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培训对象、内容、方式方法、保障、考核评估和纪律监督等作出进一步规范。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此次修订《条例》,坚持政治站位、思想引领,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坚持于法周延,于事有效,使得基层在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整体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开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巡视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并执行《条例》要求,增强接受教育培训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和中心内容,力求讲全讲准、讲深讲透,分类别、分内容对不同级别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实践,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及时把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传输给党员干部,优化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教学方式上,灵活运用拓展训练、党性分析、考察学习、适时调研等形式,熟练应用“菜单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对策研讨等实践性强的方式,增强课程趣味性、体验性。在教学程序上,充分发展远程教育教学、多媒体教学、自媒体网络教学等数字化手段,加强培训师资培养引进,推进教材课程开发更新,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干部教育培训效果应注重“全过程监督”与“结果导向”。《条例》的修订新增了“纪律与监督”一章,就要求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积极营造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要建立健全学习计划、考勤、督学等监督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成果运用及跟踪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评估和考核,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应当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持续严肃干部教育培训纪律,规范干部教育培训行为,真正让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用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导和推动工作,求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