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樊荣强
【老子·第七十九章】: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坦率地讲,本章的意思不太好理解,因为两点:一是前后逻辑不太清楚,观点跳跃,似乎前言不搭后语。二是个别的词语,比如“左契”“司契”“司彻”不查前人的注释,可能完全不知道什么意思。
不论如何,我还是试着谈谈自己的理解。
“和大怨,必有余怨”,这话首先让我想起破镜重圆。
破镜重圆的意思是,破裂了的感情恢复和好如初。但是,物理世界中,破镜根本无法重圆,无论怎么修复,总存在裂痕,决不会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老子说:人与人之间,如果有极大的仇怨,即使表面上双方和解了,心中仍然有余怨未消,阴影将伴随一生。为什么?毕竟各自的内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正如破镜不可能彻底重圆一样。
“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老子认为,以仁德来回应别人对自己的伤害,怎么可以做到对自己公平呢?注意,这里的所谓“善”,指的是公平。
在这一点上,老子跟孔子观点一致,他们都不赞同以德报怨。孔子的观点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老子搬出圣人,立了一个标准:应该像圣人一样,虽然手里捏着别人的欠条,但是并不苛责欠债的人。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老子用比较的方式来回答,他说:有德的人“司契”——按照契约收债,无德的人“司彻”——依仗暴力收税。
古时借债,刻在一块板上,劈开,债权人存左边,债务人存右边;收债的时候,债权人拿着“左契”去找债务人,此为“司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所谓“司契”,是一个很公平的事情。相反,“司彻”则是不公平的,贵族凭借国家权力即暴力,强行向他人征收税赋。
最后老子总结说,天道是没有偏私的,他永远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即“常与善人”。
需要特别说明,一般人都把“常与善人”解释为,天道总是与善良的人在一起,我觉得不合逻辑。既然“天道无亲”,怎么又亲近善良的人呢?我觉得,应该把“常与善人”解释为,天道永远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才能把全文逻辑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