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笔者点外卖的时候,发现那个麻辣烫商家还是一如既往的少了东西,笔者顿时气得拍案而起,这种事当然不能姑息了!
然后,笔者非常气愤地立马打电话过去质问。但是,接电话的店员询问了那个拣货的阿姨之后,就非常肯定地说,阿姨再三确认了,没少东西。
但是,这家店虽然味道还不错,但总是缺斤少两的,所以笔者也不怎么相信他们的说辞,加之当时笔者火冒三丈,自己也确实是翻捡了好几遍,怎么找都找不到那两个应该有的丸子。
所以,笔者当时不怎么听得进去商家那边的解释,眼看着商家那边也没有抱歉的态度,所以就气得把电话撂了。
商家那边大概是摄于笔者凌人的气势,没过多久,便退款了。虽然这事确实是让人有点生气,但想想也不是什么大事,唉,就这样吧,笔者也不是非要斤斤计较的人,差评也懒得给了。
打算吃的时候,笔者想起了刚才商家那边肯定的回答,便又在汤水里检查了一下,这次,竟然真的在底下又捞出了两个丸子!
当时笔者心里是真的有点难受,毕竟确实是自己冤枉了商家那边,感觉还是挺抱歉的。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笔者还是当机立断地把电话回拨了过去,跟商家诚诚恳恳地道了歉,说了好几句对不起,毕竟当时笔者的态度确实不是很好,有点咄咄逼人,好在商家那边也没有特别生气,也承认了自己之前确实做的不好。挂了电话之后,笔者立马把退款又还给了人家。
这件事让笔者觉得,固有印象虽然可以当做评判人或事的原有依据,但是我们还是得根据事实来判断,不能先入为主地主观把事情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