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了一次调查任务之后,到了反馈环节,如果选择简易程序,那就是调查方与被调查方在场即可。但此次反馈与以往不同,被调查方显然不是来寻求真相的,准确的说,是来搅局的,因为一旦瑕疵被无限放大,不明真相的人难免会被带节奏,这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一次面对面的反馈,而是要有更多领域的代表,甚至面向社会来反馈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的真相。
最终,反馈采用的是听证会形式,我负责宣读调查结果,因为有详实的调查过程和结果支撑,所以我的状态比较松弛,宣读的时候自感是字正腔圆,铿锵有力,每当读到一个段落的结论处,我都会抬眼望向被调查人,他显然是被这种反馈方式给惊到,在许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面前,他居然第一次露怯,因为在陌生人面前,搅局的意图不适合被更多的人发现,所以他选择扮演一个温文尔雅的绅士模样,没有歇斯底里,没有狰狞面目,妥妥的有素质的文明人形象,演的无可挑剔。
接下来到答辩环节,由我的战友担任主辩,与被调查人完全是不对称思辨,我方没有文稿,法理信手拈来,字字珠玑,慷慨陈词,很给力,直击痛点。对方气势上完全被碾压到几次语塞,无奈之下企图选择以现场翻阅法条来扳回一点颜面。但答辩也好,最后陈词也罢,拿没有针对性辩驳意义的法条显然不被认可,而且孰对孰错高下立判。
主持人最后的总结,让人觉的其法律功底包括语言艺术更高一筹,逻辑思维表达环环相扣并层层递进,没有使用事先准备好的通稿,即兴发挥,一样酣畅淋漓。
被调查人渐渐安静,甚至放弃抵抗,长时间沉默,因为无法按常理回应,甚至都无法自圆其说,不得不面对失败的结局。
形式的选择也是一种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