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健康持续繁荣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中华民族在21世纪为人类以审美方式把握世界、促进和谐安定开出的一剂美学良方。
一是要准确认识什么是中华美学精神的核心内涵。中华美学精神,首先体现为其超拔高迈的价值追求,是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在审美领域的积淀和呈现。追求至真、至善、至美以及相互之间的统一,是其最为本质的属性,仿佛音乐变奏曲中那个初始的主题,在一系列缤纷摇曳的旋律演变中,保有一种持久和稳固。这种种价值关怀,尤其充分地体现在文学艺术作品中。
二是要承继和坚守历代文艺家们在其作品中体现出来的一切进步的、关乎世道人心、顺应时代发展规律的价值关切。这种关切是面向社会的,追求修齐治平、家国一体;这种关切也是面向大自然的,强调天人合一、和谐圆融;这种关切还是面向个体人生的,追求信仰,致力于人格完善和灵魂提升,达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审美人生境界。
三是要求我们的文艺工作者对在本土文化土壤中生长的美学精神要有深入的认识,对其珍贵的价值要有足够的尊重。要以植根于中华历史文化传统的审美方式,来观照、认识和描绘现实,表达思想。在这样的美学精神指导下,更利于发挥艺术创造的独特性,也才能更好地对世界艺术的丰富性和文化的多样化做出真正的贡献。对中华美学精神的传承和弘扬,关涉到民族精神、民族风格、民族气派在文艺领域的具体体现,应当成为当代文艺创作的重要追求和遵循。只有坚守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有效地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才可能“打牢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才有望通过一系列“文质兼美”“既有数量、又有质量,既有高原、又有高峰”的文艺作品,以审美的方式倡导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谱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美学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