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作者让主角一边走路一边回忆的写法,我还是第一次见,但感觉代入感很强,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也很想尝试这样的写法。
哈罗德一路上都没有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路走的越来越远,双脚和腿上的伤也就越来越严重,直到他晕倒。就在他失去了大部分信心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的这段时间,他的回忆也越来越沉重,似乎已经想起与妻子莫琳和戴维在一起最不愉快的时候了,前后呼应,让我欲罢不能。
但再一次的幸运降临在了哈罗德身上,在他晕倒后,一位女士救了他,并帮她治疗脚上的伤。在我的眼里,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已经有点功利的性质了,人们每天忙着去完成自己的事情都已经精疲力尽了,哪里有时间去关心陌生人呢?哈罗德的幸运成分似乎有些多了。可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书本不应该只表达现实,它也应该有自己的价值灵魂在里面,或许善良就是这本书的灵魂呢?
唯一不理想的地方,就是书中忽而表达的是奎妮认识哈罗德时戴维刚刚考上剑桥,忽而又说奎妮当年见到的是小戴维。我不知道这个小字的跨度有多大,但我能理解。
其实看到哈罗德迷茫的这一段,我也有点难过,这让我想起了《月亮与六便士》,男主人公义无反顾放弃一切寻找他的梦想,无论多么艰难他都义无反顾。但我始终觉得,哈罗德会跟斯特里克兰一样,最终不会因为家人的想法而放弃自己向往的生活。
想想工作以来的十多年里,也曾看着大冰书中说走就走的故事迷茫过,总是羡慕书中人物的勇气和能力,然后为自己固定的人生叹息。梦想没有书中写的那么容易,总是得先失去一些什么,才有可能会得到。而我,一没有生存技能,二患得患失,自然只能望洋兴叹罢了。
但我虽然没有说走就走的能力,坚持一个小小的梦想还是可以的,比如一辈子把书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