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道小记(十四)中

十四《薄野》

(3)

    我不嗜酒,但有时候朋友们在一起也多少喝一点,酒量就跟肱二头肌一样需要练习的,练就大不练就小,越练越大越荒废就越小,我属于后者,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酒量也就好过兔子。中国人喝酒喜欢推杯换盏,行酒令劝酒,我对此大为不满,凭什么你喝多少我就得随着,谁爱喝多少就喝多少,酒量小怎么了,不是男人了!鸡鸡大就完了呗。每置于酒局我都想骂街。你牛逼你多喝,少他妈盯着别人。你再牛逼能牛逼过典韦?典韦酒至微醺,还就是微醺就让人弄死了,瞅你们丫挺的一个一个那怂逼操性,酒没喝多少逼到是比着往大个装。酒局至此基本也就是我离开的时候了。以至于后来对于中国人的酒局尤其是人多且生人多的那种,我是深恶痛绝。

    我喜欢日本人酒局,第一杯啤酒足有一升,待有人发号施令大喝一声:干杯!一桌人连男带女豪迈的将手臂伸到笔直,酒杯集体悬于半空,清脆的撞击声此起彼伏,然后我便坐直身体扬起下巴,让嗓子眼尽量舒展成下水道的结构,将啤酒如倒入马桶一样一饮而尽。当我将脖颈还原,用手背擦着嘴角溢出的泡沫,将依旧挂着白霜的空扎啤杯“咚”的一声敦在厚厚的实木桌面上的那一瞬间,所有人用瞪得如铃铛一般的双眼目不转睛的凝望着我,这时我才惊奇的发现原来只有我干杯了,其余的人都抿了一小口,嘴唇上还挂着白色的啤酒沫。“不是喊干杯吗?”“那就是日本人客气客气,你真当真了!”一个在座的中国朋友解释道。“操,他们丫的也太不实在了,蒙我一愣一愣的!”我嘿嘿的乐了,其余同桌日本朋友也跟着乐,也就是那次我第一次在酒桌上被称赞“好酒量”。日本人喝酒绝不劝酒,第一杯啤酒过后可以改换其他酒类,酒家一般会备好威士忌、日本酒、红酒、和勾兑汽酒,样式繁多,但总的来说度数都不会太高。日本人—两杯猫尿下肚,男的就又唱又跳,这场面大家一定不陌生,女人则用平时上班时使用的126倍的声音声嘶力竭的嚎叫。我热爱这不被劝酒的酒局,喜欢和小小兔子们喝酒。

    日本人喝酒是两小时一换场,第一场喝完,想回家的就走,没人硬拦着不让,没喝够的或者关系近的换地方继续,一般第一顿是有酒有肉,第二顿是有酒有色。我被几个朋友拉着,在街上寻找下一个喝酒的地方。东倒西歪的我们(在薄野喝完一定要在街边表现的如此,当然我是装的,其他人就不得而知了)延街搜寻,街边大大小小的酒吧和饭馆的玻璃窗都映照着对面门脸儿的霓虹,流苏一般划过眼前,和街上的红男绿女化为一片,分不清哪里是倒影哪里是真人。忽然在一个大大的玻璃后面我只用了一撇便发现了那个抽烟的女人,她头戴兔子耳朵,身着黑色高叉制服,雪白的大屁股在一刹那间被我的目光擒获,于是我推门而入。

(4)

    微信里家人叫我买点东西,都是些零七八碎的生活用品,看着清单就觉着无聊,中国都有干嘛要我千里迢迢的一样一样的找。我妈给我的答案很干脆:好使。母命难违,休息日我溜达到狸小路,我喜欢这里原因很简单,中国人喜欢的过日子用的到的,说起来比国内同类产品质量好的耐用的先进的等等等等在这条不长的小商业街里一应俱全。狸小路类似大阪的心斋桥,只不过心斋桥太长,我真的两头都没走到过,虽然道路还算宽敞,但也是人挨人人挤人,应该是左侧一条上行道右侧一条下行道,可观光客能在这里逛成两上两下变成四条道,遇到自己心怡的店铺就会脱离既定轨道拐弯进去,这让我想起了电视里看到的京东仓库里分拣快递包裹的履带。逛啊逛啊看啊看啊,路过一个一个路口,跨过一座一座桥梁,却怎么也看不到尽头,渴了就找个贩卖机,饿了就找个汉堡王,手里东西越提越多越提越重,脚下的步伐也就越来越慢。坐下来歇歇吧,一抬眼对面一家游戏店,进去一片一片的抓娃娃机,眼馋心就痒痒手就欠,夹吧,夹娃娃我是绝对的高手每次都不落空,我的绝招就是:它要是值1000日元那就用10000日元获得它。于是乎手里的各色塑料袋中又多了一个装大方盒子的口袋。这样的装扮是永远也走不到心斋桥海市蜃楼一般的尽头,其实只需要从纵向穿过主街道,就可以离开商业街。就像在蛇肚子里,只要活着想撑破它不是什么问题,但就是没人那么做。宁可被累劈双眼直勾勾的望着道顿堀的闪亮河面仿佛想开了一切就要结束自己的苦难生活一样,也只是缓缓的放下手里重如泰山的购物袋,揉搓一下被勒得通红的手掌心,听见身后有章鱼小丸子的吆喝声,转身掏钱来一份五个一船照烧味的热腾腾烫口的大圆面球,一人端着自己吃一口喂一口提着两人所有购物袋的同伙,满脸粘汗的拖着双腿见到桥头有个蜘蛛侠在自行车和桥栏杆间跳跃,于是龇牙叼着扎面球的竹签子,单手托着盛小丸子的纸船,另一只手伸进兜摸出零钱俯身投入蜘蛛侠面前的黑帽子里,冲它一笑,但是不确定蜘蛛侠是不是也还以笑容。直到购物发票能从包里崩出来,汉堡吃了肯德基麦当劳汉堡王,饮料喝了可乐雪碧美年达绿茶花茶乌龙茶,新上脚的厚底lv,磨得只剩下鞋帮儿,也眼中依旧闪烁着希望决心就不走!心斋桥就是有这样的魔力。

    和灾难一般的心斋桥购物截然不同,狸小路秉承了和札幌一致的风格,这里小而精炼,总共只有六个十字路口七段街道,加在一起顶多了一公里半,但是该有的一应俱全。所以在这里选购商品要轻松惬意的多,别管多热的天头发也不至于被汗水浸湿的一绺一绺,更何况这里基本就没有热天。我端着手机看着家里人要的东西的图片,边走边仔细盘算在哪里能省事的一站式购物,思前想后决定直奔狸小路的第五段街道,那里有个特别大的药妆店,旁边还有零食店,有很大概率不需要多跑其他地方。记得那天是什么节日,街道高高的顶棚上悬吊着花卉气球还有个硕大的傻了吧唧的狸猫,狸猫下面还垂着个西瓜大小的白色铁铃铛连着一根路人能够到的大粗麻绳,有人愿意摇两下,它就发出叮咚的闷响。摇完的人双手一拍合十在胸前,低头闭眼随便祈福一番,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礼多神不怪。

    我买东西其实就是胡乱胡拉一气,日期也不看,大小也不看,功能就更别说了,唯一的准则是图片有什么我买什么,这么买东西的错误率大约在26%,这是我妈在总结了大数据后得出的结果,她说勉强能接受。

    提着两兜子东西往回走,东西并不沉,路也不是很远,于是我决定穿过薄野。下午的薄野跟夜里的薄野简直判若两地,狭窄的街道干净整齐,行人少的可怜,且步伐矫健,相比夜晚的摩肩接踵和东倒西歪,现在简直可以说就像哪个大户人家的后花园或者后厨。在一个僻静的街角有家常年关门的烟酒店,为什么说是常年关门呢,因为我没见过它开。街角两面店铺上着板,板上贴着褪色的香烟广告,深蓝色底上面一个衣着整齐的短发男人正在举着那个牌子的香烟。那吸烟的“瘦竹竿“脚上穿着黑色高跟鞋,一只脚拄着地,一只脚向后翘着蹬着墙,后背靠在那香烟广告上,黑色大波浪卷发挡住多半张气色蜡黄的脸,一手夹着烟,另一只手捋着头发。我走的很慢,脚上的趿拉板踢踏作响,她并没有注意我,狠狠的抽了两口烟,将剩余的大半只撇到脚下,落下翘着的那只脚用高跟鞋前脚掌辗灭了烟头,没有燃尽的烟丝散落一片。这时她离开了街角快步走上街道,而我也出现在了她的视线范围,四目相对,她快速绕开我向我的反方向走去,脚上的高跟鞋发出有节奏的哒哒声,像是马掌儿。

    那晚她见到我的第一反应很特别,没有说欢迎光临,这在一个服务行业堪称大忌,日本人做服务行业只要客人登门的一瞬间所有店员都会大声的如同起哄一般喊出那句“いらっしゃいませ”,听者耳顺说者习惯。进门时所有人都对我们一行东倒西歪的醉鬼说欢迎,只有她低头小声说:“来了。”然后快步走过。就好像她认识我,还是老熟人,还知道我迟早会来。这句小声的来了虽然突兀却没有一点的违和感。所有服务员都扮成兔子,这是这家店的特色,也因此在薄野小有名气。男人不喜欢女人捂的严严实实这是定论,但是跟进了澡堂子一样也感觉无趣,半裸最好隐约更妙,兔子制服巧妙的抓住了客人主体的心里。男人是个奇妙的生物,都是从娘产道里挣扎出来,吃娘奶,抓娘喳儿。幼年时期失去了男女之别的概念,等到青春期燕瘦环肥的喜好取向却大不相同,是不是因为娘就千差万别,毕竟那是每个男人第一个接触的异性,对异性特点的好恶标准可能也取决于自己娘的特征吧,至于后期文化影响有多大也许就见仁见智了。我拜读过莫言先生的《丰乳肥臀》,为书中主人公--娘的角色一生坎坷经历唏嘘不已,几度落泪。这乳和臀的丰满,并不色情而是代表着女性的生育能力和对于后代的博大包容。男人看女人其实原本应该很简单,胸大能喂养,腚圆能生育,为了种族的繁育这是必备前提,所以我认为人类最初生活在山洞的混沌时期,这个择偶标准十分重要,于是乎就有男人正在河边右手掬水,看到对面河岸边面对自己站着一个心胸伟岸的异性,于是乎繁衍的欲望顿起,三步两步淌过河去,一拳打倒扛起来就往自己山洞跑,并不是不能就地繁衍,人吗,比动物多个心眼,怕其他男人给抢走。于是乎一年之后新的原始家庭组成了。也有在打猎回来的路上,看到不远处有个异性蹲在地上采集植物果实,虽然有皮裙遮挡,但看得出那下面有个大圆腚,姑且不论相貌,三步并做两步窜过去,一脚踹倒手里提着猎物,肩膀上扛着女人,回山洞吃肉,繁衍后代。为什么女人都喜欢宽肩膀男人。我始终认为以上貌似被害者的女人其实都是故意勾引男人,这是她们的阴谋,不过这里姑且不论,单从男人,从我的角度出发:我的喜好比较原始,我必须承认我喜欢大屁股,这特征对于我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至于细腰瓜子脸大眼睛什么的,这都是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具备了社会性以后慢慢累积起来的生活经验所赋予的好恶,本能上还是倾向于前者。也许我的娘就具有这个特征,也许全天下的娘都是丰乳肥臀,让她们只生一个确实是大材小用了。

    她扭动着雪白的屁股向我走来,就像久未谋面的熟人一样简慢的口气问我要喝点什么,我并不厌烦她这么做,这样大家都轻松,我也不是男宾客,她也不是女招待。这里的酒花样繁多,我是不太懂酒的,酒在于我的价值只要能醉人就好,其余什么味道什么材质并不重要。我这样的偏执在懂酒人的心里一定会遭到非议,但我却不以为然。她就是个懂酒的人,一样一样耐心的给我介绍每种酒的口味和酒精含量,小杯的龙舌兰劲大辣口,发泡酒类似汽水,红酒女士喜欢当然男士喝也无妨,威士忌这里的余市出的口感更纯,至于啤酒在札幌就喝札幌啤酒。我根本没有在意她专业的介绍,一直盯着看她胸前的名牌,灯光闪烁之下,要想看清隔着一个桌子的对面女人胸前挂着的绿箭口香糖大小的胸牌上的字着实费尽周折,最终我还是投降了,伸手指了指她的胸前:“你叫什么名字?”“岩城。”态度和气。我以为我打断了她的介绍她会不高兴,可她平静的语气的确出乎我的意料。“那好,岩城桑,开一瓶威士忌吧,我们都是男人喜欢劲大一点的。”“好的,请稍等。”她拿着酒单转过身扭着屁股走向吧台。

    不多时岩城拿来一瓶酒和一个冰桶,身后另一个女孩端着七八只晶莹的玻璃杯,她俩熟练的将酒瓶打开,将冰块放在每一只玻璃杯中,然后将酒倒到大约没过冰块一半的深度,恭敬的双手端给在座的每一位男士,然后自己也端起盛着红酒和可乐混合物的酒杯,示意我们干杯,这次我没有犯傻,浅尝辄止。其实我选择威士忌还有个目的,不过这个目的同样也会让懂酒的人不耻。我喜欢将酒杯端到眼前,透过玻璃和冰和棕色的酒再看眼前的世界感觉一切都很神奇不再平庸,所有物体包括人都挂上了一层棕色的糖浆,原本闪烁的灯也暗淡下来变得更加扑朔迷离,酒不就是该给饮者这样的体会吗?我难道不是抓住事物的本质了吗?真理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在我模糊的双眼中同样变成棕色的岩城在冲我笑,这好像是她第一次冲我笑,在我印象中她是严肃而和蔼的,严肃来自于她的表情而和蔼则来自于她的性别,我依赖于这种本性上的和蔼,就好像哺乳期的婴孩依赖于母亲的奶水。以至于多年之后,我仍旧无法忘记在地震时候的丰平川边就是这种原始的和蔼力量支持着我度过了那些艰难的日子。

    再不堪的日子,过去了也无法回首。所以过好每一分钟就是我人生的座右铭。无论眼下的日子有多难,折磨我的心智、摧毁我的肉体、可我依旧不肯认输,我骨子里就是个较劲的人,越是艰难就越要反抗,无论结果如何。况且这样的日子也只能一去不返,那就认真的反抗,痛并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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