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提示:
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11日16时30分,于XX驾驶鲁FA××**号车辆沿路由东西行,行至海阳市××村××处,与前方顺行向南左转弯的高XX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致两车损坏,高XX受伤。
此起事故,经海阳市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于XX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高XX不承担事故责任。
高XX经治疗出院后死亡,其配偶、子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其配偶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故向侵权人主张了受害人配偶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中淇律师分析
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结合高XX妻子于XX的年龄,生活现状,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于XX为高XX的被扶养人,因此,AA保险公司应该本案中原告对被扶养人生活费部分的主张依法予以赔偿。
法院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淇律师提示
配偶作为被抚养人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受害人本人具有劳动法能力
2.配偶丧失劳动能力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具体案件中,可能受害人的配偶还有其他成年子女能够赡养,但不能因此消除受害人的夫妻之间相互扶养义务,配偶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由受害人及其他成年子女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