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林营销笔记:克里斯坦森《繁荣的悖论》笔记七

第九章 腐败本身不是问题,而是解决方案 / 164

1 根据我们的理论,无论一个社会选择怎样的执法策略,私营个体都会寻求破坏法律的运行,借此渔利。——爱德华·格莱泽(Edward L. Glaeser)《监管型政府的崛起》

2 简述

3 认识腐败

3.1 腐败至少不一定是永久现象。

3.2 什么减少了腐败:良好的领导和自上而下的政府治理、社会道德价值的改进、正确制度的落实到位等等。我们并不认为这些答案能从根本上改变一个社会普遍存在的对腐败的默许。

3.3 相比于那些有幸生在富裕国家里的人,腐败对他们来说,也许就是一种相对更好的选择,一种权宜之计,一种实用工具,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没有给予他们更加符合道德标准的选择。人们雇用腐败来完成某些“未达成的用户目标”,说得更详细些,腐败可能是用来帮助人们在特定环境中实现进步的。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洞察。

4 为什么“雇用”腐败?

4.1 人们为什么选择腐败来解决问题,下面是我们发现的三个主要原因:

4.1.1 第一点,社会中绝大多数的个人是谋求发展的。每个人都想变得更幸福,得到更多的钱、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更健康的情感。如果社会无法给予人们合法的进步机会,腐败的吸引力就会显露出来。

4.1.2 第二点,和企业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本结构。个人的成本结构,也就是维持某种生活方式而必须花的金钱数量,包括房租或者抵押贷款、学费、医疗费用、食物等等。就像企业一样,个人也要有收入(例如工作所得或者投资所得等),并且要让收入高于成本。理解这个简单的“收入—成本”关系,有助于预测在一个具体环境中发生腐败的可能性高低,和反腐败手段的效果好坏。实际上,如果反腐败项目不能从根本上影响到“收入—成本”等式,它就会难以为继。

4.1.3 人们“雇用”腐败的第三个原因,也是最个人化的一个原因:多数个人都会寻求颠覆现行的执法策略,达到个人进步或者牟利的目的。在环境中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假设人们要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情,却发现有一部法律横亘在面前,限制了目标的实现,多数人会发自本能地在心里算一笔账:我是否需要遵守这一法律,如果违反了它,我能否全身而退?哪种选择对我最有利?这一想法背后的逻辑相当直截了当:即使按照国家订立的法律来生活,照样需要付出努力。因此,一个有理智的普通人会把守法的好处和违法的后果放在一起掂量一番,看看孰轻孰重。如果天平偏向违法的一边,那么,守法对他来说,无论看上去多么“有益于社会”,实际就是一种违反理智的行为。想想这个例子:我们中有多少人曾经在没有警察(或者没有摄像头)的地方选择超速驾驶?在20年前的美国,如果车里不装一只“电子狗”(Fuzz Buster,一种便携式警用测速雷达探测仪,也被称为“挫警仪”),出门开车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如今,电子狗早已升级为基于用户社群的GPS智能手机应用软件:位智(Waze)。如果人们发现前方灌木丛中隐藏着测速的警车,可以通过它方便地相互提醒。这款依靠社交媒体驱动的产品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是因为我们中的多数人赞同,应该在逃脱测速圈套这件事上相互帮助。我们都想取得进步,它在这里意味着尽可能快地抵达目的地。为此,我们不惜对那些提醒法定限速的法规视而不见,因为我们都认为这个选择对我们更加有利。景物变迁,世事轮转,小算盘永远不变。

4.2 从一个在腐败中泥足深陷的社会发展到信任和透明蔚然成风的社会的过程通常是按照一种预先定义的,通常可以预测的模式逐步发展的。该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堂而皇之,无法预料的腐败”开始,过渡到“转入地下、可以预测的腐败”,最后过渡到第三个阶段,即我们口中的“透明”社会。

5 第一阶段:堂而皇之、无法预料

5.1 腐败的起因比领导人选更具根本性。腐败其实是人们能够“雇用”得到的,最为权宜的解决办法。人们在所有可能的选择中选择了腐败,因为它能带来最大的好处,至少当时是这样的。

6 第二阶段:转入地下、可以预测

6.1 从无法预测的腐败到可以预测的腐败,这一转变可能需要极高的经济和政治成本。它需要的主要是新市场的开辟,而不是新法律的颁布。

7 第三阶段:“透明”

7.1 一边是公开花费几十亿美元来影响政府的决策,另一边是大刀阔斧地查办腐败分子。这看似矛盾的两点是如何形成一致的呢?除了游说属于合法行为之外,还因为游说是一种极为透明的做法。对游说感到好奇的人们可以随时从美国参议院公共记录办公室访问相关数据,谁在为什么事游说什么人,一目了然。

8 特威德“老板”的美国

8.1 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为自己创造了越来越多的财富,为自己找到了更好的谋生方式,随之而来的是他们越来越响亮的反对腐败的声音。

8.2 美国腐败问题的改善主要不是来自立法机关,也不是由于执法部门日益加大的执法力度。它主要来自一种基本等式的变化,也就是普通的和富裕的美国人挣钱、进步,以及为自己和家人谋生活的基本等式的变化。

8.3 通常是经济的发展促进反腐事业的成功,而不是反腐成功带来经济的发展。

8.4 当人们谋求发展时,如果不存在更好的替代方案,腐败常常会成为最可行的选择。然而,一旦出现更好的选择,通向公开透明的道路也就清晰了。

9 暴君与草民

9.1 尽管欧洲从公开腐败到公开透明的过渡更为缓慢(也许也更为痛苦),但是,最终引起转变的部分原因是相同的,那就是创新,也就是为这块大陆上数量众多的未消费者开辟新市场的创新。这种创新给了普通欧洲人一种切实可行、可供选择的谋生手段。这些新市场也迫使政府在征税和管理人民的时候运用更富创意的手段。

9.2 为了更好地从人民身上搜刮个人财富,君主创新了压榨手段,其中最重大的一项创新就是议会。在这种被称为议会的论坛上,王室在公共政策方面的让步可以换来公共收入的报偿。仿佛突然之间,人民的财富变得更容易转移了,因此,政府选择用引诱来取代欺压。从直接掠夺财富变成追求创造财富,于是,一种新型经济诞生了。

9.3 由于君主不断发动战争以扩大国家版图,所以需要筹措资金的数目越来越大。那些专门借钱给君主的投资者们的资金不再牢牢地和土地拴在一起,因此变得越来越灵活,这一特点促使君主们纷纷推出了更廉洁、更透明的制度。

9.4 这些制度为欧洲的投资者带来了相当可观的可预测性。如此一来,投资者能够大概估算出走完法律程序所需的时间,以及判决会对业务产生怎样的影响。研究表明,在一个腐败横生的体系中,不可预测性的害处实际上可能要大于腐败本身。

9.5 这些制度提升了透明度,它们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同新市场紧密结合的,是新市场维系了这些制度,并把它们变成了必不可少的制度。

10 让公开透明扎下根来

10.1 随着各国对创新投入的增加,这些创新为国民带来了繁荣。与此同时,各国的反腐系统也日渐完善。

11 那么,接下来怎么做?

11.1 人们“雇用”腐败,主要目的是让自己的生活获得进步。从这一点理解出发,我们可以给出两点建议。第一,能否不再把全部重点放在与腐败的斗争上?这是因为,假如不能在反腐的同时提供一种替代方案,供人们“雇用”的话,就很难把腐败降到最低程度。

11.2 如果一个国家没有能力落实纸面上的法律,那么,无论它颁布多少新的法律、制度来打击腐败,都无济于事。

11.3 试着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推动新市场的开辟上,以帮助人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难题?只要开辟出足够多的市场,让人们从这些市场的成功中受益,政府就能收获更多的收入,并用这些收入来改善司法系统、执法系统和立法系统。不仅如此,新市场还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这些就业机会可以替代腐败,切实地成为人们积累财富的新手段。要知道,在没有提供其他“雇用”对象的情况下,强求人们不再“雇用”腐败是很不现实的,而且,数据告诉我们,这种做法通常是徒劳无益的。

12 组织运营的整合与内化

12.1 第二条建议,我们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通过运营的整合和内化来降低腐败发生率。

12.2 一个组织通过商业模式纳入经营之内的要素越多,该组织减轻腐败的机会就越大。

13 从盗版到订阅

13.1 对大多数人来说,尤其对生活在贫困国家里的人们来说,腐败只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已。只要给他们一种替代性方案,多数人不会继续“雇用”腐败来谋求发展。强制施行的道德通常是一种极其昂贵的策略,它会带来好坏参半的复杂结果。但是如果没有这种强制性的道德,就不会有随之开辟的新市场。没有比开辟新市场更理想的反腐之道了。

13.2 我们也许能够成功地打击个别腐败政客或者贪污行为,但是,如果没有真正理解人们为什么选择腐败手段,我们就只能不断地把辛苦得来的资源用在抗击腐败的斗争中,这种投入是看不见底的。这样说的目的,并不是要大家对腐败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坐等开辟式创新来对付腐败。我们知道,这个过程是需要时间的。我们想说的是,想为正在进行的反腐斗争赢得一线胜利的曙光,就必须大刀阔斧地运用开辟式创新来支持我们正在做出的努力。

13.3 腐败是可以在极大程度上减轻的。因为控制腐败能够提高可预测性,可预测性是提升信任和透明度的关键所在。所以,这关系到一个社会的发展潜力问题。实现繁荣是一个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样是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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