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去楼下小超市买了一斤鸡爪,准备回家自己做个香辣鸡爪。
到家后,我倒出鸡爪,准备给它剁掉指甲。结果发现鸡爪不太新鲜,还有点味道。
就查看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果然,是过期了。我跟婆婆讲,想去退掉,不要了。婆婆说,没事啊,冷冻食品,也可以吃的。
我不乐意,吃完下午饭,就下楼去退鸡爪了,走前,婆婆叮嘱我,去换个就好了嘛。意思叫我别和她们吵架,大家都是邻居,经常见面。
我过去换鸡爪,说鸡爪过期了,而且颜色也不好。另外一个阿姨和我说,鸡爪颜色是这样的,它是乌鸡脚。
我真真无语啦,这是白色鸡爪,时间久了部分鸡爪有点发黄,乌鸡脚就不是这样的啦。
退完鸡爪回家,婆婆问我别人有没有说什么。我只想说,我是消费者,给我卖过期食物,我不找她麻烦,只是退掉,就已经很和善了好吗?她如果敢不退,我就可以找那个啥局去举报她了。
以后买东西还是当场看看有效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