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社会和思维三大领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规律,那物质与精神是怎样被统一起来的呢?为什么说马哲的认识论是人类认识史的积极总结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马哲中最重要最根本的两个基石,即阶级性与实践性,马哲明确提出,自己的哲学是无产阶级的理论,这理论是在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斗争实践中发展起来的,所以要理解马哲的认识论,就必须从阶级出发、从实践出发。
实践这个概念在马克思以前就有了,客观唯心论的黑格尔认为,实践是客观精神发展的一个环节,不是人们通过实践取得逻辑观念,倒是逻辑观念通过人们实践来实现自己。而旧唯物论的费尔巴哈,则没有把人的实践理解为客观的社会性运动,也就是只把人的运动看成是生物性的结果,所以他只能看到人们饮食起居和商业牟利的种种现象,而不能站在总的人类历史角度去解释人的实践活动。
为什么客观唯心论与旧唯物论都无法得出科学的实践观念呢?这首先是因为这些哲学家都是站在剥削阶级的立场,他们脱离劳动、鄙视劳动,当然就不可能理解与承认生产实践对于社会发展和认识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他们同劳动群众相对立的利益关系又决定了他们必然要经常歪曲历史真相,贬低生产实践与革命实践的历史意义。
而唯物辩证法是站在两千多年的历史角度,从人类区别于动物开始的制造工具使用工具的生产劳动中,对实践作出了科学的规定。人类社会自形成开始,就离不开吃、穿、住等生存活动,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活动。也就是先有经济基础的实践,再有上层建筑的实践。
毛泽东说:“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
但是,人类的实践活动不仅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
在阶级社会,人们在生产关系中总是处于相对的社会地位,得到相对的物质利益,形成相对的阶级,所以社会运动中,有意无意地进行着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与生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所以唯物辩证的实践观之所以是科学的,就是因为它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既是生物的,也是社会的;既是认识的起源,也是认识的目的;既是被动意识,也是主动意识。
简言之:实践是一切物质运动与精神运动的统一,是理解社会历史与人生意义的重要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