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想离开这个家,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永远不要再回来”。她说。
这段话摘自《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是费尔明娜·达萨在她丈夫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去世后,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重逢后说的话。
当时觉得这句话读起来很顺,可以很好的表达一个人想要逃离某个地方的最佳表述,所以摘抄了,一直贴在床头边的墙壁上。
摘抄的时候大底就料到如今会用到,会准确无误的表述我某一时刻的心情,现在我就是这种心情,我现在就想离开这个家,永远不回来。
可惜啊,做不到永远不回来,最多也就是十天半个月,最长三个月就得乖乖滚回来了。谁让我长了一颗狼心狗肺,却没有那个狗胆子,做不到真正放任不管呢。
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在这样的家里,对一个做饭的人来说,晚起都是罪,更遑论其他。
今天较平时晚起了半个多小时,吃饭的时间也就晚了半个多个小时。才刚起来,母亲就耷拉着脸说像我这样睡懒觉的人,迟早害了自己。我其实想反驳来着,可是想着医生说的话,她是病人,要保持良好情绪,不能生气。如果我反驳,她肯定生气,因为在她看来那就是忤逆,被向来乖顺的女儿忤逆肯定生气。气出个好歹来,我还真是担待不起,光是亲戚朋友的唾沫星子都能淹死我。所以我忍住了,只是委屈了自己,一早上都心绪不佳,一时间又没地方发泄,只能使劲剁肉沫和姜蒜,剁细一碗肉,要用的姜蒜沫,也就不再那么烦躁。
饭菜上桌,终于开饭。两个侄女在吃饭时有些急,不等饭菜变凉就开始食用,被烫哭了。母亲开始顾左右而言他:“她要一天睡,不兴起早点,害我家若若挨饿。”
我看了他们一眼,就低头吃饭。我其实不懂,大家都有手,母亲是病患,当然不用做饭。可是弟媳妇呢,在我前边起来那么久,不说洗菜了,连煮个饭都不干,孩子都一岁多了,还没做过一次饭,也没见母亲说她,反而怪我睡懒觉,晚做饭饿着她孙女了。我是睡懒觉了,我又没带走锅碗瓢盆,柴米油盐,也没把这些东西藏起来。怎么小孩挨饿就都是我的错了呢。
吃过晚饭,洗碗的时候,因为多嘴说了句类似抱怨的话又惹着母亲了,又开始借题发作。
想要逃离这个地方,这个家的念头很浓,第一次这么迫不及待地想离开,哪怕只是一阵子。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大概就是我在家待的时间太长了吧,母亲看厌了,才会这般拐着弯的想我滚蛋。
唉,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才过去三四天,想要离开也得等隔离期满,真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