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内容:
考虑一下“家”这个主题。可以亲自回去看看或者在心里想想,然后描述一番。如果可以亲自回去探访,不妨带上一个可以给你提供不同视角的朋友。
家乡是会变的,变大了、变小了,消失不见了。
写作过程中尽量对原始细节忠实,不要感情用事,也可以采用一个不一样的视角去写:狗的角度、母亲的角度、来串门的阿姨的角度。
写作时间:1小时
写作目的:
对于作家来说“家”是一个很重要的主题,很多成名作家都有一片只属于他们自己的文学家园,如鲁迅的鲁镇、莫言的高密、孙犁的白洋淀。如果你也要寻找自己的土地,就从这次练习开始吧。
练习出处:
《心灵旷野:活出作家人生》 ,第25节-惠特曼之乡, 【美】纳塔莉·戈德堡
想到最初的家,印象深刻的却是外公的家,在三楼时常我扒着阳台的栏杆向下张望,爸爸妈妈什么时候会来。有时候也会看到对面一幢楼一楼住的男孩是隔壁班的同学,听说出了名的淘气,可我看着他总能在楼下跑来跑去,好奇着他又在地上捡起了什么,他停下来了是发现了什么。
外公家的北面有个水塘,听说早就填平了,不过那是我最亲近自然的乐园。去水塘旁边的田埂上要跨过一条小水沟,7岁的我可以轻松跨过去,3岁的表弟第一次被我带到楼下玩就掉到水沟里去了,外婆说舅妈回来会骂我的,我便胆战心惊了一下午。看到表弟的腿上,有被淤泥里的树枝、石子划破的血痕,心里也很难过,他没哭,舅妈回来之后他还在笑,站在浴缸里一边洗一边仰头响亮的傻笑,舅妈没有怪我,说是弟弟自己不小心。我的心总算放下了,还有一丝愧疚。
水塘和田埂交界的区域是烂泥,脚踩下去会被包裹住,暖暖的,用力踩还会冒水,低着头踩呀踩,抬起头看到轻舞飞扬的芦苇,如果遇到蜡烛包树在芦苇荡里,就会努力踩着淤泥去拔。蜡烛包长长的,好像现在的热狗插着竹签。晚霞洒下时,蜡烛包映成金色,周围一圈细细的绒面,就像真的发了光的烛火。即使父母不在,一个人也温暖了起来。
稍大一些,10岁出头再去水塘,水快干涸了,不少垃圾和淤泥混在一起,泛出臭气,我想再去田埂上走走,一个不留神,踩到了狗大便,同去的一位小伙伴狂笑不止,我恼羞成怒的呵他,“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另一个男孩,至今还记得他的名字叫“张海”,拉着我的一只手,让我可以在田埂边蹭掉鞋上的狗屎,真的很臭,我心烦道。白球鞋上染了一坨黄屎色,也不想用手去碰它,蹭了好久,总觉得自己走到哪儿就臭到哪儿。
再后来外公也搬家了,我上了初中,就再也没有去过那片水塘。
记忆里她大部分时间是黑的,水越来越少,总会看得到淤泥的颜色,土估计很肥沃,旁边有农家种了蔬菜。有时候这片水塘也是白色的,那个年代还会下很大的雪,所有的黑泥都被白雪盖住了棉花毯,小脸冻得像被刀子割,心里却像黑土一般暖和,就像她曾包裹着我的脚的温暖。雪给了泥土温度,泥土滋养过我的双脚,我才像蜡烛包一样长得瘦长。父母都低于平均身高,而小时候我的身高稳于平均值,还是短跑小健将,直到失去与土地的联结,也就失去再生长的机会,小学之后就没再高超过3公分。
那时候的一楼院子是砌围墙的,在我头顶上方会有几块镂空的砖,可我从来看不到里面的风景,只是院墙里长出的蔷薇对我更友好。粉红、水红、桃红、大红、正红、深红、紫红……我妈所有用来描述红色的词,都在这片墙上被我掏空了,我还不满足。我猜这绚烂丰富的蔷薇,也是受到水塘泥土的滋养。虽然在蔷薇院墙外,我什么都窥探不到,好在外公住在三楼,趴在阳台,我便一览无余。原来只有种蔷薇的墙壁边有一些泥土,院子里大部分都是水泥地面。住着一对老夫妻,院子只是用来晒被子、晒衣服、晒鞋和各种放在圆簸里当年我还无法辨识的食材。还有一个水泥砌的圆桌子和三个椭圆凳子,男主人和我外公差不多年纪,会拿着搪瓷水缸子端一份报纸带着老花镜在太阳下坐会儿,女主人不大见到,偶尔见她收被子。
那年头外公宠我,妈妈是老大,我是唯一孙辈,独占这份宠爱4年半,才有我表弟出生。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外公送了我一辆大红色的三轮童车,显得在那一片区特别土豪,不记得是不是我不爱分享,没有玩伴一起骑车的记忆,只记得一颗大树上住了几只鸡,我总问鸡怎么不飞走呀,年幼的我,还不知道家禽和鸟儿的区别。它们一直在那颗树边,我就骑车去追它们。它们还是不飞走,偶尔飞到树杈上,踱几步就下来了。后来这红车传给了表弟表妹,仍然是相当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