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从书桌的旮旯缝里发现了一块钱,突然脑洞大开,引出了从一系列用一块净赚多少亿走上人生巅峰让钱生钱的设想,发现除了剑走偏锋,突破法律道德底线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也许是才能受限的缘故吧。
投资让钱生钱大多是资本家最轻松的收益方法,如果马云把自己的资产全存入银行,仅仅是利息也能躺赚普通人一辈子的生活费了。
作为小老百姓大多是在有限的资源里寻找增值的可能性(此处忽略通货膨胀),是我们可以做到的。
突然想到购买理财产品的问题,理财产品由于可以赚取利差而出现,购买之后投资者的钱其实并不是放在银行,而是用作投资。
其中你的收益=(投资的收益-银行手续费-费用)×一定比例
可得:
银行的收益=(投资收益-银行手续费-费用)×(100%-一定比例)
简单的说是用购买理财产品的钱去赚钱再两方分成。
一般而言,理财运作采用一对一模式,银行所收到的资金有明确具体的投向,这是低风险的模式,在购买时有明确的介绍与说明,同时这也是政策偏向的模式。
还有一种是资金池模式,不同的枝干流入一片水池中,这些枝干便是不同的资金来源,当然不同的银行对此业务有不同的定义。进而打通新的枝干来投资新的项目。
然而具体的流向就含糊不清了。
证监会曾于2014年下发26号文明确指出,禁止基金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并且要求基金子公司切实做到资金来源与运用一一对应。发文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专门就资金池业务进行了规范和说明。
那么,当存入资金客户小于提取资金客户,若资金池内持有资金未到期时,就可能出现无法偿付赎回款的情况。
如果越过这条线,就免不了拆东墙补西墙,滑向空手套白狼的局面。
《那年花开月正圆》里女主角在报复沈星移的父亲时就利用了这一点,虽然成功了,但受害者还是投资者,民不聊生。
这其实就成了庞氏骗局的境况。
庞氏骗局可以说是金字塔骗局的鼻祖,打个比方,倘若我能用高利息引诱说服投资者,收到一批又一批的投资,那么我就可以用第二批投资者的钱圆第一批投资者的谎。但当投资者人数达到一个临界点时,整个骗局就不攻自破了。
然而市面上大部分平台年化收益在百分之五九到百分之十二左右。倘若收益率超高,就可以断定这是一种金融骗局了。
我们可以看一下市面上大多的金融产品,它的七日年化收益率都在百分之四左右浮动。
图来自金融界
同样再来看看近期的货基排行。
图片来源于金融界
可以发现前二十名中百分之五左右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占25%,百分之六与七左右各占5%,其余的也都在百分之四徘徊。
在此区分一下年收益率和年化收益率。
年收益率是这笔投资的钱在一年内实际收益的比率。
年化收益率仅是把当前日、周、月收益换算成年收益率来计算的。它所表示的是这笔投资在这段时间内的收益,例如三天内的收益率,这时假定一年都在这个水平上,用它来折算年收益率。
同理,七日年化收益率就是就是七天的平均年化收益率
由于年化收益率是变动的,那么可知:
年化收益率不等于年收益率
公式:收益=本金×年化收益率×期限(以日计算)/365
举个例子,假如你去银行买理财产品,碰到了一款78天的年化收益率为3.7%的产品,那么你购买了20万元,实际上你能收到的利息是:20万×3.7%*78/365=1581.37元(保留两位小数点)
那么p2p平台上的高收益理财产品你是否有所警惕。
去年8月24日《网贷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明令要求,P2P平台不得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在此之后,许多平关闭了活期产品,还有一些平台也已下调了活期收益率。
想到了广告上总播着的一句话“姐,遇到新东方厨师就嫁了吧”,这样看来,抢不到好的理财产品时,能遇到收益率能有百分之五或六左右,就赶快娶回家吧,然而我翻了翻网站上收益略高保障性较强的产品,早都被抢光了。
对于理财,有不少人发声这其实是金融骗局。也有人认为,如果仍能偿付投资者款项,就不算。
极端的想,如果理财产品消失,无利可得,百姓仅靠存银行或购买国债等低风险投资抑制通货膨胀,倒不如加强监管力度,毕竟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
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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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一颗味道奇怪的灵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