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佛兰德斯和尼德兰
(六)
来自法兰西的勃艮第家族用了将近一百年把尼德兰整合起来,接盘的是来自神圣罗马帝国的哈布斯堡家族。又过了一百年,尼德兰分裂成南北两个部分,使得尼德兰这个概念的含义变得复杂起来。
从接盘到分裂,又分为两个阶段。
先是由来自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直接统治。依靠皇帝的武力征服,尼德兰的领土面积进一步扩大,主要是向北扩展,今天荷兰王国的北部边界就是在那时形成的。
1549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发布诏令,尼德兰成为由帝国管辖的单独行政区。它由十七个之前各自独立的公爵、伯爵、主教领地组成,现在一律称为“省”。这个“十七省”的尼德兰也被称为“哈布斯堡的尼德兰”,在名义上是统一的,包括了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全部领土,是最为完整的尼德兰。
佛兰德斯是十七省之一,依然是尼德兰最为发达和富裕的地区。紧随其后的是布拉班特(Brabant),这里的安特卫普港代替了布鲁日,成为重要的国际贸易中心。布鲁塞尔也位于这个省,被帝国皇帝选作在尼德兰的行政中心。
还有一个重要的省份就是荷兰(Holland)。它位于佛兰德斯和布拉班特以北,在北部地区实力最强。阿姆斯特丹的港口贸易正在兴起,不过还远远无法和安特卫普相比。在向帝国政府缴纳的税收上,荷兰省只有布拉班特省的一半。
帝国的直接统治持续到1566年。皇帝查理五世选择了退位。他名下的帝国面积实在过于庞大,从尼德兰到匈牙利,还有西班牙,内有民族、教派纷争,外有法兰西、奥斯曼土耳其等强敌,令他身心俱疲。他在退位时决定把帝国一分为二,把西班牙和尼德兰交给儿子、西班牙国王费力佩,把皇帝头衔和其余的领土交给弟弟费迪南。
从这时起,尼德兰就成了“西班牙的尼德兰”或“西属尼德兰”。
西班牙没能维持住尼德兰的统一。十几年的时间里,西属尼德兰动荡不宁。动荡的根源,一是因为钱,二是因为宗教。
西班牙是第一个世界性大国,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在海外持续扩张,在北美洲、南美洲、非洲、亚洲都建起了殖民地。海外扩张给西班牙带来巨额财富,但是也面临葡萄牙、法兰西、英格兰的竞争甚至抢夺,要保护的利益增加,战线过长,负担日益加重。到费力佩的时候,西班牙已经需要从尼德兰收取很高的税收来维持国家的运转。这激起了尼德兰人的普遍不满。
如果单论税收,尼德兰南部的佛兰德斯、布拉班特更为发达,缴纳的税也更多,但是他们的不满情绪还比较温和。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北方,这种不满很快演变为武装反抗。
这种南北差别的主要原因就是宗教。以荷兰为代表的北方省份已经普遍接受了路德、加尔文所宣扬的新教,而南方依然坚持罗马天主教。
西班牙是罗马天主教的坚定捍卫者,在尼德兰迫害新教徒,迫使大批南方的新教徒逃亡。他们有的去了英格兰,带去了先进的纺织技术。有的逃到北尼德兰,进一步加强了新教力量。
最初的武装反抗规模很小,面对强大的西班牙军队屡战屡败。但是西班牙的强硬镇压和铁腕统治激起了更多的反抗。尼德兰北方的七个省决定联合起来对抗西班牙军队,并且在1581年宣布脱离西班牙,成为独立的共和国。尼德兰从此分裂为南北两个独立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