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导师陈春林律师总结的:“凡是经济的都是涉税的”,这个观点,我是越来越赞同。为什么呢?
一是从国家角度,国家不聚财,怎么能让国家机器运转起来?又怎么能将基本建设完善?当然民生问题要解决,就更无从谈起。当然了,中国如此之大,救灾等事项也时有发生,无财力支撑,那才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呢?故,凡是经济的,必是涉税的,而税收才能完成经济建设的部分使命。
一是从企业角度,一个企业不赚钱就是犯罪。且不谈企业安排就业等社会责任,单就是企业的创收后,留下自己的之前,就要纳税,目的如前述,否则,大河不满小河干呀!把国家当成自己的大股东,国家太平了,方方面面的环境好了,企业才有机会赚钱,且赚长久的钱呀!
三是从个人角度,个人也是如此,你自己当合伙人或独资,也在经营,和企业有类似之处,只是秀珍了点,亦或是在企业有分红、家产太多要转让,有收益,就不要忘本哪!缴纳个税,目前,我国的个税还是很人性的,只是列出的税目需要交,不在税目中的不用交;另外,还没有设立遗产税,也会让很多人在这方面比较宽松的。
总之,凡是经济的都是涉税的,温馨提示:有收入,就要有缴税这根弦,以免错漏,会有滞纳金的。呵呵,即使缴税,也开心呀,因为自己有足够的收入才有机会;另外,为国家做出贡献,也是自豪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