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明评点曾国藩家书之致诸弟【980】2024-8-6
致诸弟
道光二十五年1845三月初五日
四位老弟足下:
二月有折差到京,余因眼蒙,故未写信。三月初三接到正月二十四所发家信,无事不详悉,忻喜之至。此次眼尚微红,不敢作字,故未另禀堂上。一切详此书中,烦弟等代禀告焉。
去年所寄银,余有分馈亲族之意。厥后屡次信问,总未详明示悉。顷奉父亲示谕,云皆已周到,酌量减半。然以余所闻,亦有过于半者,亦有不及一半者。下次信来,务求九弟开一单告我为幸。
受恬之钱,既专使去取,余又有京信去,想必可以取回,则可以还江岷山、东海之项矣。岷山、东海之银,本有利息,余拟送他高丽参共半斤,挂屏、对联各一付,或者可少减利钱,待公车归时带回。父亲手谕要寄银百两回家,亦待公车带回。有此一项,则可以还率五之钱矣。
率五想已到家,渠(代词,他,这里指曾国藩大妹夫率五)是好体面之人,不必时时责备他,惟以体面待他,渠亦自然学好。兰姊买田,可喜之至。惟与人同居,小事要看松些,不可在在(处处)讨人恼。
欧阳牧云要与我重订婚姻,我非不愿,但渠与其妹是同胞所生。兄妹之子女,犹然骨肉也。古者婚姻之道,所以厚别也,故同性不婚。中表为婚,此俗礼之大失。譬如嫁女而号泣,典礼而三献,丧事而用乐,此皆俗礼之失,我辈不可不力辩之。四弟以此告牧云,吾徐当作信复告也。
罗芸皋于二月十八日到京,路上备尝辛苦,为从来进京所未有,于二十七日在圆明园正大光明殿补行复试。湖南补复试者四人。余在园送考,四人皆平安,感余之情。今年新科复试,正场取一等三十七人,二三等人数甚多。四等十三人,罚停会试二科。补复者一等十人,二三等共百六十人。四等五人,亦罚停二科。立法之处,无革职者,可谓宽大。湘乡共到十人。邓铁松因病不能进场。渠吐血是老病,或者可保无虞。
芸皋所带小菜、布匹、茶叶俱已收到,但不知付物甚多,何以并无家信?四弟去年所寄诗已圈批寄还,不知收到否?
汪觉庵师寿文,大约在八月前付到。五十已纳征礼成,可贺可贺。朱家气象甚好,但劝其少学官款,我家亦然。
啸山借到咨文,上有祖母已没字样,甚为哀痛,归思极迫。余再三劝解,场后即来余寓同住。我家共住三人。郭二于二月初八到京,复试二等第八。上下合家皆清吉。余耳仍鸣,无他恙。内人及子女皆平安。树堂榜后要南归,将来择师尚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