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士有死将之恩,有死将之令。知死恩而不知死令,常至于骄;知死令而不知死恩,常至于怨。善于将者,使有以死吾之恩,又有以死吾之令,可百战而百胜也。
虽然,死恩者,私也;死令者,职也。士未有以致其私,而有以致其职者,可战也;未有以致其职,而有以致其私者,未可战也。盖私者在士,而职者在将。在士者难恃,在将者可必,故也。
【译文】
士兵有死于将帅之恩的,有死于将帅命令的。只知道为报恩而死,而不知道为执行命令而死,往往容易骄纵;只知道为执行命令而死,而不知道为报恩而死,往往容易生怨。善于带兵的人,既能使士兵为报恩于我而死,又能使士兵为执行命令而死,这样就可以百战百胜了。
虽然如此,但死于报恩者,是为了私情;死于命令者,是因为公职,两者不能相提并论。只有不是为了私情,而是为了公职,这样的士兵才可以用来打仗;反之,不是为了公职,而是为了私馈,这样的士兵就不能用来打仗。因为,报恩的主动权在士兵,而公职的指挥权在将帅。由士兵决定的东西不可靠,由将帅决定的东西才有必然的把握。
【读解】
不可否认,关心爱护下属,是作为一个优秀领导者必备的素质之一。但也必须明白,关爱下属只是一种手段而已,其终极目的是为了提高团队的执行力。否则,便如《孙子兵法》所言:“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