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赋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犹如一场“及时雨”,精准回应了基层干部的迫切期盼,充分彰显党中央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的坚定立场。《规定》的出台实施,既是对近年来为基层减负工作的深化拓展,更是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激励担当作为的重要制度保障,对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指导意义。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政策落地、加重基层负担的“顽瘴痼疾”,在基层工作中具体表现为:部分上级部门“以文件落实文件”,同一事项多头发文、重复发文,基层干部常需花费大量时间梳理文件要求、调整填报口径;“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仍存,有的会议层层套开、参会人员“陪会”成常态,挤占了深入村组、走访群众的时间;督查检查考核中“过度留痕”问题突出,个别检查重台账轻实效,要求基层制作精美展板、完善纸质档案,甚至出现“白天忙迎检、晚上补材料”的情况。这些问题不仅消耗基层干部大量精力,导致“干实事” 的时间被压缩,更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末端落实,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作为基层干部,落实《规定》要求必须立足工作实际,从“减存量、控增量”入手精准发力。在文件办理上,严格执行“发文计划管理”,对可发可不发、内容重复的文件坚决不发,对上级文件注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操性方案”,避免“照搬照抄”;在会议组织上,推行“合并会议”“套开会议”模式,能用视频会议解决的不集中开会,能现场办公推进的不开“坐谈会”,同时严格控制参会范围,杜绝“层层陪会”;在督查考核上,积极推动“常态化调研”替代“突击检查”,将群众满意度、工作实绩作为核心评价标准,减少对纸质台账、数字报表的过度要求,让基层干部从“迎检压力”中解脱出来。

        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是破解形式主义、推动减负落地的“关键钥匙”。基层工作的“政绩”,从来不是台账上的“漂亮数字”、展板上的“精美图文”,而是群众脸上的 “满意笑容”、村里的“产业增收”、社区的“平安稳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应聚焦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实事,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在民生服务中,围绕群众 “急难愁盼”,把精力放在解决“看病就医”“子女入学”“养老保障”等实际问题上。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更要摒弃“急功近利”思想,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脚踏实地干工作,用“实打实”的成效赢得群众认可。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基层干部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执行者。只有持续深化形式主义整治,健全减负长效机制,让基层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才能充分激发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我们将以《规定》为遵循,把减负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以基层治理的“新气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筑牢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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