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明贾御史某,幼聘魏处士女。逾年而女瞽(gǔ),处士将返币焉,御史急娶之。魏孺人日请御史置妾,御史不可。时御史有兄为户部,纳宠京师。孺人请益力,御史复不可。生子衡,弱冠登第,官至刑部主事。(选自《懿行录》)
[按]古今来娶瞽女者,唐有孙泰,宋有周世南,刘庭式,周恭叔,张汉英数人耳,此外不多见也。贾公行履,古人所难。而魏夫人能配其贤,更足景仰。
[译文]明朝一位贾姓的御史幼年时就与一位魏姓读书人的女儿订婚。第二年魏先生的女儿却失明了,魏先生准备退婚,贾御史却赶快把未婚妻娶回家。夫人平时常常劝贾御史纳妾,贾御史不答应。当时贾御史的兄长在户部做官,在京城纳妾。夫人更是力劝丈夫纳妾,御史又没有答应。后来,他们生下儿子贾衡,二十岁考中进士,官至刑部主事。
[点评]自古以来娶盲女的,唐朝有孙泰,宋朝有周世南、刘庭式、周行己、张汉英等数人,此外就不多见了。贾御史的行为,古人也很难做到。而魏夫人的行为称得上贤惠,更是足以让人景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