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理查德二世 公元1377—1399
这是英格兰不太美好的一段时期。新国王理查德只有十一岁,他的三个叔叔不是很在意他好不好,也不在意国家好不好。法国境内战事不多,可是仅有的几场战争却带来了对钱的大量需求,大领主们往往对领土上的穷人十分苛刻。他们不愿意穷人们读书识字;要是一块领土上的某个穷人离开当地去一个城镇,他的领主可以派人把他抓回老家;不管收什么税,穷人的负担总是比富人更重,尤其是在理查德十六岁时设立的人头税,更是让穷人们苦恼。每一位年满十五岁的人都要交四便士,收税的人往往非常粗鲁,非常无耻。有一个住在肯特(Kent)的人,叫作瓦特·泰勒(Wat Tyler),被一位粗暴的收税人惹火了,就把收税人打死了。全村人都聚集在一起,有的拿棍子,有的拿长柄大镰刀,有的拿连枷;瓦特·泰勒对大家说,他们要到伦敦去,告诉国王他可怜的百姓受的是什么罪。
一路上,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野人般的一大队人蜂拥而入伦敦,市长大人(Lord Mayor)和市参议员(Aldermen)目瞪口呆,无计可施,拦不住这些人。这些人这时候还没有过分作恶,他们整夜躺在伦敦塔周围的草地上,说有话要对国王说。到了早上,国王来到自己的游船上,打算对这些人说几句;可是他的手下看到这么一群野蛮人,吓了一跳,就把国王送了回去。第二天,国王又去了,这一次是骑马去的,可是,就在他对这些人讲话的时候,这些人当中最坏的坏蛋冲进伦敦塔,抓住坎特伯雷大主教西蒙(Archbishop Simon of Canterbury),以为他是给国王出点子的哪个狗头军师,就砍了他的头。那天晚上,理查德只好睡在一个叫作“皇家衣橱”(Royal Wardrobe)的屋子里。可是,第二天,他又骑着马来到这群乌合之众当中,开始试着了解他们的意图。说话间,瓦特·泰勒变得暴跳如雷,忘记了自己正在和谁说话,他把手放在国王的马笼头上,像是在威胁国王,或是要俘虏国王。看到这架势,市长大人拿起前面的手下扛着的狼牙棒,狠狠地给了那人一下子,那人从马上掉了下来,一个随从抬手一剑,刺穿了他。
人们动摇了,似乎不知道该干什么,年轻的国王早已成竹在胸,他骑马上前,说道:“各位好兄弟,难道你们失去首领了吗?这个人只是一个叛国贼,我才是你们的国王,我才是你们的首领、引路人。”随后,他一马当先带着这些人骑到田野中,绅士们这时才召集手下,挡在他们前面不让进城。国王希望每一个郡县的人都诉诉苦,他尽力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满足他们的要求,于是这些人回去了。
理查德似乎的确曾经希望取消一部份对人民过于苛刻的法律,可是领主们不愿意,他还只是个孩子,还没有什么权力,而等到他长大成人,却满脑子都是虚荣和荒唐。他长得非常帅,和干事业比起来,他更喜欢漂亮衣服和尽情取乐,他最小的叔父格洛斯特公爵(Duke of Gloucester)想尽办法拖他后腿,阻挠他亲自掌管国事。理查德直到24岁才开始亲政。接着,因为国王决定与法国讲和,格洛斯特公爵牢骚满腹,还搞得人民也怨天怨地。他常常追思爱德华三世的战功,告诉人们他们交税是为了让国王穿裘皮大衣、戴戒指、珠宝,还为了让国王大摆盛筵,举行马上比武——比武时,骑士们穿上漂亮华丽的盔甲,骑着马冲向对方,假装打斗,国王和贵妇们看他们比赛,给他们颁奖。
这时候,理查德已经十分清楚,他所做的这一切花费的钱还不到祖父发动的那些战争花费的钱的一半,他说,只要他不让人民交税,不拿人民的羊、稻谷抵税,对于人民来说,他穿什么衣服、玩什么都不要紧。可是人民不相信他,他的叔叔格洛斯特公爵总是煽动人民反抗他,还在议会中干涉他。终于,理查德像做客一样来到叔叔的普莱西城堡(Pleshy Castle),当场让人把叔叔抓住,押往加来。几天后,格洛斯特公爵托马斯去世;至今也没有人知道,是痛苦和愤怒让他发了痉挛呢,还是被处死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理查德的另外两个叔叔对待理查德的态度不像是对待一个应该遭到谴责的国王。这两位叔叔中,年长的是兰开斯特公爵,因为出生在佛兰德斯(Flanders)的一个叫作根特(Ghent)的小镇上,人称高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他那时已经是一个老人,只想尽力帮助国王,让日子过得太平一些;可是他的大儿子亨利却是一个奋发向上的年轻人,人见人爱,总是自我鞭策,国王对他非常忌惮。
一天,召开议会的时候,国王站了起来,命兰开斯特的亨利(Henry of Lancaster)告诉在场的所有人,诺福克公爵(Duke of Norfolk)在他俩一起骑马的时候说了些什么。亨利呈上一张写了字的纸,说在骑马的时候,公爵告诉他,他们都该被毁灭,就像格洛斯特公爵一样,国王将想办法灭了他们。诺福克公爵愤怒地一下子站了起来,宣称他根本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在那个时代,当双方说的话真假难辨时,往往就会打一场,人们相信上帝会彰显正义,让诚实的一方取胜。于是,亨利和诺福克准备打一场。可是,正当他们骑上马背、拿出长矛时,国王却把权杖扔在他们面前,制止了打斗,同时判诺福克终生离开英格兰,亨利则十年以内不得回英格兰。
亨利走后不久,他年迈的父亲——高特的约翰去世了,国王占领了他广袤的兰开斯特公爵领地。这让亨利受不了,他知道国内有很多人都觉得这件事做得不公道;于是他来到英格兰。他刚刚在约克郡的雷文斯珀(Ravenspur in Yorkshire)登陆,人们就热情地向他涌来,于是,他开始想,他不仅可以做兰开斯特公爵,而且可以更进一步。这时理查德国王正在爱尔兰,他的堂兄,也就是爱尔兰的统治者罗杰· 莫蒂默(Roger Mortimer)被野蛮的爱尔兰人杀死了。他听说亨利已经到了,就急冲冲地赶回英格兰。可是,人人都反了:他最信任的诺森伯兰郡伯爵(Earl of Northumberland)俘虏了他,把他交给了亨利。他被押往伦敦,带上议会,向议会坦白他治国无能,不配在位,将王冠让给了他亲爱的堂弟——兰开斯特的亨利,时间是1399年。
接着,他被押往庞特福雷特城堡(Pontefract Castle),谁也不知道他在那里的遭遇,不过,他再也没有活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