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熟悉的陌生人

五一小长假快到了,朋友让我推荐几本书,我站在书架前说,推荐你几个人吧。

与其追求好故事,我更忠于人,来来去去十几个作者,活着的死去的,孜孜不倦读完他们的上百万文字后,他们变成了我生命中最熟悉的陌生人。他们眼中的人文,天生的好恶,冲动的情绪,哪怕是些微的心理波动,也都一分一毫,一点一滴跃然纸上,久而久之,这些人的外在和内在都呈现得那么精密,丰富,自然变得立体,于我,他们不再是我床头读物的作者,亲切得一翻身差不多都可以嗅到他们的呼吸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就算放假不出门,也可以躲进一方从未去过的沃土,掉进时间迷宫,肆意得游离。

|01 王迪诗|

17岁那年去香港考试,回上海登机前在书店里买了一本《我是我,王迪诗》。书里的这个女人,28岁,国际律师行的律师,她信手拈来的Scott Fitzgerald (美国作家),她对音乐的修养,对画,酒和西餐的研究,她那bourgeois bohemian/布波族的生活方式,一双Jimmy Choo行走中环。她讲话七分辛辣,甚至有入木三分的刻薄,可又常常一语道破天机,比如:

论社会,「现在孩子们的生日派对,有时真像成年人的一场公关show。」

论感情, 「他知我想知,所以偏偏不說。我們都在做著同樣的勾當。」

论社交,「所谓输人不能输阵,战无不胜也。」

论女人,「女人彼此暗自较劲的除了手袋和高跟鞋,还有身边男伴的素质。」

这棱角分明的处世态度虽然当年的我难以明了,但每一句话都像是打开成年社会的大门,看得我大呼过瘾,甚至头脑发热对好友立志说「我长大要成为王迪诗这样的女人。」

今天的我当然没有活成王迪诗,不过每周六读她在信报上「兰开夏道」的专栏至今已有8年,王迪诗的文字对于我看待世界的角度,思考问题的方式与经营生活的态度都有不小的影响。而相比17岁时的我对王迪诗那些立场言论的崇拜,现在我更喜欢读她笔下的小故事,有很多名人轶事,也有社会趣闻,更有她和男朋友Philip间的龙凤斗。

Across the universe这首歌里反复唱到的「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其实是约翰列侬写给自己来应对当时妻子喋喋不休的魔咒。舒曼能写出幻想曲和他的重度抑郁症有关系,44岁那年因病驱使跳进莱茵河自杀,被渔民救其之后却央要求众人自己关进精神病院,原来是怕自己失控伤害妻子Clara。贝多芬的月光曲据说是因为教一个失明女孩弹琴时看到月光洒进屋里,突然心生灵感而作。

每个故事都诙谐生动,引人入胜,而最妙的安排是环环相扣的情节过后总有各种埋伏最后引出一个发人深省的结局映射她自己对于社会的洞察,非常值得推敲。写到这里我不禁想,我当年喜欢上王迪诗的便是因为她的独立,她的博学,她的善良,她的感情丰富以及她对事对人总有自己的见解,今天爱看她的小故事也出于同样的原因,也许我一直都没变,想要成为有这样品质的人。

|02 邓小宇|

王迪诗被称为「香港神秘寸嘴女作家」,这四两拨千斤的尖锐,犀利与机智,邓小宇可能更胜一筹,别人也叫他「香港的品味判官」。

认识邓小宇是因为「号外」,而会看「号外」又是因为在香港的一家二手书店里捡出了我这辈子见到过的最大开面的杂志,那是2007年发行的「号外」。它让我想起美剧Cashmere Mafia里,刘玉玲饰演的杂志出版人Mia有一回被艺术家Ian要求他头像当封面的9月刊一定要和咖啡桌一样大,最后这个主意在电视剧里因为预算没有被执行。我却机缘巧合买到了咖啡桌大小的「号外」,进而关注创始人邓小宇一发不可收拾(听说「号外」后来因为大开面而陷入财务危机最终也被迫印正常大小的杂志)。

邓小宇喜欢写女人(我最爱他笔下的周天娜,郭志怡和亦舒) 灯红酒绿的老中环好品味(尤其半岛酒店, 太子大厦与Sevva风韵犹存),评论演艺世界(不是因为邓小宇,我大概不会遇上陶秦于1957年拍的「四千金」)。

他的文字里,繁体中文行云流水中不时会夹杂英语,就一到两个单词,碰到外来语读者会自然而然得停顿思考,往往出其不意得成为加强讽刺情绪或突出冲突效果的神来之笔, 用他自己的话来讲便是「camp到震」我曾一度好奇这个表达,在一门戏剧课的论文里特别研究过坎普风 (camp) 这类艺术风格,指的是「过度陈腐、平庸、狡诈和铺张以至于产生了反常而复杂的吸引力,强调显性美丽,以荒谬滑稽的手法捅破事实,而通常camp带有同性恋的隐性文化」当然我也因此发现世界上最性感男人王尔德是19世纪坎普风代表人,实在是一点都不意外。

后知后觉邓小宇是同性恋,怪不得有人称他为「一只优雅地张牙舞爪的母狗」,又八婆又儒雅,这样的冲突放在邓小宇身上美得刚刚好。而相比教人在全世界骑自行车的monocle(也怪我自行车骑不好), 我大概喜欢结合时尚和文化,物质和精神于一身的「号外」更多一点。

|03 Garance Dore|

邓小宇写尽名流与都市,一如有马郭志清, 宋怀桂的香港是那么得高高在上,斯文妥帖,写周采茨搬来并没有那么讲究的上海后吃饭次次都要见经理的轶事(可我就是喜欢这样不守规矩的上海),写周英华与周天娜的那篇,题目甚有「他们把snobbery/傲慢收藏得很好」。Uptight/一丝不苟如邓小宇总有些时候让并不是蓝血的我们相形见绌,欣赏与开拓眼界为多,共鸣为少。

而法国博主Garance Dore, 她的文字简直无时无刻和我的心思在同一频率上共振。

她幽默,她感性,她生动,她荒诞,她俏皮,她充满魅力,她说的很多事情,我总觉得是在讲我。

说来也好笑,我常常从这个Corsica海边长大又从巴黎搬去纽约的法国女人文字里看到自己的生活(看似没心没肺乐天浪漫但总有小事能引火上身),说准了我所有的心事(都是芝麻绿豆形状的),惊讶我们对人生有着同样的迷思(今天到底是穿穆勒鞋还是踝靴),答案么,永远都是找不到的,可就在这过程中我们肩上背的篮子正巧接到了因轨迹吸引,碰撞,及燃烧,从天空中坠落的一颗颗流星,措手不及被击中,却是更长情更值得惺惺相惜。

Garance的时尚博客至今为止写了10年,记载了她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遇见的人,有趣的事,老派的新潮的,都以她敏感复杂的神经执笔,用生动的叙述方式形象得写出我们一般视而不见的细微处,而这些微妙的意义远远大于时尚本身。她说「具有某种诱惑力的人穿什么衣服倒在其次,真正有意思的是,人们如何向外部世界表达自己的个性,有时是借助衣着打扮,但也可能只是某种走路的姿态,或是某个眼神,而很多时候,我就是迷上了那个人身上的优雅气质。」

Garance所谓的优雅包括如何不搞砸你的Hello, 如何从简单的短消息里看出不同人的性格,如何利用每天美白牙齿多出来的30分钟来学习新技能,如何多多自嘲,卸掉自己防备来欢迎更多相同疯狂的人进入你的世界,等等。每天我都会读她博客的更新,自然地,这些看似浅薄的小事也一帧一帧印进了我的生活,出现在各种细枝末节里被回忆召唤,让我记起总有谁如是说过,冥冥之中有了种认可的感受。

我总觉得一个作家最厉害的不是他写的故事,而是她通过故事所施展的共情能力,就像是魔法,两个或更多的陌生人,读者们与作家,往往因为文字里表达的一小段相同情绪,他们便可以相逢, 这才是最值得赞叹与庆祝的连接方式。

|04 四分之一人生危机|

进入创业圈后,急速陡增的不确定性与机会成本总让我步步维艰,深怕辜负别人的期望。经历渐长,身上越来越多的标签并没有让我看清楚未来,反而更为了时间分配急躁跳脚,同时满脑袋的新主意抓住我不放却又总是无的放矢。最严重的是即时通行所带来的即时需求不但没让我全方面工作而是全方面失灵。当我越来越不喜欢这个无知,无耐心,无方向,无法专注的自己,我意识到我正在慢慢得步入四分之一人生危机。

然而我也并没有什么良方应对,唯有打算在这个假期把我的老朋友们都装进箱子,带去海边吹风,钻进他们迷人的大脑,窥探他们毕生的思想沉淀,最后彻彻底底地忘掉自己。

王迪诗说「以轻盈的笔触去写沉重的事情,这样做人也比较有意思。」

邓小宇说「Life is a holiday!」

Garance说「Now that I can talk to you from age forty, I can tell you - don't worry, it's all good. Life is the same, only better. Never perfect, never settled, never figured out, but ever beautifully flowing. How boring would a figured-out life be anyway? 」

PS,一次写不完这么多人,下回每次放假前就介绍几位作者给大家。你们平时都喜欢看谁的书?来和我们分享吧!

文字来自 tingting | 上海 | 嘿名单发起人 | 潜水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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