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信徒,不信佛祖不信基督。
可我唯一信的,就是因果。我因为年轻做过了许多错事,这些错事会一直在那里,并不会随着时间消磨殆尽。
起初遇见他,是在学校的画室,校园里的小女生,总是学业课余要讨论一下哪个男孩子最耀眼。我爱的那个人虽不是最耀眼的一个,却也是繁星中的一颗。总有女生会三两成群的去画室门口偷偷瞧,看到他指如青葱的手握着画笔,在画纸上来来回回。仿佛就看这么一眼,回到教室又有无数的谈资。听说他又换女友了,频率几乎固定在两个星期换一个。我起初对这种人是不屑的,认为他空有一副皮囊,内里确实花花肠子。谁知道后来,我拜倒在了这副臭皮囊之下,融入骨血,护着这花花肠子,过了漫长的五年。
五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从十八岁到二十三岁,我一生的美好韶华都是倾付给了他。我怕我也和他众多前女友一样,两个星期便下岗了。于是我如履薄冰每一步都走的小心翼翼,每一句话,都是反复删减。我苦追了小半年,他在答应我的那一刻,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一个星期过去了两个星期过去了,直到我们在一起半年,我觉得我是不同的,我是幸运的。他身边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他终于不再漂浮不定,我的名字和他的名字绑在了一起,我以为会是一辈子在一起。
他比我大一届,先进了大学。我成绩不如意,不能去他的学校,只能上州里的二本院校,他告诉我,不能接受异地恋,我改掉了自己的志愿,毫不犹豫的选了离他学校最近的三本。现在想想,这样的举措真是挺幼稚的,好像我感动了自己,我付出了我能付出的仅有东西。不过我觉得值得,我们在一起过了无比幸福的两年,这两年,是我这一生最不愿意忘记的两年。
他接我放学,我们剩下的钱能买两块钱的橘子都觉得很开心,哪怕我怕酸,我从来不爱吃橘子,但这两年的橘子也是我吃过最好吃的水果了。还有半个月,只剩两百块钱,就在某宝买了两箱袋装的泡面,饿了就煮两包面压一下,怕他吃不饱,就在他碗底窝一个鸡蛋。我不吃,我总说我过敏。月初能拿到生活费了,除去交房租的钱,最开心的就是能和他一起买点卤肉吃。两个人在一起,总是什么苦都不怕吃,只要能在一起。
原以为那么多苦都过来了,会在一起过一辈子呢。他和我说,自己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起后果。他说他会慢慢忘记我,我说过的所有的话,做过的所有的事,都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慢慢被他遗忘。他说他会结婚,会有新的女朋友,叫我放下。他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我在上班。以后我叫他的名字,再也没有人回应我了。我没办法,我只能放下了。这么絮絮叨叨又毫无逻辑的一些废话,应该是没人会看的吧,我只是想记下我们一起经历过的事情,我怕,我怕真的如他所言,我也会慢慢忘记。五年,他转身一走,我什么也没剩下。我爱他却也不得不说再见,我放不下的也不得不放下。我对他说,既然在一起五年,那我也等你五年,哪怕你有一点点想起我,你就回来。五年又五年,他拒绝了,不要我等他,他也不会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