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整理旧物时发现那张照片的——夹在高二物理课本里,已经微微泛黄。照片上,十六岁的我站在操场边,目光却斜斜地望向画外。顺着那个方向,记忆的闸门轰然打开。
那是个靠窗的位置。不是我的,是林杨的。
每天上午十点,阳光会准时穿过那扇老式的木格窗,在他摊开的英语书上投下菱形的光斑。他写字时很用力,笔尖划过纸张发出沙沙的声音,像春蚕食桑。我坐在他斜后方两排的位置,这个角度刚好能看见他思考时微微蹙起的眉,和遇到难题时不自觉咬住的笔杆。
那时的喜欢,是显微镜下的世界。他周三值日时忘记擦的那一角黑板,他蓝白校服后领总是不听话翘起的标签,他打完篮球后汗湿的额发贴在皮肤上的弧度——所有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在我心里都被放大成值得反复摩挲的纹理。
最奢侈的,是每周五放学后的物理竞赛班。教室空了大半,只剩下我们十几个。他总坐在第三排靠过道的位置,而我“恰好”每次都选他后面的座位。两个小时的课程,我的笔记总是记得支离破碎,因为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看光线如何在他低头时,沿着他的脖颈勾勒出少年人特有的、柔韧的弧线。
我们没有说过几句话。最接近的一次,是他回头借橡皮。那是一块淡蓝色的、带着柠檬香味的橡皮,我用得很少,总是让它保持方正的模样,仿佛随时准备着这次不知何时会来的借用。他接过时指尖轻轻碰触到我的掌心,那一小片皮肤忽然有了记忆,直到放学回家还在微微发烫。
毕业像一场突如其来的风。写同学录时,我翻到他那一页,盯着“给未来的你”那个栏目看了很久,最后只写下一句普通的祝福。他给我的那一页上,字迹挺拔:“祝你前程似锦。”像所有同学一样。
后来的人生像展开的画卷。我去了想去的城市,读了想读的专业,认识了很多人,也谈过几场或长或短的恋爱。那些恋爱里有鲜花、有誓言、有真实的拥抱和眼泪,它们如此真实而具体,反而让十六岁那年靠窗的侧影,成了一个被妥善保管的、永不褪色的标本。
直到去年秋天,高中毕业十五年聚会。他来了,带着妻子和两岁的女儿。他微微发了福,眼角有了细纹,说话时会不自觉地扶一下眼镜——一个标准的中年人模样。我们寒暄,交换近况,他笑着说女儿很像他,特别是那双眼睛。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我怀念的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那个在特定光照角度下,被我的目光镀上金边的侧影。是十六岁教室里浮动的微尘,是下午三点钟的阳光温度,是自己第一次发现心脏可以跳得如此清晰而郑重的瞬间。
那张照片里的我,目光穿越三十年,望向的其实是一扇窗。窗里是青春本身——笨拙、纯粹、有着柠檬香味橡皮和菱形光斑的、永不回来的午后。
我把照片重新夹回物理课本。合上书时,封面上“光学”两个字在台灯下微微反光。原来我们最先学会的,不是如何相爱,而是如何借一束光,看见另一个人的轮廓,并在之后的岁月里,凭借这轮廓,辨认出自己最初的模样。
那个靠窗的位置终于空了出来。阳光依旧每天经过,落在空荡荡的桌面上。而我在后来的每个秋天,都会无端想起某种笔迹,和那年窗外,银杏树第一次变黄的样子。
十六岁喜欢过的人,原来是我们为自己保留的、通往时光深处的密道入口。我们并不真的想回到那里,只是需要知道,它还在。就像知道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永远停留着一个被阳光浸透的、安静的下午。

后来才发现学生时期喜欢上的人真的会喜欢很久很久。