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丘豸
昨天晚上,老婆的闺蜜语音过来和我爱人聊天,说她前段时间回老家参加婆婆的丧礼了,回来后,颇有些感慨,要和我爱人絮叨絮叨。
说是她老婆婆,其实也不算真正意义的婆婆,闺蜜的先生并不是这个婆婆所生,而是公公的前房老婆所生,因分娩时难产过世,闺蜜先生的公公又取了二房。
二房结婚的条件是坚决不当后妈,公公只好把儿子(闺蜜的先生)托付给奶奶抚养。也就是说,闺蜜的先生并没有享受到后妈的一天抚养照料。
但是,既然是父亲的老婆,名分上还是闺蜜先生的后妈,不愿叫妈妈,总得叫婶婶或姨娘吧!
公公取了二房后,又生了三个男孩。如今都早已成家立业。其中老大在省城做买卖,生意虽然不大,也算过得不错,如今他们的孩子也已经结婚成家。
老二大学毕业在县城有了工作,结婚后夫妻二人都在机关上班,孩子也结婚啦,小日子也挺好。
老三书没上完,回乡务农,娶了个邻村的农家女,和婆婆住在一起,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姑娘已经上高中,老二也小学五六年级了。
老两口如今已经七老八十,眼见着几个孩子过得都挺好,也没什么牵挂,可以安享晚年了。这个后妈比公公小几岁,谁也没想到,竟然走到了公公的前边。
后妈老太太的突然去世,几个儿子都闻讯赶回来为老太太发丧。闺蜜两口子也接到信赶了回来。经过两三天的张罗,总算把事办完了。
之后,几个儿子在发丧费用上做了协商,研究怎样分摊费用。老头子担心几个儿子为钱的事纷争,闹出矛盾,自己手里还有几个余钱,就没有让儿子分担,两万多块都自己掏了。
按说儿子没有一点分担,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但是也没表示满意,说是办事收的礼钱都归老三了,老大老二有些不满,说老头偏向,虽然话比较含蓄,但弦外之音,谁都能听得出来。老头子很是上火,差点病倒了。
闺蜜两口子毕竟和其他三个儿子情况不同,没有参与费用分割的协商,单独给公公拿了五百块钱,又向老三随了一千块礼钱,还分摊了看坟地请风水先生的费用四百块钱。
那三个哥们自然没有道理攀比闺蜜两口子,但是,老大老二既没有随礼,也没给老头子钱,只掏了四百块看坟地钱。这似乎有点说不过去了。
作为局外人的闺蜜,心里对那哥俩的所做所为表示不太认可,觉得老大老二的做法超乎人情道理,枉费母亲生了他们一回。
我作为一个旁观者听了,比较认同老婆闺蜜的看法,觉得那哥确实俩做得不太好。
首先,母亲去世了,承担丧葬费用是必须的,不能让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老父亲出。即便老父亲是主动提出自己承担的,也应该主动出着钱慰问一下,尽点孝心才是。另外也不应该攀比老三,毕竟老三住在村里,邻里相亲的礼尚往来得由他们来还礼。
当今时代,这种类似的家庭纠纷太多了,归纳起来都是为分割家产和费用支出闹出的矛盾。真是一遇到钱的事,就人性尽显,一地鸡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