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婆婆从上海返回,带摄像机一台,说是小姑子送给其兄的四十岁生日礼物,并嘱咐不要对外声张。因小姑的农场好友,有向她借钱的暗示,考虑声张出去影响不好,希望其哥使用时就说是向其借的。
不日,他拿摄像机炫耀,称是其妹妹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其母很恼火,但又不敢说他,只在我的耳边叨叨:谁也傻不过他、就缺没有高音喇叭广播了、、、我不语,心想,你不说他,我哪里又敢说了。
周末他欲去三厂,给三宝送蒸馏水,行前其母叮嘱他,你对三宝不要说摄像机的事。他突然大光起火,说,怎么了?你们两人这两天的脸色,又不是偷来的,抢来的,就喜欢鬼头鬼脑。
我说你怎么这样对妈说话,你妹这样嘱咐你,你就应该这样做,不要给人家添麻烦。
她送给我的,轮不到你来教训我。
婆婆说,不许你说这句话。
他摔门而出。
我对婆婆说,你看吧,这下又要一个月不搭嘴了。
随他去。婆婆愤愤的。
开始冷战。
我打电话给小姑,把事情告诉她,小姑一听就说,哥一点不像四十岁的人,鲜嘎嘎(喜欢嘚瑟的意思)。
我说这事不要告诉逸人,(小姑的老公,小姑长期病假,家里都是老公挣钱,摄像机也是他买的日本货,价格不菲,知道他爱摄影么)免他生气,真是好事做坏了,我打电话给你的意思是,只有你有资格劝他,说明不要声张是你的意思而不是我和你妈两个人鬼头鬼脑。他现在不睬人。
我对女儿说不要理睬他,让他做孤家寡人好了。
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通宵看电视,仍然无语,已经快一周了,好似两个不相干的旅客,气氛令人窒息。
继续冷战,偶尔也说话,来一句去一句,肢体语言里显示冷漠抗拒,哪怕一起穿过门,要么躲闪回避,要么吸气收腹别过身子。
我请弟媳雪琴给他买了一双皮鞋,他把钱给弟弟,弟弟说我已经把钱给雪琴了,他却对弟弟说,那你把钱还给你姐吧,弟弟莫名其妙。
杂志社寄来论文版面费发票,立即报销了把钱还给我。“分那么清干什么?“我说。”我不会用你的钱”他说.。
即将放暑假,女儿要去上海,先是答应由他送,不日自言自语说:“”东尼你怎么去上海?“”不是你送吗?“女儿说。“”你爸没本事、没出息、穷光蛋、、我不送你了“。
母亲送来给他的生日礼物,一斤毛线,我拿给他看,他目无表情。
日复一日,令人心寒。
97年7月22日,我留下一信,携带女儿,搭医院救护车去上海了。
信的梗概是:我痛恨、我厌恶这样死水一潭的日子,这样糊涂的过下去是下下策,我最不愿意,分居对你也不公平,离婚是中策,但我怎么对得起我的父母?上策是重新来过,脾气性格的不同,处事方式的不同,都不是主要的因素,只要你心中有我,真正爱我,惜我,谅我,让我们重新来过。我们之间的矛盾无非是三,一,家务问题,有你妈做,你不要嫌这嫌那,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孝顺孝顺,以顺为孝,为什么一定要反着来呢?二经济问题,花钱谁不会呢?我的节约也是为了这个家,为了东尼以后的上学,你根本就不该为我的简朴而有不愉快。三教育问题,对孩子要求严一点,并没有什么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