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把国家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期教育资源供给,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

二是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建设,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三是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示范县为载体全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村组硬化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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