现在机体内,在后者中体现在生存斗争中。在此,我们的意志显然都未得到满足,因此,意志满足不能被直接感知,它至多会在我们思考境况时进入我们的意识。可是,抵制意志的东西却是现实的,它通过阻碍意志以显示其存在。每一种快感,在本质上都是因为意志所受的抵制被消除了,所以快乐才稍纵即逝。

亚里士多德的规则教育我们不要只着眼于生活的快感和乐趣上,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尽可能躲避数不胜数的灾祸上。的确如此,正如伏尔泰所说:“快乐只是幻梦,但痛苦却真正实在。”因此,衡量幸福的标准,不是曾经享受过的欢娱和快感,而是痛苦的消逝。人到了老年卸下生活的重担,这是很大的安慰,所以,没有受过什么大灾难是一生最幸福的事,但要是把享受过欢娱和快感作为衡量幸福的标准,就大错特错。因为,享乐的性质永远是否定的,它不可能带给人真正的幸福,这就是嫉妒之人的痛苦根源所在。然而,痛苦是肯定的,能在多大程度上避免痛苦才是幸福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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