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发展到现代汉语历经三千余年。在这三千余年的演变过程中,汉语有着了显著的变化,其中变化最为明显的是语音,其次,词义嬗变则若隐若现,但与此两项不同,句子的结构方式却相对凝固。一般来说,句子的主要形式是:主语在谓语之前,宾语在谓语之后,修饰语在被修饰语之前。普通句子的结构大致如此自不必说,即便是一些特殊句式,结构也相对凝固。比如古汉语中最为人所知的宾语前置那是有前提条件的,或疑问代词作宾语,或否定句中代词作宾语,或宾语用代词复指。由于这一现象是古汉语的共性,《论语》中当然不乏其例,如:
子行三军,则谁与?(述而)——因疑问代词“谁”作宾语,故放在动词“与”前。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学而)——因为是否定句,所以代词“己”出现在否定词“不”后及动词“知”前,而后半句尽管也是否定句,但因宾语“人”是名词,所以不能前置。
吾以子为异之问,曾由与求之问。(先进)——“异之问”就是“问异”(问其他问题);“由与求之问”就是“问由与求”(问仲由与冉求),有代词“之”复指,宾语“异”及“由与求”因此前置。
固定结构“是谓”也是一种特殊的宾语前置,表面上强调代词“是”,其实强调的是“是”所复指的前置宾语。如: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卫灵公)——将“过而不改”置于句首,突出此固执行为的危险程度。
古汉语中另一种常见的结构是定语后置。定语本在中心语之前,但为了突出定语,将定语置于中心语之后,这种句式在《论语》中同样存在,如:
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卫灵公)——“大夫之贤者”即贤大夫,“士之仁者”即仁士。
由于宾语前置、定语后置在古汉语中普遍存在,故在此不加详述,仅举数例。本文要论述的是《论语》中多种句子成分前置这一特色句式结构。
1、《论语》中宾语可以无条件前置,如:
水火,吾见蹈而死者矣。(卫灵公)——水火是动词“蹈”的宾语。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阳货)——礼、玉帛、乐、钟鼓都是动词“云”的宾语。
鸟兽不可与同群。(微子)——鸟兽是介词“与”的宾语。
这样的宾语前置没有条件,只能由句意上判断,但却产生了强调宾语的表达效果。
2、《论语》中不仅宾语前置,谓语也有前置,如:
子谓子贱:“君子哉若人!……”(公冶长)
孔子称赞宓子贱是个君子一样的人,句子中的“君子”是主语“若人(这个人)”的谓语,为了突显它,《论语》将其放置在了句首。相同的例子又如:
贤哉,回也!(雍也)
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述而)
久矣哉,由之行诈也!(子罕)
何哉?尔所谓达者?(颜渊)
诚哉是言也!(子路)
上述例句或感叹或疑问,都将谓语放置在了句首,从而起到了强调谓语的作用。
3、主语位于句首本是古汉语的常态,但为了强调主语,《论语》通常使用古汉语的常用做法,即为主语加上语气词或语气上有停顿,如:
唯天为大,唯尧则之。(泰伯)——以语气词“唯”来强调主语“天”与“尧”。
草,上之风,必偃。(颜渊)——借草随风动的事实。具象化君子德行对普通民众的示范作用,表达效果拉满,表现力不可谓不强。再如:
唯上知与下愚不移。(阳货)
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雍也)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里仁)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泰伯)——详解见《8.9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解义》
4、《论语》为了表达更强烈的语气,还能将感叹词置于句首,如:
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公冶长)
惜乎!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子罕)
对比下述例句,语气的强调程度不言自明。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阳货)
还有,为了突出强调某个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特征,《论语》将并列的短语置于句首,如:
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公冶长)
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述而)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述而)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卫灵公)
这些短语或是句子的主语或是句子的宾语,在缺少助词及标点的时代,将这些强调对象放置在句首,也许是《论语》强调此类成分的手法,这种做法在《论语》中大量使用,构成《论语》语言表达的一大特色。
5、一般情况下,状语因为修饰谓语动词,所以往往处于动词前,但《论语》并不完全遵循其例,比如:
晏平仲善与人交。(公冶长)
听讼,我犹人也。(颜渊)
第一例中的“善”是谓语,“与人交”是谓“善”适用的范围,因此是状语,这是状语在谓语动词之后,目的在于强调晏平仲的“善”这一特征(详解见《5.17章“善与人交”之“善”》)。同理,孔子在子路篇中赞卫公子荆“善居室”,也当理解为在居家生活方面(居室)做得很好(善)。第二例中的“听讼”是“犹人(同于他人)”涉及的领域,所以亦是状语,是为了明确“犹人”的前提而将其置于句首。可见,为了表达的需要,《论语》中状语的位置是相当灵活的。相同的例句再如:
敏于事而慎于言。(学而)
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公冶长)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
上述例句或状语后置从而变状语为补语,或状语置前以语气上的停顿来表明,而两种形式的目的皆在于强调前置的部分。
6、古汉语中,表示数量,一般是数词放在动词前作状语,《论语》中如“三思而后行”、“三嗅而作”、“南容三复白圭”。有时为了强调数量,则将数字放置在句尾作谓语进行突出强调,《论语》中如“君子所贵乎道者三”(泰伯)、“冠者五六人”(先进)。《论语》中,另一种的处理方式则是将数字放置在句首进行强调,如:
三以天下让。(泰伯)
“三”是虚指,表示多次的意思。但却是在句首进行了强调,又如:
一箪食,一瓢饮,(雍也)
予一以贯之。(卫灵公)
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宪问)
此处,第一例的“一”,历代疏家俱释为与其后一字组成了数量词,本文则释其作副词,“全部”、“一概”之义,(见《6.11“一箪食,一瓢饮”之误解》)。第二例的“一”疏家们释指某个具体的实有内容,但本文认为其表状态,义为“不变的”、“始终的”(见《15.3 “一以贯之”辨义》。第三例中的“一”众疏家解为副词“一概”、“完全”, 这样解与齐国只是称霸诸侯而非扭转天下的实际不符,故本文解为“凭一己之力”。但无论如何,其强调突出“一”的语气是不可否认的。更多的例句再如:
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述而)
三分天下有其二。(泰伯)
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先进)
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
综上,通过梳理《论语》中这些前置的成分,无论是谓语、宾语、还是状语,甚至感叹词或并列短语,只要是强调的部分,《论语》都可将其置于句首,甚至为了强调定语而将其后置,或将状语后置做补语。这些灵活多样的结构没有统一的语法规范,但它们真实存在于《论语》中,并对《论语》的表达效果起到了显著作用,因此值得我们在理解《论语》内容时仔细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