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是舍不得在自己的书上写字的,以崇敬的心情束之高阁是常态,每次有都像是第一次看一样忘的所剩无几。
现在我会在书到手之后详细的标记上,什么时候买的、为啥要买、是一时冲动吗?那是什么让我冲动了?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吗?那我购买他都有什么原因?粗翻了几页后是啥感想?这些都直接就写在书上。
这种改变是在一次听过得到上关于华为老总任正非的撕书读书法之后,开始改变的。第一次听到他的做法,简直是吓了一大跳,这人真的是个实用主义者,真正地把书籍当做了知识的载体和媒介,看一页理解了就撕掉一页,看完后完全理解就把书扔掉。他读书本身就是随自己思维体系的复盘和完善。相比之下我看书恐怕是自娱自乐的成分更多,一副我多牛逼,我看书呢,我看了这么高深的书呢,洋洋自得的样儿。真正的讲知识转化为自己的思维模式和情绪反应模式的寥寥无几。
至此,我看书的方法彻底改变了。看书的时候随时用四色笔做标记:段落概括,篇章总结,概念整理,不明之处不,存疑,我的见解,高明之处等等等等。绝不仅仅做一个看客,随时记录自己所思所想,如果空白处写不下就在贴纸条,并且不时地复盘重读。
这种方法很有意思,最初读书好像是在跟着作者的脚步前行,再看的时候好像是在跟着作者和曾经的自己三人行。当然,每次都是首先能够看到自己,以及过去的自己与作者之间的差距,但也同时能够看到自己的成长。也能看见过去的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那一时间的灵光闪现,那是你又不是你。
直接在书上做笔记,这是个好习惯。书本身就是个工具就是个载体,没啥神秘也不崇高,只要你让自己成长,方法因人而异。
这本是一篇作业评论,写着写着就变成了一篇小短文,干脆就拿来当做下周的作业好了。其实这样通过写文章评论与大家一起前进也是好办法吗,既交了作业,有训练的文笔,又能与大家共同前进,一举多得呀。
你不来试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